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违约金里如何计算?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合同违约金里如何计算?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通则》及《合同法》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二、合同法规定《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 少。但是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约时对一方违约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一种预先估算,与违约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不可能完全相符;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法律规定预定违约金,除了给当事人施加心理压力外,也避免了违约后损失计算的麻烦和当事人证明损失大小的麻烦,使当事人能迅速确定自己应当承担的具体责任。因此,当事人如需要法院增加违约金额、或者当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时,则需承担证明损失大小的责任。三、违约金上限违约金可分为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指由法律明文规定了适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额的违约金;约定违约金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自行约定适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额的违约金。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通则》及《合同法》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条款,法律也未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数额的,但只要由于违约造成了对方的损失,违约方就应向对方支付赔偿金。该赔偿金的数额,应当按照对方遭受的实际损失确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违约金没有规定的比例,双方都接受就行。违约金的比例规定要看具体的内容,如开发商延期交房,其违约赔偿为万分之二;买方违约,定金不能收回,卖方违约加倍返还定金等。一般涉及到开发商违约的内容,赔偿的比例就较低。司法解释中的“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应该是对合同法违约金过高的一个注解,而不是对违约金比例的规定。看来合同双方在签订了合同条款后,已具备合同法中的效力,任何一方发生违约,则会予以合同当事人对方予以相应的赔偿,违约金的上限应该根据损失程度来估算。违约方也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的。 随着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不断的提高,会有越来越多的公民会签订合同的,为了确保双方可以在合同期内履行规定的义务,也是会在合同中写明违约的责任以及违约金等信息,当违约金过于的高昂也是可以与对方协商降低违约金。
  
  
  


·合同撤销权期限过了可否解除合同
      合同撤销权期限过了可否解除合同 一、合同撤销权期限过了可否解除合同 ? 所谓撤销权,是指撤销权人依其单方意思表示,使合同等法律行为溯及既往地消灭的权利。关于撤销权的性质,学者一般意见均认为属于形成权,即依权利一方的意思表示,可产生撤销合同的法律后果。可撤销合同一旦被撤销即发生溯...


·签订合同后合同主体不存在是否无效?
      签订合同后合同主体不存在是否无效? 在法律意识越来越强的时代,人们在进行交易时一般都会签订一份合同来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在我们签订了合同之后,合同的主体不存在了,那么这份合同是否还有法律意义呢?接下来,就由我们带您一起来了解一下签订合同后合同主体不存在是否无效的相关信息吧。 ...


·合同涉外法律冲突有哪些
      现如今,随着全球化的加剧,越来越多的事情涉及到外国,这就涉及到涉外的问题了,为了规范涉外的问题,便于涉外问题的处理,国家也出台了涉外的相关法律,方便您处理合同涉外法律冲突,但是涉外的法律的内容比较多,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 一、合同涉外法律冲突有哪些 由于一个合同往往涉及不同国...


·效力待定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合同并不一定都是有效的,在合同成立之后,可能出现效力待定的情况,当然对于部分合同甚至还可以被撤销。而对于效力待定合同和可撤销合同,可能有的人无法正确的进行区分,但其实这二者之间也是有不同的地方。那么效力待定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有哪些呢?本站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盗脏物是否适用善意取得?
      从物的物理性质上来说,盗脏物与其他的物品并无二样,如果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那么交易的安全性很难得到保障,我们每个人去买东西都要小心盘问物品的来源是否正规,这样极不利于交易的快速安全进行。 可是,我们去购买物品,本来就应该要清楚物品的来源,要弄清楚物品的各种性能,这样才会...


·合同诉讼的时效一般是多久?
      合同诉讼的时效一般是多久 当事人想要诉讼都会受到时效的限制,合同诉讼也不例外。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合同诉讼的时效究竟是多久呢?此外,在解决了时效问题之后,我们还要知道的是应该去哪里起诉,那在法律上,对于合同诉讼应该如何选择法院管辖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陈述。 一...


·合同法关于附随义务指的是什么?
      合同法关于附随义务指的是什么?附随义务是指在法律无明文规定、当事人之间亦无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为了确保合同目的的实现并维护对方当事人的利益———主要是人身和财产利益,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所承担的作为或不作为的义务。二、附随义务与其他义务的区别债之关系的核...


·中介居间合同毁约如何处理?
      中介居间合同毁约如何处理?中介居间合同毁约在不存在的法定解除权的情况之下的处理方式是支付违约金。居间合同也是合同的一种,适用解除合同的条件,卖方与中介在解除合同时可以适用约定解除或法定解除。看与中介签订的合同是怎么约定的,如果有合同有明确约定解除的条件依照约定解除,如果没有约定,...


·泡沫购销合同范本
      泡沫购销合同范本 泡沫购销合同范本 供货方: 合同编号: 购货方: 签订地点: 一、泡沫名称、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泡沫名称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合计(元)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产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5308—2006《泡沫灭火剂》要求进行生产、试验...


·合同履行的基础是什么?合同履行的原则有哪些
      合同履行的基础是什么?合同履行的原则有哪些?在双方或者多方商议并且达成协议后,为了加强互相的信任,约束行为,他们总会签订一份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是合约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的。但是合同并不是一经签订就必须履行的,那您知道合同履行的基础吗?下面我们就为您解答。合同履行的基础1、全面...


·什么是附条件合同 附条件合同分为哪些
      《民法典》中规定的合同类型其实是比较多的,这里面常见的就包括了劳动合同、买卖合同以及租赁合同等等。当然,在有些合同当中,我们发现当事人是约定了条件的,即只有在约定的条件满足之后,合同才会生效。这就是附条件合同,那究竟什么是附条件合同呢?下面就让本站我们来为你解答疑惑。 一、什么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