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办公场地租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一、办公场地租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出租方出租房屋的合法性,例如产权证明(或经营权证明),出租许可证明,出租方的营业执照和法人或法人授权证明。
  
  2、租金、物业费、水电等相关费用的支付标准及付款方式,应在合同中明确承租房屋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并确定承担方。
  
  3、应当事先明确物业管理费用、内容以及支付方式。
  
  4、合同应明确出租人是否提供车位供租户使用,是否收费。
  
  5、租赁税费的承担应约定清楚,合同中的租金价格是否含税。
  
  二、办公场地租赁合同
  
  场地租赁合同简易版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该房屋坐落于本市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该房屋为:楼房____室_____厅_____卫_____厨,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_平方米,装修状况_____,其他条件为__________,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 房屋权属状况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______种:
  
  (一)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
  
  (二)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
  
  第三条 房屋用途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第四条 交验身份(一)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_______________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二)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_______________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第五条 房屋改善(一)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日内对该房屋做如下改善:____________________,改善房屋的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
  
  (二)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范围是:____________________,双方也可另行书面约定。
  
  第六条 租赁期限(一)租赁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计_____年_____个月。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_____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如乙方继续使用租赁房屋甲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提前_____日(□书面/□口头)通知对方。
  
  第七条 租金(一)租金标准:_____元/(□月/□季/□半年/□年),总计: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元)。
  
  (二)租金支付时间及方式: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为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乙方应在_________________银行开立帐户,通过该帐户支付租金,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产经纪机构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将其中一份合同送交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第八条 房屋租赁保证金(一)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是/□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九条 其他费用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一)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____________________)等费用。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
  
  (二)房屋租赁税费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房屋的交付及返还(一)交付:甲方应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_______________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具体处理方法为(□乙方恢复原状/□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复原状所需费用/□乙方放弃收回/□归甲方所有但甲方折价补偿)。
  
  返还后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第十一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一)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_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二)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
  
  (三)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一)(二)(三)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份,乙方执_____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签章:
  
  住所:
  
  证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乙方)签章:
  
  住所:
  
  证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时间:
  
  租赁办公场地,自然意图是很明显的,往往就是用来作为办公室或者厂房。但要是租赁办公场地来改为民用住宅的话,那么就违背了一开始租赁的意图,这个时候出租人是有权要求提前解除租赁协议,并要求承租人承担由此给自己造成的损失。而租赁办公场地之后,有的可能还会进行简单的装饰,那之后租赁协议到期,双方不继续续租的,那这些装饰该如何处理,最好一开始也作出明确的约定,避免之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巴南区征地补偿是怎样的
      巴南区征地补偿是怎样的一、巴南区征地补偿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土地补偿费不分地类、不分地区,按批准征收土地总面积计算,标准为每亩18000元。安置补助费按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个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38000元。(二)农村房屋、青苗和地上构(附)...


·征地拆迁中的欺诈行为如何处置有哪些内容
      征地拆迁中的欺诈行为如何处置有哪些内容 征地拆迁中的欺诈行为处置 拆迁许可证是进行城市房屋拆迁必须具备的前提条件,是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申请人的行政许可。 由于申请拆迁许可证需要符合《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所规定的条件,因此在实践中,有些申请人为了早日拿到拆迁许可证,采...


·土地承包权流转和转让的区别是什么
      土地承包权流转和转让的区别是什么土地承包权流转和转让的区别是什么 土地流转,是对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流转,不涉及所有权的转移,土地仍归村集体所有。流转面积一般较大,按法律规定,流转的农用地也只能用于农业开发,不能改做他用,每年向土地所有者缴纳租金或一次性付清多少年的租金。 土地转...


·一、农村宅基地房子如何立遗嘱?
      一、农村宅基地房子如何立遗嘱? 农村宅基地房子,应当根据遗嘱人的意愿,对宅基地上的房产进行遗嘱处理,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可是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不是一般的财产,而是特殊的财产。首先因为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它必须因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而取得,因...


·公共设施用地年限是多少年?
      公共设施用地年限是多少年? 一、公共设施用地年限是多少年? 公共设施用地使用年限喂50年。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


·合同生效后履行地点不明确,应该怎么办
      合同生效后履行地点不明确,应该怎么办 合同生效后履行地点不 明确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61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一、如果合同履行地点不明确,...


·父亲死了土地属于遗产吗?
      父亲死了土地属于遗产吗? 一、父亲死了土地属于遗产吗? 父亲死了土地是不属于遗产的,根据法律规定,由于宅基地不属于公民的个人财产,因此,宅基地的使用权人去世后,宅基地不能作为遗产被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是可以继承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阜阳土地使用权证怎么办理,土地使用证有什么用?
      阜阳土地使用权证怎么办理,土地使用证有什么用? 由于只有获得土地使用证后公民才拥有此处土地的处分权,才可以排他性的行使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故而公民在依法获得一定面积的土地后,一般会想要尽快办理土地使用证。由于我国各地的基本民情是不一样的。故而实施的政策有一定的差异,办理土地...


·缓刑期间可以离开居住地吗?
      罪犯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法官判刑的同时会宣告缓刑,这属于一种很有利的制度,可以暂时不用执行所判刑罚。但适用缓刑有一定的考验期,而在考验期内就需要遵守一定的规定,同时缓刑人员的活动也是受到限制的。那么在缓刑期间可以离开居住地吗?下文中本站我们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缓刑期间可以离...


·私人土地使用合同书的内容有哪些
      私人土地使用合同书的内容有哪些 一、私人土地使用合同书的内容有哪些? 土地使用协议书范本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1、使用范围和用途 甲方将所属土地约平方米的土地无偿提...


·隐名股东地位与显名股东的关系有哪些
      隐名股东地位与显名股东的关系有哪些1、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的关系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的关系一般常被认定为委托投资合同关系,双方发生争议,适用合同法具体条款调整。一般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签订具体的书面协议,隐名投资人具有领取公司红利的行为或日常管理公司的行为。双方委托关系是双方真实意思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