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婚内分割财产的情形包括什么在婚姻存续期间分割夫妻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婚内分割财产的情形包括什么在婚姻存续期间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与物权法上的分割共同共有财产是一致的。物权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中规定分割财产的情形就是属于物权法上的重大理由。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了一方可以主张分割共有财产的两种情形: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这一条款包含了两个方面的意思:(1)上述行为的实施者必须处于恶意,试图独自侵占共同财产,如果处于过失实施了上述行为,另一方不得要求分割财产。(2)一方实施了上述行为必须危害到另一方的利益。比如说,甲乙双方系夫妻关系,甲从事个体经营活动,甲乙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为甲从事经营获得的收入。后因甲经营不善欠下巨额债务。于是甲将夫妻共同财产转移至第三人名下,甲与第三人私下签订了一份协议,协议约定该财产系甲个人的财产。这个案例中,乙方不得要求分割财产,因为虽然从表面上看,甲方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转移,但是其目的是为了逃避债务,并非为了侵占共同财产。同时,因为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乙方也必须承担清偿责任,甲的转移财产行为实际上也是帮助乙方逃避债务,所以乙的权利实质上并没有受到损害,因此不能要求分割财产。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二、婚内如何调查对方的存款结婚是指男女双方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夫妻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及其他责任。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夫妻离婚时往往会涉及到孩子抚养权、家庭财产分割问题。1、 如果夫妻双方还住在一起的,可以在对方没有防备的情况下,发现对方存折或者银行卡,将相关财产复印或将号码抄下来。如果不知道对方开户账号的,但具体知道哪家银行开的户,一般也可以查询到储蓄信息。2、 如果需要走正当的途径的,则可以通过法院开具的调查令或申请法院调查。不过,在某些地区,很多银行会拒绝律师持法院出具的调查令进行存款调查。因此,只能选择申请法院调查。但是,在生活中,由于法院业务比较忙,心有余而力不足,很可能会忽略掉当事人的申请。3、 通过银行内部查询对方的存款。此种行为对银行内部的朋友风险比较大,因为对他们有着保护顾客隐私的要求。如果存在风险,一般银行内部人员也是会拒绝的。大部分时候,夫妻分配财产其实都是在离婚的时候,而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虽然很少有分配夫妻财产的情况,但也不能说此时不能分配夫妻财产。一般只要能够符合婚姻法司法解释中规定的情形之一,那么在夫妻尚未离婚的情况下,其实也是可以要求对夫妻财产进行分割。
  
  
  


·一、离婚协议财产分割起诉时效是多久?
      一、离婚协议财产分割起诉时效是多久?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离婚时一方隐瞒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


·离婚案件能公开审理吗
      对于一些比较特殊的案件,法律中规定在进行审理的时候,原则上是不公开审理,就包括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案件。对于离婚案件来讲,可能会涉及到当事人的隐私,那么离婚案件能公开审理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案件能公开审理吗 这个不确定。对于离婚案件,法院会根据当事人的...


·婚外情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如今已婚男女有婚外情的行为已经不稀奇了,据调查很多夫妻最后都是因为一方存在婚外情行为而导致的离婚。需要注意,虽然婚外情行为在我国不属于违法行为,但当事人也是需要承担一定法律责任的。那具体来说婚外情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婚外情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如...


·小孩抚养费可以不给吗?
      在离婚时有孩子的夫妻双方会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将抚养权判决给其中一方,而另一方需要支付孩子在未成年之前全部的抚养费用。支付给孩子抚养费保证孩子能够健康成长是作为家长的责任和义务,但是有的家长因为收入问题不想支付抚养费,那么小孩抚养费可以不给吗? 一、小孩抚养费可以不给吗? 父...


·夫妻离婚变更子女抚养权吗
      离婚变更子女抚养权吗不一定,看具体的情况。抚养权确定以后,法律规定发生以下特殊情况,未取得抚养权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深圳离婚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深圳离婚抚养费标准是什么深圳离婚抚养费标准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1、抚养费的内容: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故未成年...


·登记离婚条件符合哪些条件可以离婚
      登记离婚条件符合哪些条件可以离婚 离婚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提出登记离婚申请。根据《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准予协议离婚登记的法定条件是: (一)申请离婚的男女双方必须是已经办理结婚登记的合法夫妻,能提供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非法同居、事实婚姻、无...


·构成重婚罪财产如何分割
      构成重婚罪财产如何分割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重婚是属于无效的婚姻,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条 婚姻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


·什么情况下可以不给抚养费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不给抚养费1、协商达成一致支付孩子抚养费是夫妻双方的事情,如果一方不给抚养费,那么另一方肯定就得多支付抚养费,这样才能让孩子的成长条件保持不变。只要夫妻双方愿意,也就是说,只要夫妻一方对方不给、自己多给,那夫妻就可以协商解决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的问题。2、特殊情况...


·孩子的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孩子的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 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


·离婚官司自己辩护可以吗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人们的思想越来越开放。对于婚姻生活不和的夫妻,离婚是很正常的事情。如果想离婚,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不管选择哪一种,都要按照合法程序,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那么对于离婚案件,打离婚官司自己辩护可以吗?首先,需要搞清楚一个概念。辩护是存在于刑事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