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股权质押是否能质押给个人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企业股权质押是否能质押给个人 一、企业股权质押是否能质押给个人
  股权拥有者的股权作为他个人的财产,只要公司的章程中没有规定不得能质押给个人,他就可以将自己的股权质押给个人。
   二、银行股权质押贷款注意事项
  银行在批准借款人提供的股权质押的贷款条件后,信贷经营部门具体安排法定的贷款手续,根据一些银行办理经验并结合《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在实际运作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借款人应当向银行提供贷款申请书、借款企业财务报表、贷款证(卡)。公司章程、质押申请书、声明书、质押股权涉及注册资本出资的验资报告等公司证明文件。
  (二)股份质押不仅涉及质权人(银行)和出质人(借款人),而且还需股份所在公司同意,因此借款人必须提供其所持股份的股份公司董事会同意股权质押贷款的决议、股东名册和股东大会授权书。
  (三)为保证股权质押的合法有效,银行应要求借款人将《债款合同》、《股权质押合同》等文件由出质人所属公司向原股份公司审批机关(经贸委)提交股权质押申请,经贸委批准申请后,将同意股权质押的批复文件及董事会同意股权质押的决议等文件向同级国家工商管理部门报送备案登记;登记内容包括质权人、出质人全名、公司地址、法人代表、注册资本和质押合同号、期限、股权占比等,工商登记可有效防止质权人将股权再次质押或转让。
  (四)股权涉及上市公司的,借款人应会同上市公司向所属的深沪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股权质押贷款登记手续,同时应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予以披露;股权涉及外商投资企业的,根据《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必须全部质押,不得部分质押。
  (五)为稳妥起见,银行可将股份公司董事会同意股权质押的决议书、《贷款合同》、《股权质押合同》等法律文书在放款之前由法律部门专业人员对上述法律文书的各项条款进行合规性审查,无法律障碍后,通过股权所属地公证处予以公证、以便最大限度地保障银行债权。
  (六)在办理股权质押贷款前,银行应充分调查分析借款人和质押股份所在公司的管理水平、财务状况、市场竞争力、发展前景和产权是否明晰等,对融资目的和投资项目进行科学论证,预测借款人未来偿债能力和股权质押的实力。对质押股份的价值,可通过权威性的资产评估机构对其进行公正的评估,遵循防范风险的原则,在评估真实价值的60%以内确定贷款发放金额,以确保银行信贷资产安全。
  (七)根据《担保法》第68条“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孽息”的规定,银行应对质押股份的利润分配等应得权益予以关注,以避免银行合法利益流失。对行使质押权而取得的股份,按照《商业银行法》第42杂的规定,应当自取得之日起一年内予以处分,保全信贷资产。
  (八)银行应配备相应的人员,密切注意借款人和股份所在公司的动态,对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资产重组、分立变更等重大经营事项及时作出正确判断;涉及上市公司股权的,要跟踪证券市场行情,分析质押股票的风险和价值,设置警戒线,切实防范风险。
  以上就是我们对“企业股权质押是否能质押给个人”问题的回答。只要公司没有禁止,股权所有人就有权力把自己的股权质押给别人。不过,质权人没有资格作为股东管理公司的事务,他只能持有股份,不能利用股份来管理公司。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条件有哪些?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条件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73条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的资格,达到法定的人数。 发起人的资格是指发起人依法取得的创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发起人中须有过半数的人...


·公司让我离职怎么赔偿计算
      公司让我离职怎么赔偿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依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就不得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就要对劳动者进行经济赔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具体赔偿如下: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


·公司高管忠实义务法律规定是什么?
      公司高管忠实义务法律规定是什么?公司高管忠实义务法律规定是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忠实义务,是指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管理公司、经营业务、履行职责时,必须代表全体股东为公司最大利益努力工作,最大限度地倮护公司的利益作为衡量自己执行职务的标准,当自身利益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时,必须以公司...


·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需要哪些材料?
      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需要哪些材料? 在实践中,我们都知道外商投资企业每年都需要联合年检的。实施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具有重要的意义一方面可以规范外商投资企业的企业行为,另一方面这样可以督促外商投资企业依法经营。那么您是否了解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需要哪些材料?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


·成立分公司需要什么手续
      国内分公司设立步骤如下:一、申请人持有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申请,经验收人员第一次审查后,发出“验收通知书”或“收到申请材料”;如果申请不符合接受要求,应一次性通知申请人应当场或在5个工作日内更正的所有材料(发出通知)。二、申请人的申请材料齐全,按照法定表格的规定,应当...


·公司解散的条件是什么?
      公司解散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判决解散公司,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主要包括公司陷入僵局和欺压行为两种情形 公司僵局一般是指因股东或董事间矛盾激烈或发生纠纷,且彼此不愿妥协而处于...


·北京担保公司主要的业务范围有哪些
      北京担保公司主要的业务范围有哪些 担保公司依法成立,进行相关的担保业务,获取收益,这些都是有法律的规定支持的,那么北京担保公司有哪些具体业务呢?我们通过了解做了一些整理。担保公司的业务范围主要还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不能超出法律的规定,只有这样才能得到法律的保障。 一、北...


·民间常见的企业融资风险有哪些
      民间常见的企业融资风险有哪些企业融资风险是融资风险中的一种,同时也是拥有企业投资的人们一直在关注的问题,一个好的风险处理方式可以使企业更加朝气蓬勃,减少各类亏损,是广大企业人应当了解的知识。那么就企业融资风险来说,企业融资风险有哪些呢?请看我们为您具体分析。 一、企业融资风险有哪...


·公司法律师有名的业务范围是什么?
      公司法律师有名的业务范围是什么 公司法律师的业务范围是什么 按照诉讼与非诉讼的角度划分,公司法律师的业务范围主要有: 非诉讼方式 1、资产的运营和处置法律服务 企业投资,并购目标企业的治理结构,资产法律状态调查 顾问律师定期访问企业 上市公司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和公司法人之间的区别
      股东和公司法人之间的区别是什么公司股东即为公司的投资人,一个公司的投资人越多,股东越多,根据投资数额的不同,持有的股份也不相同。公司法人全称为法定代表人,是为这个公司承担法律责任的人。还有几个我们经常听到的几个名词,企业法人、法人代表等,那么,股东和公司法人以及企业法人、法人代表...


·企业不良资产处置方式有哪些?
      企业不良资产处置方式有哪些?一、企业不良资产主要指的是哪些? 不良资产包括已经从企业账面核销资产以及企业未核销但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各类资产,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实物类不良资产。实物类不良资产主要是指因市价持续下跌、技术陈旧、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设备、房屋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