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连带责任保证人诉讼时效中断主债务人怎么处理?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连带责任保证人诉讼时效中断主债务人怎么处理?应当重新计算诉讼时效,诉讼时效的中断是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实施的行为。诉讼时效的目的是促使权利人行使请求权,消除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稳定状态,从而诉讼时效进行的条件是权利人不行使权利,如果当事人通过实施这些行为,使权利义务关系重新明确,则诉讼时效已无继续计算的意义,当然应予以中断。二、诉讼时效中断的条件1.起诉。即权利人依诉讼程序主张权利,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起诉行为是权利人通过人民法院向义务人行使权利的方式。故诉讼时效因此而中断,并从人民法院裁判生效之时重新起算。2.请求。这里指权利人直接向义务人作出请求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这一行为是权利人在诉讼程序外向义务人行使请求权。改变了不行使请求权的状态,故应中断诉讼时效。3.认诺。即义务人在诉讼时效进行中直接向权利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基于义务人认诺所承担的义务,使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重新得以明确,诉讼时效自此中断,并即时重新起算。认诺的方式有多种多样,包括部分清偿、请求延期给付、支付利息、提供履行担保等。由于连责责任保证人的诉讼时效中断,也必须导致了主债务人的诉讼时效中断,在相关问题的处理上,当事人应当坚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避免发生诉讼时效中断认定错误的情况,在重新计算诉讼时效后进行诉讼相关事项的处理。
  
  
  


·骗取贷款罪的认定
      贷款是众所周知的一个事情,随着民间贷款的流行,越来越多的人对贷款的理解都更加的深入。那么对骗取贷款罪的理解是什么呢?其构成要件是骗取贷款罪的认定标准,要把握骗取贷款罪的要点,就得先弄清它的含义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 一、什么是骗取贷款罪 骗取贷款罪,是指以欺骗手段...


·偷税漏税200百万元罚款多少钱?
       一、偷税漏税200百万元罚款多少钱? 对偷税漏税的,税务机关除补征税款和滞纳金外,还可以处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三条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


·退役军人欠钱不还怎么办?
      退役军人欠钱不还怎么办?可以持相关证据材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还款。只要有债务人的居住地址,联系方式,法院都会受理。但是去法院起诉,并不一定会胜讼,因此去法院诉讼前准备好充足的证据。法院受理了后,会以公告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若是公告期时间到了,债务人没有应诉,法院会对...


·法律规定合伙人债务如何承担?
      合伙人债务如何承担1、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无限清偿责任。由于合伙企业及其责任财产的特殊性,各国法律从维护交易秩序、债权人合法权益,保障合伙经营的自身发展出发,无不规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无限清偿责任。我国法律规定,合伙债务由合伙人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型联营的债务由联营各方以...


·法律上允许分公司签署贷款合同吗?
      法律上允许分公司签署贷款合同吗允许,只要分公司是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其签订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但是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这 里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分公司应当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合同,但是一旦分...


·一、夫妻离婚共同债务是否连带清偿?
      一、夫妻离婚共同债务是否连带清偿? 夫妻共同债务是连带清偿的,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


·欠债不还拒接电话怎么办,还有什么别的追债方式?
      欠债不还拒接电话怎么办,还有什么别的追债方式? 一、直接了解,当面追债 很多债务是碍于情面,不好意思问,导致对方也赖皮一样不还的。追债的第一步当然是要直接了解的问清楚,当面提出。这样一来可以让对方明确所欠债务,二来也表达自己的意向。 二、书面通知,避免姑息养奸 进入市场经济...


·借钱写欠条还是借条好?
      借钱写欠条还是借条好?借钱最好是打借条而不是欠条。借条和欠条均是一种债权债务的凭证,但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收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是代...


·银行小额贷款需要哪些条件
      银行小额贷款条件:1、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或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或有固定的经营地点的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2、有正当的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无不良信用记录;4、贷款用途不能用作炒股、购房、赌博等行为;5、贷款人规定的其他...


·什么是不可抗力条款,不可抗力事故的范围包括哪些
      什么是不可抗力条款,不可抗力事故的范围包括哪些 我们知道,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要是因为不可抗力造成一方违约的话,此时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免责。而通常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也会进行不可抗力条款的约定,那么什么是不可抗力条款呢?带着这个问题,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是不可抗力条...


·债权人与债务人恶意串通怎么办?
      债权人与债务人恶意串通怎么办? 日常生活中,常常发生债权人与债务人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纠纷,这种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的合同也是《合同法》中规定的一种重要内容。那么什么是恶意串通,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债权的合同的构成要件是什么,法律对其是如何规定的,我们将在此为您解答。 一、概...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