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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抗诉与民事抗诉区别主要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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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刑事抗诉与民事抗诉区别主要是什么?
  
  1、诉讼程序不同
  
  一个是刑事诉讼程序,一个是民事诉讼程序。
  
  2、诉讼范围不同
  
  1)刑事抗诉包括两种:
  
  一种是,检察机关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或程序非法,或判决偏轻,因此提起抗诉,将诉讼程序推进到二审程序;
  
  一种是,由于我国实行二审终身制,因此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如果此时检察机关依然认为判决有误,那么只能依照刑事审判监督程序提起上级检察机关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这是审判监督程序,主要体现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
  
  2)民事抗诉只能对生效判决提起审判监督程序,也称为抗诉,体现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能,但民事诉讼中的一审、二审没有检察院。
  
  3、后果不同:
  
  1)刑事抗诉可能导致犯罪嫌疑人的罪刑发生变化,既可能变重,也可能变轻;
  
  2)民事看诉,则导致的可能是原被告双方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重新分配。
  
  4、参与阶段不同:
  
  1)刑事抗诉既可以在一审程序、二审程序中参与,也可以在生效判决后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抗诉;
  
  2)民事抗诉只能在生效判决之后提起。
  
  二、抗诉的条件
  
  1、人民法院采信自行收集的证据,未经庭审证即作为裁判的根据,导致裁判错误的。
  
  2、人民法院不采纳公诉人庭前收集并经庭审质证的有效证据,仅因被告人翻供而判决无罪或改变事实认定,造成错误裁判的。
  
  3、人民法院审判活动严重违反法定诉讼程序,或者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等行为,影响公正裁判的。
  
  4、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错误,量刑虽然未致畸轻畸重,但社会影响恶劣的。
  
  5、因重要事实、法定情节认定错误而导致错误裁判,或者因判决、裁定认定犯罪性质错误,可能对司法实践产生不良效应的。
  
  事实上,刑事抗诉和民事抗诉根本就没有任何的可比性,我国所有的诉讼活动基本上都是以二审的判决结果作为最终的认定标准的,刑事和民事抗诉在现实生活当中是比较少见的。而且,民事案件中的抗诉也不能有原被告双方直接提起,还是得向法院所在地的检察院申请抗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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