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孩子抚养权标准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本来夫妻之间就应该和睦相亲相爱,然而有的夫妻却在结婚之后因为一些矛盾而最终走向离婚,在离婚的时候就需要解决孩子的抚养问题,孩子抚养权的判定标准法律是有规定的,一般是按照孩子成长有利的标准来判决抚养权的,那么具体对孩子的抚养权判定标准是怎么样的呢?下面就让我们来告诉您离婚孩子抚养权标准是怎样的吧。
  
  一、离婚孩子抚养权标准
  
  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协商,一般本着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处理,如果孩子较小,随母亲可能性大。如果是两个子女,一般父母各抚养一个,孩子十周岁以上,随父或随母生活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不抚养孩子一方有探视权,同时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以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负担两个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以上比例确定。
  
  抚养费可以根据孩子的实际生活需要或者支付抚养费的实际经济情况相应变更,可以要求增加也可以要求减少。
  
  二、离婚孩子抚养权判定法律依据
  
  第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第二,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第三,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一般来说,夫妻离婚的时候,孩子抚养权的判定标准是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来进行判处抚养权,如果孩子在两周岁以下,一般是跟着母亲,如果孩子在两周岁以上的话,一般是按照双方的经济条件进行判定,哪方对孩子成长有利就会判给哪方,也有其他一些特殊情况,比如说一方有吸毒行为,将不会考虑将孩子判给他,这样也是对孩子的成长有利的原则来考虑的。以上就是对离婚孩子抚养权标准的全部内容,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深圳律师。
  
  
  
  
  


·婚外情离婚如何处理,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在一段婚姻生活中,夫妻之间的相处必须忠诚于对方,忠诚于这段婚姻,然而现在越来越多人不重视婚姻,发生婚外情的情况也越来越多,那么当发生婚外情离婚该怎么处理,法律又是如何规定的?我们将在下文中将做出解答。 一、婚外情离婚如何处理? 1、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有两种方式 1)第...


·夫妻婚前财产证明要怎么开?
      现如今,离婚案件纠纷越来越多,为了避免此类纠纷,很多年轻夫妻都会选择做一份婚前财产证明,防止以后证据不足,当做夫妻共同财产处理。虽然此行为情理上有待商榷,但是法理上是很明智的选择。那么,夫妻婚前财产证明要怎么开?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需准备下列材料 (...


·协议离婚抚养费怎么给?
      夫妻要是选择了协议方式离婚的,自然也就需要对孩子抚养问题做出充分的协商,并且要求达成一致,否则就不能通过这样的方式离婚。那一般夫妻协议离婚抚养费怎么给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文中我们就来告诉你具体答案。 一、协议离婚抚养费怎么给 虽然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关于孩子抚养费的问题...


·离婚应该付的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我们都知道在夫妻选择离婚后都需要决定的子女抚养权归属,然后另一方需要按照规定支付相应的抚养费,而一般情况都会因为抚养费的数额产生矛盾,不清楚该如何确定给多少抚养费才合适,那么离婚应该付的抚养费标准是什么呢?我们为你解答。 一、离婚应该付的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


·离婚双方都要孩子怎么处理如果是在离婚后双方都要想孩子该怎么办
      离婚双方都要孩子怎么处理如果是在离婚后双方都要想孩子该怎么办呢?夫妻双方可以先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就只能由人民法院判决了。法院一般以“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为原则进行判决的,法律了也规定了几种可以判决归谁抚养的情形:(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二)对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一...


·一、怎么写夫妻离婚财产承诺书?
      一、怎么写夫妻离婚财产承诺书? 夫妻离婚财产承诺书 男方:__,__族,__年__月__日生,住址__,身份证号 女方:__,__族,__年__月__日生,住址__,身份证号 协议双方已于__年__月__日在__市__达成离婚协议并登记离婚,现双方协商一致自愿对离婚财产分...


·双方同意离婚抚养权归谁
      双方同意离婚抚养权归谁离婚关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由双方协议处理,无法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以及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根据具体情况判决,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双方均要求抚养的,一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


·女方有精神病想离婚财产应该怎样分配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法制进程也在加快,人们的法律意识增强了,懂得运用法律来维护自身权益,特别是在离婚案件里面,因为夫妻关系涉及到很多夫妻双方的利益,如果夫妻双方一方有精神病是可以申请离婚的,那么女方有精神病想离婚财产应该怎么分呢?我们来了解下。 一、精神病患者离婚 精神病患者...


·法院判决离婚后还需要去民政局办离婚证吗
      法院判决离婚后还需要去民政局办离婚证吗一、法院判决离婚后还需要去民政局办离婚证吗民事判决书是由人民法院行使国家赋予的审判权、解决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益争执而制作的法律文书,具有法律的强制性,一经生效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其表现就是当事人必须执行判决,社会上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也必须承认判...


·离婚以后再婚登记需要哪些手续
      离婚以后再婚登记需要哪些手续?1、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离婚证。3、双方提交3张2寸近期的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也可以当场拍照。二、结婚登记的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


·离婚诉讼孩子抚养权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诉讼孩子抚养权的规定是什么? 一、离婚诉讼孩子抚养权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诉讼孩子抚养权的规定是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