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拘和治安拘留时间最长是多久?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刑拘和治安拘留时间最长是多久?刑事拘留属于侦查阶段,拘留的期限最长37天。期满后,相关机关将根据情况决定采取何种强制措施,比如逮捕、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刑事拘留之后,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符合本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需要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刑事拘留,其拘留时间为:1、一搬案件是公安3天,检察院7天,共10天;2、特殊情况下,公安机关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加检察院7天一共是14天。3、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加检察院7天,一共是37天。拘留是将对象拘禁限制,公安机关在紧急时刻对需要受侦察的人依法暂时扣押;将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关在公安机关拘留所内,一般不超过十五天,是一种行政处罚。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一般的治安拘留或者刑事拘留来说,在拘留十天左右就可以根据犯罪事实的认定情况转入下一个司法审理程序即批捕程序,但如果涉及到案件的调查取证比较复杂的,则可以适用延长拘留的时间,但不得超过37天。
  
  
  


·安徽强奸罪量刑是怎样的
      相信很多人对刑事犯罪都有这样的感觉,即使是犯罪情节差不多的,在不同的地区,法官最后作出的判刑都是不同的。这主要是因为我国各地关于刑事犯罪的量刑可能存在更为详细的规定,今天我们一起来说一说安徽强奸罪量刑标准的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构成强奸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


·吸毒属于犯罪行为吗
      实践中,只要与毒品相关的行为,您部分人都以很自然而然的以为属于犯罪行为。其实,这样的看法太片面了。就拿吸毒来讲吧,这仅仅是属于违法行为,但尚未到犯罪的地步。下文中,我们将为您详细解答吸毒是否属于犯罪行为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吸毒属于犯罪行为吗 吸食毒品不构成犯罪,但...


·诈骗罪的诈骗数额怎么确定
      诈骗罪属于侵犯财产类犯罪,不管是在定罪还是处罚的时候,都需要充分的考虑清楚诈骗的数额,这关系到是否构成诈骗罪,应该在哪个幅度内量刑处罚的问题。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诈骗罪的诈骗数额怎么确定。 一、诈骗罪的诈骗数额怎么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的相关规定,诈骗罪是...


·哪些情形下可以减刑?应当减刑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为了鼓励犯罪分子好好接受改造,早日回归社会,所以规定了减刑制度,主要按照法院自由裁量权的大小分为应当减刑和可以减刑两种情形,那么具体来说哪些情形下可以减刑?下面我们为您做一个小小的总结。 一、哪些情形下可以减刑?应当减刑的情形有哪些? 《刑法》第七十八...


·保险诈骗罪法律规定是什么?
      现在很多人都会买一些商业保险,包括人身险和财产险等。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内,对被保险人进行理赔。可是在现实生活中,却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各种手段,骗取保险公司的保险金,这种行为情节严重会构成犯罪。那么保险诈骗罪法律规定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保险诈骗罪法律规定...


·对于生产销售假药罪改了吗
      一、我国关于生产销售假药罪改了吗? 目前并未对生产销售假药罪进行改动。 1、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未成年犯罪五以上会有案底吗
      有案底。《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第四条规定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也即:对于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应当予以封存,准确地说应是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刑法》第一百条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


·有期徒刑法定量刑幅度是怎样的
      由于有期徒刑有刑期的限制,因此一直以来有期徒刑的最低刑期以及最高刑期都是人们关注的重点,并且在有期徒刑量刑幅度上面,也有比较特殊的规定。那到底法律中对有期徒刑法定量刑幅度是怎样规定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有期徒刑是什么? 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


·最新苏州市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
      虽然《刑法》中对寻衅滋事罪的量刑作出了明确规定,即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但同时允许各地高级人民法院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在此范围内作出更为详细的量刑。今天,我们带来的是苏州市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的内容,帮助你进行了解。 1、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构成寻衅滋事犯罪的,量...


·拘役缓刑考验期限是多长?
      拘役缓刑考验期限是多长?对于被判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来讲,在同时符合了其他条件的时候,那么法官宣判的时候往往也是会作出缓刑的判决。但缓刑有一定的考验期限,针对不同的主刑此时确定的考验期限不一样。那其中拘役缓刑考验期限是多长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拘役缓刑考验期限...


·盗窃罪犯罪数额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在关于盗窃案件中嫌疑人构成盗窃罪的应当承担一定程度上的法律责任,同时按照盗窃数额来进行处罚。那么,盗窃罪犯罪数额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呢?一般来说,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判定,盗窃500元至2000元的就算为数额较大,以此类推的还有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之分。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