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集体所有土地无偿经营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集体所有土地无偿经营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一、集体所有土地无偿经营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经村民会议同意并报乡人民政府批准,将位于_________乡______村面积_________亩(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 农用耕地承包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东起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为农业科技园艺开发、推广、培训、服务及农业种植和养殖。
  
  2、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
  
  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
  
  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四)地上物的处置
  
  该地上有一口深水井,在合同有效期内,由乙方无偿使用并加以维护;待合同期满或解除时,按使用的实际状况与所承包的土地一并归还甲方。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4、协助乙方进行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宣传、褒奖、应用。
  
  5、按照合同约定,保证水、电畅通,并无偿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电价格收取乙方电费。
  
  7、为乙方提供自来水,并给予乙方以甲方村民的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
  
  4、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6、乙方不得用取得承包经营权的土地抵偿债务。
  
  7、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本村村民对于集体土地的处置都是有监督权的,除了村委会使用土地可以不需要交承包费,至于说村委会在不经全体村民的同意下就把集体土地使用权无偿地承包给相关人员,这样的无偿经营合同实际上就是无效的。因为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承包不是村委会能单独决定的。
  
  


·土地赔偿新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土地赔偿新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我国现行法的规定,各地国家机关为了城区建设等的需要,是可以征收或者征用属于公民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为了体现公平原则,国家相关机关在征收后,需要按照土地赔偿新标准的规定,支付给被征地者的经济补偿金。 2020年土地赔偿新标准: (一)征地...


·最新山西省朔州市山阴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西省朔州市山阴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西省朔州市山阴县征地补偿标准根据《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13]22号)文件规定,我们将山西省朔州市山阴县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  山...


·不同地区、不同案情、不同标的、不同律师的价格都不同的
      不同地区、不同案情、不同标的、不同律师的价格都不同的。房产纠纷律师收费标准如下: 1.不涉及财产关系或争议标的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每件收取基本代理费1000-8000元; 2.涉及10万元以上财产关系的,除收取基本代理费外,另按争议标的大小,分段累计收费: ...


·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征地补偿标准
      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征地补偿标准 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土地只有五类土地一种: 五类区片区片范围:白藤街道、斗门镇、白蕉镇、井岸镇、乾务镇、莲洲镇。 补偿标准:耕地:50400/亩;园地;38767元/亩;林地:19067元/亩;养殖水面;52300元/亩;未利用地:15467元/...


·重庆住宅土地使用年限到了应该怎么办?
      重庆住宅土地使用年限到了应该怎么办?重庆住宅土地使用年限到了继续正常使用即可。商品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由于房产分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所以到期后房子仍然是你的,但土地所有权归国家,个人只有使用权。根据民法典,土地使用权到期后,自动续期,但需要交一定续...


·国家土地使用权证书如何办理?
      国家土地使用权证书如何办理?从土地性质上分,我国土地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企业参加拍卖拿到土地使用权后,应该及时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这样使用土地才有了书面的合法性凭证。办理国家土地使用权证书非常重要,如果这个证缺失,则修建的房屋在产权上面就不完整。那么国家土地使用权证书如何办理?...


·集体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的?
      我国土地主要是国有的,还有就是集体土地形式,一般个人或是组织只有土地的使用权,而且要想使用土地获得土地使用证,还需要到相关部门申请办理,很多人对其中流程不是很了解,也不清楚需要带什么材料去,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集体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的。 一、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 《集体土地使用...


·岳西县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岳西县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岳西县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


·青岛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如何规定的?
      青岛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如何规定的? 我国的土地都是属于国家或者是集体所有的,对于个人来说,指拥有土地的使用权。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民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依法转让土地的使用权。由于我国各地的基本民情不一,故而各地实行的政策也是存在差异的。今天律师354我们给您带来的是青岛土地...


·申请土地使用年限延长费用是多少?
      申请土地使用年限延长费用是多少?一、土地使用权的续期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并交付...


·南京市雨花区征地补偿安置办法是什么
      南京市雨花区征地补偿安置办法是什么 在生活中,征地拆迁是很常见的现象,而征地拆迁往往是为了支持国家大型工程的建设,例如修路等,但无论如何,征地拆迁都是会给住在那片地区的家庭和商业组织带来困扰的,所以国家对此出台了一系列补偿办法,那么,南京市雨花区征地补偿安置办法是什么呢? 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