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2年内还可要求重新调查财产吗?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离婚2年内还可要求重新调查财产吗
  
  如果是想起诉离婚协议中已经分配的财产:再起诉也赢不了。如果是离婚2年后发现还有离婚协议中没有涉及到的、没有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再起诉要求分割,而且对方恶意隐瞒夫妻共同财产,你在起诉时可以要求不分或少分给对方。
  
  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离婚协议有时效性吗?
  
  如果是协议离婚后,一方反悔请求再次分割遗产遗产的,时效是一年,但法院受理后如果没有发现订立离婚协议时有欺诈或胁迫等情形的,会驳回起诉。依据是:《婚姻法解释二》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受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如果是对离婚时应当分割却没有发现、没有分割的其他财产进行再次分割:时效是2年。依据是:(1)《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三十一条: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财产分割的原则
  
  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条规定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农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因此,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时,一般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男女平等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
  
  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
  
  3、照顾无过错一方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对夫妻双方有约定,且约定合法的,按约定处理。约定规避法律或者无效的,按共同财产处理;
  
  5、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等原则处理。
  
  当要结束同居关系时,财产怎么样分割:
  
  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1)工资、奖金;(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共同财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必须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财产,都不属于共有财产。二是必须依法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当然归双方共同所有,法律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离婚时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分割:
  
  1、共同协商原则。
  
  离婚案件先予协商和解是必经程序,是婚姻家庭案件所特有的。按照婚姻法第39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16条规定的二类情形的处理方法,也是在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进行的。即双方应将是否同意将出资额转让与否,转让份额达成一致,还要将转让价格一事达成共识,只有这样才能进行下一步——征求其他股东的意见。另外如前所述,基于股权价值的不稳定性,依据某一时点进行评估作价势必与股权价值相悖,并且在婚姻中“复合股权”(有的学者这样称呼)这种股权性质的要求,硬性判决股权归夫妻一人享有给对方补偿,不但给股东压力或履行不能,也丧失和剥夺夫妻共同财产在投资时所企盼的永久投资收益的目的性。
  
  2、离婚案件股权分割问题,补偿或股权取得应由夫妻双方明确表示,不易法院过多干预。
  
  如前所述由于股东配偶享有一种特殊的民事权利,也就是准共有股权故在离婚分割股权时,股东配偶有选择加入股东的权利,这种权利的行使障碍只能是其他股东不允许转让并购买,或者当事人明确表示放弃的,审判机关不应剥夺。可笔者同样注意到在现行的公司法律中,股东配偶的选择加入权一样受到很大程度的限制,如果不允许判令身为股东一方补偿给另一方价款确系保护了股东配偶的权利,但是如果其他股东不认可仍是无济于事,最后还是导致股权无法取得,只不过变相从其他股东那里取得补偿,从某种程度上更没有保护有限责任公司人员组成稳定。这就是公司法中对于股权转让的局限性,这种局限性注定对于婚姻案件中非股东一方共有权保护不足。
  
  离婚后在2年内,如果是对财产有着疑问,那么还是可以起诉的,除了是协议离婚并且在协议离婚里面有提及的内容,那么即使起诉也是很难会赢得这场诉讼的。如果是协议外的内容,那么还是可以要求重新调查财产的。
  
  


·一、夫妻共有财产被一方赠予儿女是否有效?
      一、夫妻共有财产被一方赠予儿女是否有效? 我国《民法典》缺乏上述有针对性的明确规定,但《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17条规定:婚姻法第17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 (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


·婚后夫妻个人财产有什么夫妻个人财产
      婚后夫妻个人财产有什么夫妻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婚前个人财产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具有较强的个人专属性或他人不能使用的财产。离婚时,夫妻个人财产归夫妻各自所有。下列财产应属于夫妻个人财产:(1)任何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和已取得的财产权利,包括婚前个人劳动所得、受赠、继承或受遗赠的财...


·子女抚养司法解释是什么?
      子女抚养司法解释是什么?父母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就成为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如何获得孩子的抚养权,有什么相关的法律机制能解决您的疑惑。子女抚养司法解释就是在夫妻之间离婚后,关于子女抚养权的一系列规定,其中包括子女抚养权确定的法律依据和子女抚养权变更依据。 一、子女抚养权确定的法律...


·遭遇男性家庭暴力怎么办?
      遭遇男性家庭暴力怎么办?社会发展到现代,女性 在家庭中的地位有了提升,但家庭暴力仍然存在。结婚之后,许多女性在与丈夫的相处过程中都会发现男性有家庭暴力行为,使得女性的身体和心理承受了巨大的伤害。那遭遇男性家庭暴力怎么办?我们将针对这个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一、遭遇男性家庭暴力...


·法院审理离婚案开庭时间要多久
      法院审理离婚案开庭时间要多久 一、法院审理离婚案开庭时间要多久? 起诉离婚到开庭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只规定了相关案件的审理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立案和受理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


·离过婚再结婚需要拿离婚证去登记吗
      离过婚再结婚需要拿离婚证去登记吗?离过婚再结婚需要拿离婚证去登记,一般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离婚证,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登记手续。再婚是已婚方与原配偶离婚或者原配偶去世的前提下,再与他人通过国家正规的法律途径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组成新家庭的行为。跟结婚程序一样,男女双方需要准备...


·深圳起诉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一般来说,如果夫妻之间已经感情破裂,双方多数会选择协议离婚。但如果夫妻中的一方不同意离婚或双方在离婚时对财产的分割等事项有异议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对离婚作出判决。那深圳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我们整理了以下内容,相信对您会有所帮助。 一、深圳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


·家暴离婚财产分割例子的原则是怎样的
      离婚的原因千千万万,但如果是因为家暴的话,那么无论如何肯定家暴这种行为都是违法的,家暴申请离婚的话,只要证据充分,那么法院都会支持的。而且,施暴方属于过错方,在财产分割的时候,作为过错方是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的。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家暴离婚财产分割例子的原则是怎样的? 家...


·夫妻双方如何办理婚后财产公证
      随着我国法律意识的提高,夫妻之前在婚前和婚后都会涉及到财产的问题,作为夫妻双方来说为了保证各自的权益和义务,都会到公主处去公证自己的财产,在感情破裂离婚的情况下更是需要公证,那么,如何办理婚后财产公证呢,我们为你解答。 一、办理婚后财产公证的程序: 1、携带个人的身份证明;...


·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方式哪种好
      《婚姻法》中明确规定了离婚的法定方式,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对于有的夫妻来讲,要是需要离婚的话此时可能不清楚该选择哪种方式离婚。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您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方式哪种好,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一、离婚有几种方式选择 离婚有协议和诉讼两种方式,...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多少钱?
      一般情况下,我们在离婚时会选择协议离婚,它的特点是双方可以就子女的抚养问题和财产进行协商解决。而诉讼离婚则免去了不必要的纠纷,可以更公正的对财产进行判决。那么,我们针对离婚后孩子抚养费多少钱?总结了以下资料,希望对您有帮助: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