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5000万注册资本的公司可以直接申请上市吗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5000万注册资本的公司可以直接申请上市吗
  
  一、5000万注册资本的公司可以直接申请上市吗
  
  不可以,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
  
  5、公司在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满足上述条件可向国务院证券管理审核部门及交易所申请上市。
  
  《公司法》第二十六条?【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企业上市流程
  
  1、拟定股票代码与股票简称。
  
  股票发行申请文件通过发审会后,发行人即可提出股票代码与股票简称的申请,报交易所核定公司上市条件及流程公司上市条件及流程。
  
  2、上市申请。
  
  发行人股票发行完毕后,应及时向交易所上市委员会提出上市申请,并需提交下列文件:
  
  (1)上市申请书;
  
  (2)中国证监会核准其股票首次公开发行的文件;
  
  (3)有关本次发行上市事宜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公司章程;
  
  (6)经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发行人最近3年的财务会计报告;
  
  (7)首次公开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全部股票已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托管的证明文件;
  
  (8)首次公开发行结束后,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9)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说明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
  
  (10)发行人拟聘任或者已聘任的董事会秘书的有关资料;
  
  (11)首次公开发行后至上市前,按规定新增的财务资料和有关重大事项的说明(如适用);
  
  (12)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持有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年内持股锁定证明;
  
  (13)相关方关于限售的承诺函;
  
  (14)最近一次的招股说明书和经中国证监会审核的全套发行申报材料;
  
  (15)按照有关规定编制的上市公告书;
  
  (16)保荐协议和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17)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18)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3、审查批准。
  
  证券交易所在收到发行人提交的全部上市申请文件后7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同意上市的决定并通知发行人公司上市条件及流程文章公司上市条件及流程
  
  4、签订上市协议书。
  
  发行人在收到上市通知后,应当与交易所签订上市协议书,以明确相互间的权利和义务。
  
  5、披露上市公告书。
  
  发行人在股票挂牌前3个工作日内,将上市公告书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
  
  6、股票挂牌交易公司上市条件及流程上市辅导。
  
  申请上市的股票将根据交易所安排和上市公告书披露的上市日期挂牌交易。一般要求,股票发行后7个交易日内挂牌上市。
  
  7、后市支持。
  
  需要券商等投资机构提供企业融资咨询服务、行业研究与报道服务、投资者关系沟通等。
  
  很少有民营企业一开始的注册资本就高达5000万元,因为企业的经营规模越大所面临的压力也越高,所以说,如果企业的注册资本已经累计有5000万,并且也同时满足法律上规定的其他上市条件的话,企业才可以着手准备申请上市。对上市企业,也并不是只要求注册资本的。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中国企业海外并购融资的方式有哪些?
      中国企业海外并购融资的方式有哪些? 一、目前中国企业海外并购在融资方面有什么困难? 20世纪90年代以来,跨国并购浪潮已经席卷了世界资本市场的各个角落,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也开始使用跨国并购的方式进行对外投资。跨国并购的融资方式是并购交易的一个关键环节,也是并购最终能否取得成功的...


·如何收购企业?包括哪些环节?
      如何收购企业?包括哪些环节? 企业收购对于企业提高实力、扩大规模是一个非常不错的手段,企业收购过程比较复杂,涉及到前中后各个环节,那么如何收购企业?各个环节有哪些注意事项?我们整理了有关企业收购方面的法律知识,我们通过下文一起做个简单了解。 一、收购的准备阶段 在收购的准备...


·范县企业拆迁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范县企业拆迁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现在很多地方都在进行大规模的拆迁,当然企业也不例外。而且企业拆迁对于企业主来说是一件大事,而且企业拆迁依法也会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下面我们将向您来介绍一下关于范县企业拆迁赔偿标准,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所涉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


·解散公司法律规定条件有哪些
      解散公司法律规定条件有哪些? 我国公司的成立和解散在法律上都是有严格规定的,公司的活动都要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公司法就是规定公司各类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我国设立公司法的意义在于鼓励投资和强化公司的行为自制。在解散公司法律规定条件有哪些? 一、解散公司法律规定条件有哪些? ...


·企业名誉权受侵害是否可以起诉维权
       一、企业名誉权受侵害是否可以起诉维权? 可以,《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所谓名誉,是一个公民、一个法人的品德、才干、信誉等在社会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对自己...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组织架构有哪几种?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组织架构有哪几种?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组织架构包括哪几种 1、公司式 公司式私募基金有完整的公司架构,运作比较正式和规范。目前公司式私募基金(如"某某投资公司")在中国能够比较方便地成立。半开放式私募基金也能够以某种变通的方式,比较方便地进行运作,不必接受严格的审批和...


·企业协议偷税漏税如何进行举报?
      企业协议偷税漏税如何进行举报?1、应当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的举报中心举报。由于国税地税管辖范围不一致,您要注意弄清楚举报内容涉及的税款属于哪个税务机关管辖。举报中心举报的范围是: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和虚开、伪造、非法提供、非法取得发票,以及其他税务违法行为。2、举报可以采用书信、...


·分公司可以签租赁合同吗?
      分公司可以签租赁合同吗?分公司可以签署租赁合同。《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的管辖,在法律上不具有法人资格,从根本属性上来...


·企业注册资本增加用缴印花税吗?
      企业注册资本增加用缴印花税吗? 一、企业注册资本增加用缴印花税吗? 企业注册资本增加用缴印花税,因为企业增资不属于印花税免税范围,所以企业增资需要缴纳印花税,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八条的规定,记载资金的账簿贴花后,以后年度资金总额比已贴花资金总额增加的,增加部分应按...


·外资法与公司法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外资法与公司法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一、外资法与公司法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公司法是规范、调整公司的设立、组织、行为、解散、清算、及其他对内外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广义的公司法是调整公司各种法律关系的一切法律规范的总括。外资企业法则是调整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外资企业的经济关系的...


·我国的企业组织形式是什么?
      我国的企业组织形式是什么? 我国的企业组织形式是什么?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 我国的企业组织形式是什么? 1、现代企业的组织形式;二、企业组织形式不同的税收影响;根据市场经济的要求,现代企业的组织形式按照财产的组织形式和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划分。国际上通常分类为:独资企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