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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批捕后办取保候审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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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检察院批捕后办取保候审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不宜羁押的,诸如因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取保候审。4、依法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5、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6、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起诉、一审、二审的办案期限内不能结案,采用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险性的。二、检察院批捕后的程序检察院批捕后,公安机关继续刑事侦查。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2、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3、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4、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5、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6、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只要检察院已经批捕就坚决不能办理取保候审,可是,在人民检察院批捕之后又同意取保候审的刑事案件少之又少,因为存在着取保候审的可能性的话,也不会一直到批捕之后才提出申请。既然批捕,说明司法机关从各方面都认为有逮捕的必要性。
  
  
  


·取保候审变更刑拘的条件是什么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二、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取保候审保证金的退还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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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一、关于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公安机关规定的可取保候审条件: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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