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的解释是什么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的解释本条是关于破产申请受理前一年内可撤销行为的规定。可撤销的行为是指对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一定期限内所为的有害于破产债权人整体利益的行为予以撤销,使其失去效力的行为。管理人行使撤销权带来两个法律后果:一是债务人所实施的行为失去效力;二是因债务人的行为而被转让的财产可以依法追回,纳入债务人财产的范围。之所以赋予管理人撤销权,是因为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有可能已经或者将要具备破产原因,其所从事的不符合商业惯例的行为将导致债务人财产减少,损害债权人利益。一般说来,债务人的行为构成可撤销的行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是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定期限内所实施的行为。这一期限不宜过长,否则会影响善意第三人的利益和交易安全。因此,本条将可撤销的行为限定为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实施的行为。此外,可撤销的行为必须是已生效的行为,如果债务人实施的行为在破产申请受理时尚未生效,则不能成为撤销权的对象。(2)必须是有害于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可撤销的行为必须是减少债务人的财产,从而损害全体债权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如果债务人的行为是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所必需,没有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则不能撤销。依据本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可撤销的行为包括:(1)无偿转让财产。无偿转让财产,是以无对价的方式将债务人财产让渡给他人的行为。例如,直接将债务人财产赠与他人。(2)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包括高价买入和低价卖出两种行为。高价买入是指没有正当理由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对方当事人购进产品或者服务;低价卖出则正好相反,是指没有正当理由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对方当事人卖出产品或者提供服务。所谓“明显不合理的价格”是指严重偏离该产品或者服务的市场价格的价格。(3)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在破产程序中,有财产担保的债权较之普通债权优先受偿,债务人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定期限内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意味着本应用于集体清偿的财产变成了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优先受偿的标的,从而使普通债权人通过破产程序所能够获得的清偿数额减少,这显然是不符合通过破产程序实现公平清偿的目标。(4)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一般来说,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是法律所允许的行为。但是,对于破产企业来说,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定期限内的提前清偿行为则受到限制。理由在于,在破产申请受理前一年内,债务人知道自己已经或者将要具备破产原因,其实施的提前清偿行为实际上是给予部分债权以优先于其他债权的地位,势必会影响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5)放弃债权。一般说来,债权可以放弃,债权因债权人的放弃而消灭,法律不能强迫债权人行使自己不愿行使的权利。但是,在破产申请受理前一年内,债务人知道自己已经或者将要具备破产原因,放弃自己的债权,实质上放弃的是自己的债权人受清偿的利益。无论其动机如何,这种行为都将损害债权人利益,应当认定为可撤销的行为。综上所述,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中提到的撤销行为必须满足法院审理前一年之内和确定债务人损害债权人权益。其中损害行为在法院审理时还没有生效的话就不可以撤销。以上就是对该条文释义的内容如有其他更多想要了解的建议咨询律图律师。
  
  
  


·公司清算的顺序是什么?清算的程序是怎样的?
      公司清算的顺序是什么?清算的程序是怎样的? 公司破产解散时,要进行清算。我们和您一起谈谈“什么是财产清算?”、“公司清算的主要程序是什么?”、“公司清算的清偿顺序是什么?”等等, 作了一名员工或公司股东,知道了公司清算的顺序和程序等问题,也就可以很好的维护我们自己的利益。下面我...


·个人独资企业破产清算规则
      个人独资企业破产清算规则独资企业,即为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 以独资经营方式经营的独资企业有无限的经济责任,破产时借方可以扣留业主的个人财产。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清算规则 企业清算的含义指企业按章程规定解散以及由于破产或其他原因...


·什么情况可以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
      什么情况可以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 现如今,很多公司因为种种原因造成破产,根据我国的破产法的规定,在破产后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破产清算的申请,但是这个申请也不是随便就可以提出并被受理的,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那么什么情况可以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请看下文的详细介绍。 一、债务人破产清...


·宣告破产和清算分别是什么?有什么区别?
      宣告破产和清算分别是什么?有什么区别? 时代在进步,科技也在发达,人们的生活水平也在提高,许多企业因此应运而生。企业数量也日益增多,企业间的竞争也越来越大。因此,不少企业在不堪竞争压力的情况下,被迫宣告破产,企业家也随时进行清算,然而许多人却不了解它们。现在的我们为您介绍宣告破...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法中规定清算程序是怎么样的?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法中规定清算程序是怎么样的?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法中的清算程序 1、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2、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


·现在由于公司破产而下岗的职工越来越多,我们职工在年龄大了之后
      现在由于公司破产而下岗的职工越来越多,我们职工在年龄大了之后最关心的问题还是退休问题,对于女职工而言,由为您讲述破产企业女职工退休年龄以及退休的一些相关规定,希望能够为您解除此方面的一些疑虑。一、破产企业女职工退休年龄1、《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


·破产清算组人员的条件具体是什么
      破产清算组人员的条件具体是什么依据我国《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国有企业而言,清算组成员由人民法院从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政府财政部门等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对非国有企业而言,清算组成员可从律师、会计师、审计师或资产评估师等专业人员中聘用组成;当然前提条件是该些聘用人员必须经审...


·公司法破产及时清算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破产及时清算的规定是什么? 我国的经济在不断的发展,同时公司的发展也非常迅速,因此对于很多发展的公司来说改革创新非常重要,在激烈的市场经济中很容易被淘汰,如果淘汰公司就会面临破产,需要进行解散和清算,那公司法破产及时清算的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公司解散和清算 ...


·第三方支付清算流程图
      第三方支付清算流程图 随着互联网的兴起,您的支付方式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自从有了类似于支付宝,微信支付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日常生活中不管是网络购物,还是实体店消费都方便许多。便利的背后支付流程到底又是怎样的呢?下面请看我们整理的第三方支付清算流程图资料。 一、第三方支付流程...


·企业破产清算赔偿顺序是什么?
      企业破产清算赔偿顺序是什么? 一、定义 清偿顺序,是民事诉讼法根据各种债务的性质,对债权人在两个以上的,债务人的财产又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的情况规定的偿付顺序。 二、赔偿顺序 企业法人在清偿还债前,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破产费用。破产费用是对破产财产保管、清理、处理和估价...


·民法总则规定清算法人程序是怎样的
      民法总则规定清算法人程序是怎样的?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每个公司成立之初,都会选举出该公司的公司法人,这个选择是要很慎重的,因为法人代表着一整个公司的利益,任何行为都会对公司的发展造成影响。一旦出现严重问题,就应该解散法人,并对其进...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