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签订合同之后不交三金合法吗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签订合同之后不交三金合法吗?三金有什么用? 一、签订合同之后不交三金合法吗
  合同工单位不可以不交三金。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规定中所称社会保险费,是指由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规定提出,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职工本人,每年向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通报或者在本单位住所的显著位置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监督。用人单位代职工申报的缴费明细以及变动情况应当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由用人单位留存备查。
  针对一些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规定明确,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二、三金的用途
  “三金”这个说法太老了。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应该是“五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其中的“五险”是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为员工办理的社会保险。在工作单位发生变动时,原单位应当在十五日内给员工办理保险转移手续。有新单位的转移到新单位,由新单位继续交纳,连续计算;没有新单位的,可转为自由职业由个人交费,也是连续计算。
  社会保险在原则上是可以异地转移的,但目前确实存在异地不能联网影响转移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退保。
  社会保险与户口不一定一致,只要在单位工作,单位就应当给办理社保。比如,外地的农民工也是应当办理社保的。到离职时因户口一致不能转移的,退保就是了。
  以上就是我们对“签订合同之后不交三金合法吗”问题的解答。三金是每一个企业员工都应该享受的合法权益。一个企业有责任和义务为员工缴纳三金,这也是我国法律明文规定的。如果一个用人单位想要不履行自己的义务,一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发生的交通肇事逃逸能取保吗
      发生的交通肇事逃逸能取保吗一般来说交通肇事情节比较轻的,符合办理条件的是可以办理的,但对交通肇事后逃逸或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以及逃逸致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不能取保候审。按照《刑事诉讼法》第67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


·拒不交还遗失物多少构成侵占罪?
      拒不交还遗失物多少构成侵占罪?在日常生活中,有时我们会看到有人拾金不昧,有时我们也会看到有的人捡到他人的财务时拒不交还占为己有。然而,他们不知道的是如果金额涉及较大的话会构成侵占罪,会受到法律的处罚。那么您是否知道拒不交还遗失物多少构成侵占罪?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拒不...


·赠与股份注册资本实缴由谁交?
      赠与股份注册资本实缴由谁交?由受让人来交纳实缴资本,股东对股权受让人隐瞒上述情况后转让该股权的,股权受让人作为新股东应当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出资义务,然后向股东追究违约责任。股东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出资义务,将股权转让给受让人的,且受让人知晓的,股东和受让人应当承担连带出资义务...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的规定,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


·北京车祸赔付标准是什么?
      北京车祸赔付标准是什么 北京车祸赔付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发生人身损害案件,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根据受害人居住地(户籍地)的不同适用城镇和农村两个不同的赔偿标准。 如果受害人或者其他赔偿权利人的户籍是城镇户...


·交强险过户了险费重新算吗
      交强险过户了险费重新算吗一、交强险过户了险费重新算吗 ?二手车过户后,车主可以选择将原来的保险退保,也可以办理保险过户手续。保险公司有关负责人说,车辆过户意味着车辆的所有权发生转移,车辆所有权转移后,旧车主在驾驶车辆过程中因发生事故或交通违章导致保险费率上浮的结果不应该由新车主承...


·河南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的相关内容
      河南省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大省,交通便利,四通八达。因此交通安全问题是河南省关注的重点问题,那么当交通事故发生后,河南省是如何应对的呢?接下来由的我们就河南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2017的相关内容为您解答其解决方法。 一、赔偿方式 采用死亡赔偿金来对受害人进行补偿,赔偿标准订了...


·一、道路交通事故伤人员伤残评定要在什么时候做?
      一、道路交通事故伤人员伤残评定要在什么时候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故此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疗中安装的钢...


·交通事故赔偿抚养费解决办法是什么?
      由于国家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车辆也逐渐成为大多数人的代步工具,但是这种生活方式带来的弊端就是容易造成交通事故,一旦发生严重的交通事故,就会造成人员的伤亡,所以在牵涉到抚养问题时。有人就会问,交通事故赔偿抚养费的解决办法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赔偿抚养费具体问题是? 范围...


·车祸后处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车祸后处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发生车祸就是发生了交通事故,那么就需要及时处理车祸,这是需要一个流程的,那么车祸后处理流程是怎么样的?很多车主发生车祸就慌了,不知道怎么做,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车祸后处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1、立即停车。 车辆驾驶人...


·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最重要的就是赔偿问题了。一般在赔偿
      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最重要的就是赔偿问题了。一般在赔偿上面,允许当事人之间协商之后处理,但现实中却经常出现交通事故索赔协商不成的情况。那要是真的遇到了这样的情况,当事人应该怎么办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交通事故索赔协商不成的话怎么办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