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离婚后财产另案处理的可能性大吗?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一、离婚后财产另案处理的可能性大吗?离婚后财产另案处理的可能性不大,应当在判决离婚的同时,处理好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问题,因为离婚案件是一种很特殊的案件,是复合诉,就是说一个案件处理三个问题: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无论原告的诉讼请求是否有这三个,法院都应当主动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离婚财产分割的注意事项:(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属有书面约定,或者有口头约定,双方没有争议的,离婚时应当按照相关约定处理,但是规避法律和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的约定无效。(2)夫妻分居后,分别管理、使用和获得的财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各自所有,但差额悬殊的,分得财产多的一方应当补足。(3)主张为一方个人财产的,负有举证责任,不能证明的,只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4)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分,但可能因为一方有过错等原因分配不等。(5)夫妻双方对财产分割的协议,在离婚后正式生效,且只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不能以协议对抗第三人,如不能对抗第三人的债权。(6)离婚时一方有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但是误将个人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隐藏、转移的,不影响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7)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从家庭共同财产中析出,一方要求分家析产的,可以先就离婚案件和已经查清的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对一时难以查清的财产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不影响离婚案件的审理。(8)属于事实婚姻的,财产分割适用正常离婚程序的处理方式;属于非法同居的,其财产分割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二、相关法律法规《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有些人也知道,整个离婚官司是财产分割的这一部分拉长了审理周期,所以,也是想让法院先解除了婚姻关系,然后再慢慢审理财产分割,不过这种想法比较不切实际。这里可以提供给原告一个建议就是先请求法院解除婚姻关系,解除婚姻关系之后再单独提起诉讼,请求分割财产。
  
  
  


·夫妻离婚的该怎么领离婚证
      一般只有协议离婚的夫妻,在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才能领取到离婚证,而要是诉讼离婚的话则拿到的要么是离婚调解书要么是离婚判决书。而实践中,要是夫妻想要离婚的话,此时应该怎么领离婚证呢?要是你不是很清楚的话,不妨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离婚证,是男女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的法...


·一、离婚赔偿条文规定的情形有哪些?
      一、离婚赔偿条文规定的情形有哪些?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修正后的婚姻法增设了离婚时的损害赔偿制度,因一方的法定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的,另一方依法享有赔偿请求权,婚姻法第46条规...


·结婚登记预约错误怎么办?怎么取消?
      自古以来,挑选良辰吉时这个风俗的传承了一代又一代。时至今日,现代人的婚姻大事也要挑个吉日,选好了就会先预约登记。那么,结婚登记预约错误怎么办?结婚登记预约怎么取消?下文是关于结婚登记预约的详细介绍,请您继续阅读了解。 一、结婚预约登记错误 要是男女预约的结婚登记错误的话,可以...


·订立遗嘱子女签字吗?
      订立遗嘱子女签字吗老人立遗嘱的时候不需要子女签字,子女是否签字不是遗嘱生效的必要条件,不同的遗嘱要产生法律效力需要的条件也不同,但总的来说,没有哪种类型的遗嘱是需要子女签字才能生效的。在我国遗嘱的类型和有效条件为: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


·出轨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
      ??在现在的生活当中,夫妻离婚的情况是非常常见的。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财产分割的是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对于存在过错的出轨离婚需要坚持2017出轨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确保无错的一方的利益不受损。接下来,我们将介绍一下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的有关内容。 一、出轨离婚财产分...


·业主家里被盗物业有责任吗
      业主家里被盗物业有责任吗物业公司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关键在于物业公司是否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完全履行管理服务义务。如果物业公司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物业公司在进行物业服务时,在保安措施和防范工作方面不存在疏忽...


·一、男方要求离婚要给女方赔偿金么?
      一、男方要求离婚要给女方赔偿金么?男方先提出离婚没有法定过错是不需要赔偿的。离婚属于夫妻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婚前财产各自归各自,婚后夫妻共有财产原则均分。如对方有导致离婚的法定过错(比如一方恶意转移财产)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时可以要求过错方少分,并可以主张...


·起诉离婚后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夫妻要是通过诉讼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的话,一般法院在判决离婚的同时,往往也就同时对孩子抚养问题做出了处理。换言之,在离婚判决书当中就会有关于孩子抚养权、抚养费的判决。那要是一方在起诉离婚后不给抚养费怎么办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 一、一方在起诉离婚后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法院判决...


·如何提高手机短信的证明效力?
      司法实践中将手机短信是归入“视听资料”类证据。视听资料在我国的证据归类中定性为间接证据,其不能单独或者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除了需要法院审查核实外,还需要同其他的证据相互印证,才能组成一个证据链被认可,与直接证据相比证明效力较低。
   &...


·离婚之后母亲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如果孩子的抚养权是归父亲一方的话,此时作为母亲不能就此免除抚养义务,而是需要实际支付孩子相应的抚养费。但要是在离婚之后母亲不给抚养费怎么办呢?不少人都遇到过这样的情况,接下来,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母亲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


·离婚财产分割方法有哪些 离婚财产分割有什么注意事项
      夫妻离婚解除婚姻关系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也就是需要对财产、债务等问题一并作出处理。而涉及到财产分割的时候,讲究一定的分割方法,毕竟现在财产的类型比较多,其中也不乏一些特殊的财产,需要运用特殊的方式来分割才行。下面您就跟网站的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离婚财产分割方法有哪些吧。 一、离婚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