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债权债务到底是什么?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债权债务到底是什么意思
  
  在我们投资或是开店时,通常都需要向他人借取资金,借取资金的时候就产生了债权债务,债权债务对于双方而言就是舅父泽恩的一种法律关系。那么债权债务到底是什么意思呢?与它们相关的法律知识又有哪些呢?我们将针对以上问题进行解答。
  
  债权债务到底是什么意思
  
  (一)债权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司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司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
  
  债权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
  
  债权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消灭原因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
  
  (1)合同。合同是债权产生最主要的原因。
  
  (2)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可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在一般侵权行为中,当事人一方只有因自己的过错而给他人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时,才负赔偿的责任,如果没有过错,就不需负赔偿责任。而在特殊侵权行为中,只要造成了他人的损失,就算你自己不存在过错,你仍要负赔偿责任。
  
  (3)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既没有法律上的原因,也没有合同上的原因,取得了不当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失的行为。在不当得利的情况下,受到损失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另一方返还不当利益。
  
  (4)无因管理。无因管理的含义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的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和服务的,提供管理和服务的一方有权要求他方支付必要的费用。
  
  货款;加工款;租金;交货;货物运输;技术服务。
  
  对于前三种:贷款、加工款、租金,我们可归之为金钱债权,因为它们都是直接以货币为内容的。对于后三种,我们可称之为非金钱债权,它们不直接以金钱为内容,而是直接表现为一种行为、一种物或者智力成果。
  
  金钱债权,是我们最常见的债权,也是最重要的债权。
  
  从会计意义看,债权是指单位未来收取款项的权利,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补贴款告等。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百一十八条 【债权的定义】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二)债务
  
  债权概念:
  
  (1)会计意义
  
  债务是指由过去交易、事项形成的,由单位或个人承担并预期会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单位或个人的现时义务,包括各种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等。有时也指所欠的债;为了清偿所有的债务而工作。
  
  (2)经济意义
  
  必须返还的资金。除了借入的资金以外,如果发行的是债券的话,还必须返还本息(本金+利息),这也被称为债务。把不能够返还债务称为债务的不履行。另外,把债务自身资本的上涨称为债务超过。
  
  (3)债务工具
  
  债务的通常形式是金融工具,例如债券和长期票据、短期票据。债权人可以是个人、银行或诸如退休基金和保险公司等机构,它们借出资金是因为相信债务人将承担还本付息的义务。债务工具有确定的期限和到期日,通常按固定的利率付息。债务工具的购买者均有不需马上使用的资金,希望在自己动用这些资金之前,能够赚取利息。利息是对债权人在一段确定的时间内不使用这些资金的一种报酬。
  
  债务的概念分为两种:经济概念与会计概念,金融是债务通常的工具。债务就是要求别人还债务的权利。通俗来说,债权与债务的关系就是:被借钱与借钱,所以债权人可以让债务人还金钱。如果对“债权债务到底是什么意思”还有不理解的,可以咨询律师!
  
  


·债务转移要债权人同意吗
      债务转移要债权人同意吗进行债务转移的,一般是指由债务人将自己满足条件的债务转让给其他人,有其他第三人来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有些情况下,债务人是利用这种方式来逃避债务的,因此法律中规定债务转移要债权人同意。下面我们为你具体分析一下其中的法理。 一、债务转移要债权人同意吗 债务是...


·借款人不还债应该怎样提起诉讼
      借款人不还债应该怎样提起诉讼 (一)诉讼费的缴纳 诉讼费先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待案件审结后根据案件情况再确定诉讼费的承担问题。如果是被告败诉,就由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如果是双方各有胜负,诉讼费由双方分担或是由法院确定如何分担。 (二)一般情况,起诉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


·最高额抵押担保债权是什么?
      最高额抵押担保债权是什么? 在生活中,我们经常听到最高额抵押这个名词,我们都知道最高额抵押是一种抵押方式,那么最高额抵押担保债权是什么呢?为了解决您的困惑,我们特意为您搜集了以下材料,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最高额抵押 1、概念 所谓最高额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在...


·收集好证据要怎么追讨欠债
      收集好证据要怎么追讨欠债 一、收集好证据要怎么追讨欠债 手里有证据的,可以依照以下方式讨债: (一)和对方再签订一个还款协议。 如果对方并不抵赖,而只是一味以种种借口拖延还款,那么可以与其再签订一个还款的协议,在这个还款协议中要注意约定还款的具体方式和期限,还可以和对方约定...


·贷款还完后他项权证如何注销?
      贷款还完后他项权证如何注销? 一、贷款还完后他项权证如何注销? 抵押贷款还清后,房屋他项权证就从银行拿回,并且问银行要还清贷款的证明,然后全部拿去产权交易中心,申请解除抵押。他项权利证就被交易中心收回。 1、当还清了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后,可以到贷款机构办理《房屋他项权证》...


·股权转让前的债权债务协议书怎么写?
      股权转让前的债权债务协议书怎么写? 债权债务协议书 甲方:电话: 住址: 乙方:身份证: 住址:电话: 丙方:身份证: 住址:电话: 丁方:电话: 住址: 经平等自愿协商,甲、乙、丙、丁四方就债权债务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截至本协议签订之日丙方共计欠乙方RMB 万元。 二...


·贷款不成的违约责任怎么承担
      购房者交了首付签了购房合同后又发现银行不批贷款,那么这种情形下,开发商让购房者承担贷款不成的违约责任,购房者要求退房,退定金。那现实中贷款不成的违约责任怎么承担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贷款不成的违约责任怎么承担 在签订《认购书》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候,...


·有欠条属于非法集资行为吗?
      有时企业或者单个想要通过融资或者借贷的方式获得投资资金,有时向朋友或者同事等借贷,但是也有不会少犯罪分子通过借贷的手段来到达非法集资的目的,甚至在借贷时也打下了相应的欠条,很多人这时就会分不清正常借贷和非法集资的差别了,那么有欠条属于非法集资行为吗?下面我们就为您解答一下。 一...


·物品无偿借用合同的特征有什么?
      物品无偿借用合同的特征有什么?从借用合同的概念可以看出借用合同具有以下几个法律特征:1、借用合同是出借人把出借物的占有、使用权定期或不定期转移给借用人的一种合同。2、借用合同的标的物是不可消耗物、特定物。借用人借用标的物的目的在于使用,使用完毕后借用人要返还原物。3、借用合同是无...


·债权债务关系解除是怎么进行的?
      债权债务关系解除是怎么进行的?现代社会,合同签订建立债权债务关系事件屡见不鲜。但是有时因为各方利益原因或者因为实力不够,解除债权债务关系也是情理之中的,毕竟没有了金钱利益什么都是虚无的。那么债权债务关系解除是怎么进行的?如果您不是很清楚,的我们我很乐意为您解答。 债权债务的关系解...


·欠钱胜诉对方还是不还钱怎么办
      欠钱胜诉对方还是不还钱怎么办?法院判决以后还是不还可以去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以没钱为借口,法院会调查他其他的财产如不动产等,如果隐瞒或拒绝的,法院会进行拘留或者罚款。不会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