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擦交通事故伤和淤青能赔多少钱?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一、擦交通事故伤和淤青能赔多少钱?擦交通事故伤和淤青能赔到的款额是根据受伤者的受伤程度,以及肇事者的经济能力来加以确定的。车祸擦伤后如不严重大多是得不到保险公司的赔偿,需要由受害者跟肇事者好好协商,确定具体赔偿的金额,协商不能确定的可以起诉。我国法律对于赔偿额度没有限制,只对伤情诊疗有指导性文件(《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临床诊疗指南》)对不同的交通事故有不同的治疗方案的指引,您可以参考一下,对他的伤情应该做哪些诊疗有个范围上的认识,从你说中看,对方是有些借伤乱花费用,保险公司有可能部分费用是不赔的。作为当事人的您,也有要求对方合理治疗的义务要做,不是听之任之,一律承担,否则最终可能会自己承担这部分损失的(保险公司不赔、对方也不退还)。所做的医疗项目应该都有医疗机构的病历记录和医师的处理意见才可证明其合理合法性。否则不具备,不受法律保护。二、交通事故处理的期限是多久(一)因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交通、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的期限为20日。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20日。对拒绝或无力预付抢救医疗费用的,暂扣车辆不超过2个月,特殊情况需延长扣车期限的,经办案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可延长1个月。(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应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按下列时限作出: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三)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四)当事人对处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在接到复议申请书后30日内做出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书后15日内向提起行政诉讼。(五)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30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15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六)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可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应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评定伤残等级。当事人对伤残评定有异议的,可在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在接到申请书后30日内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车辆在购买之后,难免会遇到被刮伤的情形,对于民事主体来说交通事故造成的擦伤或者是导致受害主体身体淤青的,那么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确定赔偿金额,若是不能通过斜巷的方式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可以在书写诉状之后,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


·一、停车场醉驾是否需要判罚处理?
      一、停车场醉驾是否需要判罚处理?停车场属于法律上的“道路”范围,醉酒在停车场移动车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车辆损失的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车辆损失的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一、车辆损失的鉴定程序 1、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和物品,由公安机关统一保管,经检验、鉴定后,委托价格事物所进行损失价格鉴定。进行车物价格损失鉴定时,各方当事人应到场,涉及保险的车辆和物品,当事人还应通知保险公司派员到场(无故不到场的,按缺席论处)。 2...


·商业车险退了重买可以么?
      商业车险退了重买可以么? 一、商业车险退了重买可以么? 交强险不能退,其它的商业险可以随时退险,但是有要求: 1、车辆的保险单必须在保险期内; 2、在保险单有效期内,该车辆没有向保险公司报案或索赔过可退保,从保险公司得到过赔偿的车辆不能退保;仅向保险公司报案而未得到赔偿的车辆也...


·根据公安部令第139号《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规定
      根据公安部令第139号《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规定,驾驶证的更换,根据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地方办理:1、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驾驶人的...


·交通事故的起诉做司法鉴定吗
      现在很多案件的起诉需要做司法鉴定,经过司法鉴定后再对案件做出裁决。交通事故案件的起诉中,造成的伤害等级以及损失等是否也需要进行司法鉴定很多人都不清楚。那么交通事故的起诉做司法鉴定吗?在下面的文章中将带来与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有关的知识的具体介绍。 一、交通事故的起诉做司法鉴定吗...


·车辆违章异地能处理吗,处理方法有哪些
      车辆违章异地能处理吗,处理方法有哪些?相信相当大一部分的车主都遇到过这样的事情,开车去异地时不小心违章了,例如超速、违章停车、闯红灯等等这些问题,在当时的情况下驾驭员并不知道,等回到原籍后,查询车辆违章情况或者收到了违章处罚通知单才知道。那么遇到这种情况,车辆违章异地能处理吗?又...


·双方责任车险理赔流程
      双方责任车险理赔流程 一、双方责任车险理赔流程 1、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主请保护现场并采取必要的紧急施救措施。 2、请立即拨打人保车险公司报案电话95518或有条件的情况下通过传真等方式向人保车险公司报案,人保车险公司理赔服务人员将向车主询问出险情况,协助安排救助,告知后续理赔处...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中,并没有一个叫做逃逸致人死亡罪的,而要是在交通事故中逃逸致人死亡的话,那么一般就是认定为交通肇事罪。因此了解逃逸致人死亡罪的构成要件,其实也就是对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进行了解,下面我们为你介绍。 根据我国刑法理论,任何...


·剐蹭车辆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剐蹭车辆肇事逃逸怎么处罚?道剐蹭车辆肇事逃逸可以能被吊销驾驶证,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第一百零一条对肇事逃逸的处理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


·在房屋买卖活动中,交房的地位虽然稍弱于房屋买卖合同的签订、房
      在房屋买卖活动中,交房的地位虽然稍弱于房屋买卖合同的签订、房产证的办理,但它亦是十分重要的。购房者若想顺利完成交房,就一定要注意相关问题。那在实践中,房子交付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可能很多人在这方面并不了解,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疑惑吧。 一、房子交付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