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父母不在兄弟房产纠纷应该怎么处理?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现实生活中,如果父母不在人世,兄弟姐妹之间关于房产纠纷的事情越来越多。按道理,都是一家人,应该和气生财。但是遇到父母不在兄弟房产纠纷应该怎么处理?有哪些处理方式?下面我们通过下文带您做个学习了解。
   一、什么是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也称房地产纠纷。具体而言,是指关于房屋和土地的所有权、经营管理权和使用权等权益的争议。其当事人既可以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是房地产管理机关,其中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涉外房地产关系中的外国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和港澳台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一旦裁决或达成的调解生效后,双方当事人必须执行;如果一方当事人不执行裁决或调解协议,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房地产行政复议指不服房地产主管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当事人依法向有管辖权的复议机关申请复议,相应的复议机关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活动。对复议决定不服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得向上一级行政机关再申请复议。
   二、房产继承如何继承?
  法定继承是依照法律的规定,由继承人按继承顺序、继承份额进行继承。
  《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顺序是指上述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顺序。《继承法》将继承人分成两个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及虽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份额是指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时,份额一般均等。对于有特殊困难的人、未成年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该予以照顾,适当多分配一些遗产。对于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继承人经过协商一致,可以平均分配遗产,也可以不平均分配遗产,这一点在房产的继承上尤为重要。
   三、兄弟处理房产纠纷有哪些方式?
   1、协商解决
   2、调解解决
  调解,是指购房纠纷的买卖 双方,在不能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时,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在房地产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或其他组织部门的主持下,通过说服教育,促使双方当事人根据有 关商品房销售的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相互谅解,达成和解协议,使购房纠纷及时得到解决的一种方式。
   3、仲裁解决?
   仲裁又称公断,是指买卖双方在争议发生之前或争议发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交给仲裁机关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行政规章、规定做出对各方均具有约束 力的裁决。仲裁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预,仲裁委员会与行政机关之间没有隶属关系。仲裁裁决一经做出,即具有法律效力,并且仲裁裁决是终局的, 不存在当事人上诉的问题。如要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购房者和开发商必须订有仲裁协议,自愿将纠纷递交仲裁解决。如果双方中有一方不愿将纠纷递交仲裁,那 么就不能采用这种方式解决纠纷。
   4、行政解决
  购房纠纷的行政解决,是指经商品房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 机关等部门调解无效或达成协议后,当事人又反悔的纠纷,或者是购房纠纷当事人直接到行政部门投诉,由该行政管理部门对其纠纷进行处理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就方式而言,行政解决一般经过一级行政决定和行政复议两个阶段。其中,一级行政决定是行政复议的前提和必经程序。包括购房纠纷在内的房地产案件的行政复议 依《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进行。
   5、诉讼解决?
  购房纠纷的诉讼解决,是人民法院在纠纷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共同参加下,解决购房纠纷的一种方式。购房纠纷诉讼有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两种。民事诉讼的 当事人是发生购房纠纷的平等民事主体,即公民、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购房纠纷的民事诉讼,由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有些地方人民法院设有专门的房地产审判庭)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审理。
  行政诉讼是行政行为的相对人因不服具体行政行为而提起的诉讼。行政诉讼一方当事人是公民、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另一方是对前者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购房纠纷的行政诉讼,由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进行审理。
  综上所述,兄弟之间作为亲人,本应该按照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合理合法的继承房产,实在不应该产生纠纷。关于父母不在兄弟房产纠纷的处理方式也有几种,从双方协商到对簿公堂。总体来说,如果兄弟之间发生房产纠纷,最好采用协商解决的方式,这样也比较和气。


·二手房过户手续时间是怎样的
      二手房相对于新房来说购房费用要低一点,您在进行二手房交易时最关心的就是二手房的过户问题,过户流程以及过户手续时间都是影响交易能否顺利进行的因素,但是二手房全款购买欲贷款购买的过户手续时间是不同的。接下来,关于二手房过户手续时间,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 二手房过户手续时间 一、...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条件有哪些?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条件有哪些?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同于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不能将两者混淆起来,未建好之前出售需要办理的是预售许可证,而实际办理这个预售许可证的,也是需要开发商满足相应的条件。那么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条件有哪些呢?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什么是预售许可证?商...


·房屋赠与合同可以附条件吗
      房屋赠与合同可以附条件吗?有什么注意事项? 一、严格区分“附条件、期限的赠与合同”与“附义务的赠与合同”。 《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第四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


·离婚房贷怎么算的,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离婚房贷怎么算的,离婚房产如何分割?近年来,我国离婚率呈现出与年俱增的趋势,由于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建立了诸多债权债务关系,故而在办理离婚手续之前,需要对这些财产进行分割。房产是离婚时争议较大的固定资产,若在分割时发现房贷还未还完,此时离婚房贷怎么算的? 一、离婚房贷怎么算的? ...


·买房子给什么证件,什么时候首付?
      买房子给什么证件,什么时候首付? 根据国家商品房预售规定,住宅商品房首付必须不低于总房款的30%。需要携带身份证(如果有共有人则带上共有人,及身份证,还有共有协议),到房开商上看好房子户型,层数,价格,要求房开商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签协议的时候注意看自己和房开商的违约责任...


·抵押房屋能否买卖 可以买卖抵押的房屋吗
      开发商为了获取流动资金,把部分物业抵押给银行,这是普通的商业行为。对于购房者来说,购买了抵押房,而又不知内情的话,会给他们带来极大的担忧与一定的法律风险。那么到底抵押房能否买卖,如何判断房屋有没有设抵押呢?下面本文就为您具体分析这两个问题,希望能帮助到您 一、抵押房屋能否买卖 ...


·婚前购买房子离婚房子归谁
      即使是男女在结婚之前购买的房产,也并不一定在结婚的时候就完全取得了所有权。毕竟现在房价很高,大都数家庭都是选择按揭买房的。也就出现了婚前买房婚后还贷的情况,那一般婚前购买房子离婚房子归谁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婚前房产离婚归谁?婚前房产离婚时如何分割?关于这个问题根据婚前...


·商品房买卖合同未约定解除条件的可以解除吗?
      商品房买卖合同未约定解除条件的可以解除吗?未约定解除条件的,就只能在存在法定条件的情况下解除。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当一定的情形出现时,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行性规定,不具有欺诈胁迫或者显示公平的情形,那么,在约定的条件具备时,合同解除。...


·房屋产权继承法是怎样处理过户的
      房屋产权继承法是怎样处理过户的 一、房屋产权继承法是怎样处理过户的 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一)继承公证。 继承公证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


·售房协议书怎么写,范文的内容包括哪些?
      在我们的生活中,房屋买卖是很常见的交易。如果想出售一套房屋,那么售房协议书是必须要签署的。买卖双方只有签署了售房协议,才能将房屋的所属期进行转移。可能很多人会问:售房协议书怎么写?下面,我们为您整理售房协议书的范文,您可以作为参考。 售房协议书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离婚房产补偿不给应该怎么办?
      离婚房产补偿不给应该怎么办?离婚房产补偿不给应该向法院进行诉讼。在执行此类案件时,法院通常有以下几种做法:一是由有支付能力的一方居住房屋,并向对方支付经济补偿;二是双方协商,无房居住的一方继续生活在原房屋内;三是将共有房产变卖后分割房款;四是采取以现有房屋置换低价位小房产的方式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