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异地购房可以贷款吗?相关流程是怎样?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很多人选择在异地工作,这些人到了一定阶段就考虑购房事宜了。那么异地购房可以贷款吗?异地购房都有哪些流程?对于这个您比较关心的话题,我们通过下文给您做一个简单说明。
   一、异地购房可以贷款吗?
  异地购房是指购房者的户口所在地和要购房屋的所在地不在同一个省份。房地产专家介绍,异地投资购房面临的最大难点是信息沟通不及时,一般市民不可能有时间和精力天天去关注异地的楼市情况。异地购房和普通购房一样,同样可以申请银行贷款。
   二、异地贷款需要满足的条件
  1、年满十八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能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居住证明;
  3、有稳定的收入和工作,具备按时足额还款的能力;
  4、信用记录良好;
  5、有购房合同或协议;
  6、有一定比例的首付款;
  7、满足银行的另外的要求。
  另外,一些地方要求,外地人在本地贷款买房,还需提供在当地缴存满一年以上的社保证明。
   三、办理贷款所提交的资料
  递交申请审批表时,请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1、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2、经济收入证明;
  3、符合规定的合同意向书、购房契约;
  4、首期付款的银行存款凭条和开发商开具的首期付款的收据复印件;
  5、抵押或质押清单、所有权或使用权证书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
  6、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四、贷款额度和期限是多少?
  1、贷款额度
  个人住房贷款额度,不高于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的拟购房的价值或实际购房费用总额80%(以二者中低者为准);个人商用房贷款额度最高为所购房价的60%
  2、贷款期限
  个人住房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个人商用房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
  3、贷款利率
  个人住房贷款按照人民银行规定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执行;个人商用房贷款执行人民银行规定的期限利率。
   五、异地购房需要注意的问题
  1、了解政策。
  房产价格与国家的宏观政策息息相关,投资者既然有意到外地投资购房,就应该进一步了解国家的房地产政策和对置业地区的定位等,做到心中有数;
  2、要认真考察
  不管房产是自用还是投资,都应到现场认真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当地房产的价格、地段、质量、升值潜力等情况;
  3、要注意估算
  购买房产前先盘算一下手头的资金,自有资金最好,如果用银行贷款购房就存在一定的风险,因为房贷需按月还款,会增加购房成本,建议在购房前先了解清楚当期的银行利率,算清应付的利息是多少,在此基础上判断一下利用贷款购房的获利空间有多大,如果得不偿失,就应放弃;最后要注意时机,凡是商品都有价格,有价格就会有波动,房产作为一种商品,自然也存在这个规律,影响房地产价格的因素很多,作为投资者,应该时刻注意这些波动,尽量选择房产价格处于低谷时才出手。
  现在很多在异地工作的人会选择在当地购房,对于异地购房可以贷款吗这个问题,回答当然是可以的,其办理手续和相关资料和当地人购房基本一样,没有太大区别。只不过,选择在异地购房要注意几点,其中了解当地房产政策尤为关键。


·高速公路江苏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高速公路江苏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都说“要想富,先修路”,高速公路建设是我国道路建设的重点项目,我国的高速公路建设也是有很显著的成果的。但是在修建高速公路的过程中会遇到需要征地的情况,国家征地时是会进行补偿的,高速公路江苏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高速公路江苏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征收土地买社保的标准是什么?
      征收土地买社保的标准是什么? 随着社会的发展,国家为了农村能够更好的发展,从而进行一些工程建设,有时候就要进行集体土地的征收,在征收的过程中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保障被征地者的合法权益是要对土地的拥有者或拆迁户进行补偿和购买社保保障人民的生活。下面是关于征收土地买社保的标...


·安置房是政府征地拆迁了你原有的房子之后给予的补偿之一
      安置房是政府征地拆迁了你原有的房子之后给予的补偿之一。安置房与不同房子不同,那么如果住户不打算自己住,打算买卖给别人,这样可以吗?安置房买卖合法吗?安置房买卖政策有哪些?到底安置房怎么交易买卖?接下来为您解答这几个问题。 到底安置房怎么交易买卖? 拆迁安置房产权齐全的话和普通房一...


·闲置荒山土地承包合同范文
      闲置荒山土地承包合同范文 找专长律师:知识产权律师 土地房产律师 公司经营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土地承包是一种家庭承包方式,而对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地方不适合家庭承包方式。对于荒山、荒沟、荒丘、荒滩,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不论采取哪种方式,都是需...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既遂的处罚是什么?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既遂的处罚是什么?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8条),是指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土地闲置费的征收标准是怎样的?
      土地闲置费的征收标准是怎样的? 我国公民有使用土地的权利,公民在获得土地使用权之后,就可以根据实际用途使用该处土地了。但如果公民在获得土地之后没有合理利用,使土地产生闲置,那么就要缴纳一定的土地闲置费。那土地闲置费的征收标准是怎样的?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土地闲置...


·拥有房产证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可以过户吗?
      拥有房产证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可以过户吗?集体土地使用权是居民在符合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获得的集体的土地使用权,那么谈到房子时人们都会很关注房子的产权问题,那么对于拥有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房产证的居民是否可以过户,相关法律条文是否有相关规定?过户都需要什么资料和条件,下面由为您详细讲解拥有房...


·杭州征地补偿标准规定是啥
      杭州征地补偿标准规定是啥提到杭州,您的第一印象就是山清水秀的,其实,杭州也是我国重要的旅游城市之一。所以,杭州市为了更好的打造城市的自身发展,肯定也是会不断地对城市进行改造的。过程中,难免要发生征地这样的事情,既然有征地,那么,与此存在的问题就是杭州征地补偿标准规定是啥?杭州征地...


·隐名股东地位与显名股东的关系有哪些
      隐名股东地位与显名股东的关系有哪些1、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的关系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的关系一般常被认定为委托投资合同关系,双方发生争议,适用合同法具体条款调整。一般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签订具体的书面协议,隐名投资人具有领取公司红利的行为或日常管理公司的行为。双方委托关系是双方真实意思表...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定义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指通过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沈阳于洪土地使用证的种类有哪些?
      我们都知道,关于土地使用税,有一些相关的证件也需要提供证明,那么今天我们就一起来讲述一下有关沈阳作为例子,那么沈阳于洪土地使用证的种类有哪些?根据相关的规定,土地使用证的种类包括土地使用证,还有土地使用权证,具体我们往下看。土地使用证的种类有哪些土地证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