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的规定?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我们虽然生活在一个和平的时代,但是难免会有犯罪行为的发生,违法犯罪行为给他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带来了严重的伤害,而且其自身呢也要承担严重的后果,犯罪嫌疑人因为自身行为,造成他人受到人身伤害,生命受到威胁和财产损失的话,犯罪嫌疑人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同时还要承担民事上的赔偿责任。在这个时候,受害人有权利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利。那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如何规定呢?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的资料。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的规定?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由于其自身的犯罪行为使得受害人受到了经济上的损失,如丢失钱财,司法机关需要对犯罪分子依法进行刑事处罚,除此之外,还需要根据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况,依照法律判处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2.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害人因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到了物质上的损失的,如丢失钱财,那么被害人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是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若国家的财产、集体的财产遭受损失的话,司法机关在提起公诉的时候,有权力提起附带民事诉讼。3.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受理关于刑事的案件后,有权力告知被害人、已死亡的被害人的血缘亲属、没有行动的能力或者被限制行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并且被害人由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遭受物质上损失的,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如果受害人因为人身权利受到侵犯的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受害人的财产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上的损失,受害人有权利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是有一种例外的情况,如果被害人是因为犯罪的行为遭受精神上的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将不受理被害人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的法律规定,如果刑事案件的被害人是因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精神上的损失提起附带的民事诉讼,或者在这件刑事案件审讯结束之后,被害人再次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的话,司法机关将不受理被害人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这是因为根据我国现在施行的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仅仅在是被害人因为人身权利受到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侵犯,而遭受的物质损失或者财产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的物质损失,如果不是这个情况的话,司法机关将不受理被害人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一般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来确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包括受害人的医疗费用、因受到侵害造成的误工费、必要的护理费用、必要的交通费用、必要的住宿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不要的营养费,根据具体的情况,造成受害人残疾的还有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以及后续治疗费等,如果是受害人死亡的,还有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
  
  
  


·新刑法受贿起刑三万吗以及其他新规定
      贪污受贿一直都是社会发展中的一个大问题,最近电视剧《人民的名义》的热播也说明了大众对此的关注度一直是居高不下的。随着新刑九的出台,不少人都了解到新刑法对于贪污受贿进行了调整。那么,新刑法受贿起刑三万吗?有什么其他的新规定吗?律师为您解答。 一、新刑法受贿起刑三万吗 新刑法司法...


·刑法中对盗墓量刑是怎么规定的
      刑法中对盗墓量刑是怎么规定的?《刑法》有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第三百二十八条规定:“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外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无期徒刑减刑条件有哪些
      减刑是刑法规定的刑罚执行过程中的一项措施。是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适当减轻其原判刑罚的制度。那么法律规定的无期徒刑减刑条件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无期徒刑能不能假释? 中国刑法规定有无期徒刑,并规...


·走私武器弹药罪武器弹药的判定标准是什么
      走私武器、弹药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携带、运输、邮寄武器、弹药进出国境的行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


·刑事案件中辩护人如何辩护
      刑事案件中辩护人如何辩护 一、刑事案件中辩护人如何辩护? 1、要善于准确归纳并找出辩护的法定理由。 我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律师担任刑事案件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关于未成年犯罪的取证调查我国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有呈现上升的趋势,未成年人因其年龄较小,分析辨别能力较弱,易因冲动导致犯罪,但是其主观恶性较小,因此我们在处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要慎之又慎,今天我们就来看一下关于未成年犯罪的取证调查我国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关于未成年犯罪的取证调查法律规定有哪些...


·非法持有毒品罪既遂一般判多久
      一、非法持有毒品罪既遂一般判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


·挪用资金罪一般判几年?
      挪用资金罪一般判几年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


·刑诉法第七十五条有什么内容?
      随着人们对法律知识需求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们开始学习法律知识,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公民才能更好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对于刑诉法来说,刑诉法第七十五条有什么内容?今天我们就带您了解一下 刑诉法第七十五条有什么内容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


·职务犯罪批捕上提一级是什么意思?
      职务犯罪批捕上提一级是什么意思? 为加强对职务犯罪案件决定逮捕权的制约,实现职务犯罪侦查中提请逮捕与决定逮捕适当分离,2009年9月,最高检下发试行规定,规定省级以下(不含省级)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全国大部分检察院开始...


·绑架罪加重情节是什么
      《刑法》中规定的很多犯罪其实都是有加重情节的,如果满足了加重情节的规定,那么对行为人的处罚就会相应的加重。当然,不同犯罪的加重情节不同,那么绑架罪加重情节具体是什么呢?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一、绑架罪加重情节是什么 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