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检察院批捕法院有可能判缓刑吗?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一、检察院批捕法院有可能判缓刑吗?检察院批捕的情况下,法院是有可能判缓刑的,两者没有直接联系,检察院批捕后的司法判决应当由法院来进行判决。如果当事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证据不足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无罪,人民检察院不服的,可以抗诉。免于刑事处罚,是有罪而免罚,仍然构成刑事犯罪。通俗地说就是有犯罪前科。二、免予刑事处罚与无罪判决的区别1、两者的法律依据不同如上所述,免予刑事处罚所依据的是《刑法》三十七条的规定,而无罪判决所依据的是《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一个是实体法,一个为程序法。2、两者的适用条件不同从《刑法》第三十七条我们可以知道,免予刑事处罚要符合两个条件:一是犯罪情节轻微,二是不需要判处刑罚。只有当两个条件同时符合时,才能适用免予刑事处罚。应该指出的是,在刑法总则和分则中,我们还多次看到“免除处罚”这个概念,免除处罚与免予刑事处罚二者的法律实质后果都是定罪而不处罚,但它们是性质不同的两种刑罚适用制度。免予刑事处罚并不排除民事责任和行政处罚,实际上从《刑法》三十七条后面的规定我们就能理解:“……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无罪判决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为:“……(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即当法律规定为无罪的和证据不足的应当作无罪判决。这与免予刑事处罚的“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条件有明显的区别。3、两者的法律后果不同“免予刑事处罚”是人民法院认定某种行为构成犯罪,但因犯罪情节轻微,而判决免予刑罚的一种处罚。是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构成犯罪为前提,以“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为概括性条件的随法选择。法律规定应当免除刑罚的,必须判决免除刑罚,如《刑法》二十四条规定对没有造成损害的中止犯,应当免除处罚;法律规定可以免除刑罚的则可视案情具体情况选择决定是否免予刑事处罚,如《刑法》三百八十三条规定,关于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刑法》三百九十条关于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免除处罚。需要明确的是,检察院是否批准逮捕和法院是否适用缓刑是两个独立的司法程序,中间没有必然联系,检察机关是否批准应当根据犯罪事实进行认定,而法院是否作出批捕也是根据案件的后果和法律适用性进行判决,都是两个司法机关在执行司法程序时履行相关责任的体现。
  
  
  


·刑法九行贿数额规定是什么?
      我们在生活中不难发现有很多行贿的行为,中国社会讲究的是人际关系办事,因此在办理自己的事物 的时候送礼办事已经成为了常有的事情,但是如果某个机关单位的官员办事收礼物或者任何形式的钱就会收到法规的严厉制裁,那刑法九行贿数额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刑法九行贿数额规定是什么...


·转化型抢劫罪的量刑处罚是怎样的
      法律中规定,对于盗窃罪、诈骗罪以及抢夺罪,其实在一些特殊情形下,就会转化为抢劫罪。而此时就会以抢劫罪来定罪,自然涉及到的处罚也是《刑法》中对抢劫罪的量刑规定。那究竟转化型抢劫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转化型抢劫怎么认定对于该种犯罪的认定,根据《最高人民...


·强奸罪的量刑基准刑是几年起
      强奸罪的量刑基准刑是几年起根据《刑法》犯该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1) 强奸妇女一人一次的量刑起点。《量刑指导意见》规定:“强奸妇女一人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实务中应综合考虑犯罪对象、犯罪手段、情节等情况,以具体犯罪的基本犯罪事实的社会危...


·刑法法律援助范围有哪些
      刑法法律援助范围有哪些,刑事法律援助有什么法律规定对于一切申请得到法律援助的当事人,援助机构在受到申请后对考察其是否满足申请条件,对于满足条件,且又在刑法法律援助范围内的,援助机构会指派援助律师给予申请人以帮助。我国对刑事案件的惩罚相对来说是比较中的,刑事法律援助有什么法律规定?...


·集资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近年来,社会上关于某某集团非法集资,卷钱跑路的事情很多,非法集资已经严重危害到了老百姓的财产安全。我国公安机关对此类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一直很大,刑法中也有关于集资诈骗罪方面的条文。那么集资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我们通过我们学习下这方面的法律知识。 一、集资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故意毁坏财物罪刑事申诉状应该怎么写
      故意毁坏财物罪刑事申诉状应该怎么写 一、故意毁坏财物罪刑事申诉状应该怎么写? 刑事申诉状 申诉人(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委托律师): 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基本情况,律师只需写明姓名及其所在律师事务所名称。 ...


·法律规定中缓刑的对象包括哪些?
      虽然可以对罪犯适用缓刑,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对所有的罪犯适用,毕竟缓刑是一种很有利的刑事处罚制定,而根据法律中的规定一般只有针对那种罪刑比较轻的才能适用。究竟法律中规定缓刑的对象包括哪些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缓刑的对象包括哪些 其一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过失犯罪种类有哪些情况
      过失犯罪种类有哪些情况1、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应当预见的前提是能够预见:需要考虑行为人的知能水平、行为本身的危险程度以及行为时的客观环境。应当预见的内容是法定的危害结果,即构成要件...


·对于累犯和不适用缓刑的情况有哪些
      累犯就是说罪犯在结束完上一次的刑事处罚赦免之后,在法定限期犯下刑事案件而定罪的犯人,我国对于累犯的处理相对于初犯来说惩罚力度更加的大,再次入狱之后申请缓刑的标准要求也是有所改变,那么对于累犯和不适用缓刑的情况有哪些?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说明。 一、不适用缓刑的情形都有哪些 我国...


·诈骗罪自首派出所受理么
      诈骗罪自首派出所受理么?对于这个问题相信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要弄清这个问题首先要明白什么是诈骗罪以及派出所受理案件有哪些,接下来,将在下文中对这个问题进行相关的分析,感兴趣的朋友可以继续往下阅读。 一、什么是诈骗罪?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


·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判多久
      一、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判多久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我国刑法第293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