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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抚养费诉讼时效是否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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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年抚养费诉讼时效是否为2年?
  
  
  不是,讨要抚养费诉讼时效是永久的,并不受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要求支付抚养费等涉及身份权的请求权,必须在双方存在的抚养等法律关系的存续期间而行使,只要被抚养人尚处于被抚养期间,即便超过二年诉讼时效期,法律仍应当保护抚养费的请求; 但在双方的抚养关系不再存续的情况下,则应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如被抚养人已年满十八周岁,已不具备被抚养条件,要求支付其十八周岁以前的抚养费的,诉讼时效从不具备抚养条件之日起算。
  
  
  二、变更子女抚养费的条件是什么?
  
  
  1、要求增加抚养费三项条件
  
  
  基于父母对子女的法定抚养义务,以及抚养费的数额以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为原则,在原定的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确定的数额已明显不够时,子女当然有权要求父母增加抚养费。为此,《婚姻法》第37条第2款规定,子女在必要时可以向父母中的任何一方请求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情形常为以下两种:
  
  
  (1)随着物价的上涨,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原定的抚养数额已难以满足几年后的实际需要,无法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2)子女因上学、患病等原因,所需要的费用已超过原定的数额;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2、要求减免抚养费的三个条件
  
  
  相对应子女可因特殊原因要求支付超过原定数额的抚养费,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父母,在具备以下情形时,亦可以要求减少或免除支付抚养费:
  
  
  (1)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
  
  
  (3)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后,继父或继母愿意负担子女所需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的。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要求增加还是减少抚养费,在增加或减少抚养费的特殊情形消失时,对于增加抚养费的,可以要求恢复按原定数额支付;对于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的,应当恢复给付。
  
  
  3、抚养费支付形式的变通
  
  
  对于抚养费的支付形式,一般是现金支付,也可以是实物抵付,当然实物抵付时,应以同子女共同生活一方有相应的经济收人为宜。抚养费的支付周期,一般是逐月支付,或者是双方商定的一个特定期间支付。有条件的,或者是有可能以后难以找到对方支付抚养费的,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一方,无经济收人或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其实有些人从解除了婚姻关系以后也就一直没有再给孩子支付抚养费,而抚养孩子的这一方当时自己也有能力一个人抚养孩子,所以,也并没有针对这种行为跟对方索要孩子的抚养费。可抚养孩子的这一方自己也会遇到一些意外事故无力再一个人抚养孩子,只要孩子还没超过18岁就能跟对方索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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