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法律上夫妻可以作为债务人吗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法律上夫妻可以作为债务人吗
  
  
  法律上夫妻是可以作为债务人的。
  
  
  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婚前或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的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应认定为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应该有以下几种情形:
  
  
  1、夫妻一方婚前所负的债务。如上所述,这种债务一般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无义务为其偿还,但债权人能够证明其将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2、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偿还的债务,但双方以逃避义务为目的的不予准许。法律尊重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自治,并不禁止夫妻双方对其所负的债务进行相关的约定,但这种约定仅在他们之间产生效力,对外(即债权人)不产生效力。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关系亲朋所负的债务。
  
  
  4、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5、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
  
  
  6、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在债务关系成立时知道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即债权人明知夫妻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其个人债务。
  
  
  7、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除了上述的前六种情形,《财产分割意见》以概括式的条文作了兜底式的规定,即“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因为实践中的情形多种多样,法律不可能一一列举。
  
  
  对于“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结合实践中经常出现的情况,认为应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一方为满足私欲而挥霍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因侵权行为所负之债。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发生的损害赔偿是否为共同债务呢?笔者认为不能一概而论,应看其侵权行为有没有 使家庭受益。如果其侵权行为使家庭受益,则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若没有使家庭受益,则应视为个人债务。所谓“受益”应是指物质利益而非精神利益。一般情况 下,一方侵害他人的财产权利可能使家庭受益,如侵占他人财物;而侵害他人的人身权益则多不能使家庭受益。但是,在具体判断时还是应根据侵权行为发生的原因 和行为人所处的环境等综合分析。
  
  
  3、夫妻一方因违法犯罪活动所生之债。
  
  
  被处以罚款,从事犯罪活动被处罚金或被受害人家属追究刑事附带民事责任等。
  
  
  4、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非法经营活动造成亏损所引起的债务,如果配偶另一方并不明知,或虽事先知道但已表示反对的,此类债务应作为非法经营一方的个人债务来认定和处理。
  
  
  夫妻是可以作为债务人一方的,对于夫妻间的债务认定,首先是按照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该债务是否使得夫妻从中受益,或者让夫妻在行使一些一些义务或者责任的时候,与该债务有着联系。如果这些认定条件中有着其成立的点,那么完全将该夫妻认定为债务方的。
  
  
  
  


·借条金额大于实际借款怎么办?
      借条金额大于实际借款怎么办?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借条记载的金额大于实际借款金额的,债务人有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减少还款的金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


·借条与担保书可以写在一起吗?
      借条与担保书可以写在一起吗?不可以,这两个是不同的。担保合同是与担保人签的,借条是债务人签的。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是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


·有朋友欠钱总不还怎么办
      有朋友欠钱总不还怎么办?可以收集证据起诉,起诉的流程是: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


·借款合同合同诈骗罪怎么处罚
      借款合同合同诈骗罪怎么处罚 我们发现在合同的签订、履行过程中,如果一方一开始就具有非法占有对方财产的行为,同时采取虚假的手段来“履行”合同的话,这样的情况下达到了规定的数额标准之后,则就会被认定为合同诈骗罪。在借款合同当中也是有可能构成此罪的,那一般借款合同合同诈骗罪是怎么处罚...


·债务是什么意思?债权的意义有哪些?
      债务是什么意思?债权的意义有哪些? 生活中我们经常在说债权债务纠纷,债权债务纠纷中,首先需要知道什么是债权,什么是债务,在法律中对于债权和债务是有相关的规定的。那么到底债务是什么意思?债权又是什么意思呢?相信很多人对此都有疑问,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解答。 一、债务的概念 (1)...


·社会抚养费非婚生子罚款多少?
      除超生情况外,非婚生子的情况也要缴纳社会抚养费。非婚生子指的是未按正常手续领取结婚证、未符合法律规定生育的孩子。初次非婚生子后,可补办结婚证,补办后免受处罚。继续进行非婚生子的,按照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继续生育不知悔改的,按照规定增加社会抚养费的缴纳。那么社会抚养费、非婚生子罚款...


·民间借贷与集资诈骗罪的界限是什么
      民间借贷与集资诈骗罪的界限是什么不得不说,现实中有的人会打着民间借贷的名义,但背地里却进行集资诈骗,要注意的是在我国集资诈骗的行为是很严重的,已经定为刑事犯罪,一旦确定集资诈骗行为达到了规定标准就会认定为犯罪。那通常民间借贷与集资诈骗罪的界限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还款期限不清楚怎么计算诉讼时效
      在实际借款活动中,由于借款双方的疏忽等因素,有时可能会出现还款期约定不明的情况,从而造成诉讼时效难以计算。那么在法律上,还款期限不清楚怎么计算诉讼时效呢?也就是说,还期不明债务诉讼时效多长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还款期限不清楚怎么计算诉讼时效 超过诉...


·怎么确定借款的返还时间
      怎么确定借款的返还时间 一、怎么确定借款的返还时间 在借款合同中,当事人之间一般都约定有返还借款的期限。 如果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之间应当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


·非法出借枪支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什么?
      非法出借枪支罪的构成要件是:1.本罪侵犯的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管理的相关规定,行为人客观上有出租或者出借自己合法配有的枪支或者单位合法配有的枪支,犯罪对象是枪支。合法配有枪支的人员和单位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教所及其人民警察、人民检察院及其司法警察、负有侦破案件...


·欠款纠纷该如何预防 欠款纠纷中要什么证据
      在我们的生活中,学会如何预防纠纷是十分重要的。那么,根据经验来看,我们在进行借款活动时,对于欠款纠纷该如何预防呢?此外,若是在实践中未能预防成功,那在解决欠款纠纷的过程中我们需要有什么证据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阐述。 一、欠款纠纷该如何预防 作为债权方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