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民间借款合同包括哪些内容呢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在我们的现代化社会中,人们的法律意识也越来越高了,我们开始重视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比如说我们在借款给别人的时候,我们往往都会签署一个借款合同。现如今,我们的借款合同,不仅仅会出现在一般的市场商业的借款活动中,同时也经常会被我们用来用于自己的一个私人借贷方面,但是现实中的情况却是,因为很多的人对于借款合同的内容不是很了解,所以借款的当事人之间所签订借款合同之中,经常会出现各种各样的漏洞或者问题。所以我们必须要了解到底借款合同中应该包括什么内容。下面,我们就对借款合同要包含的内容都有哪些呢这个问题进行一个简单的回答和解释。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我们一般情况下,向银行等一些机构借款,我们都是需要订立一个借款合同的,并且我们签订的借款合同,通常情况下都是需要规范它里面的具体内容的,借款合同中不只是简简单单的就写明我们借了多少钱,同时还应该有什么时候还款的问题,所以说,在借款合同的需要涉及的面还是比较广泛的,我们应该予以注意。但是,很多人往往都忽视了我们的借款合同中,一些必需的内容,造成了一定的麻烦。那么,下面我们就来看一下借款合同究竟包括哪些内容呢?第一个就是我们借款的种类应是属于哪个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我们的借款种类,主要是按借款人所属行业的性质、借款用途还有就是所借资金的渠道和资金的用途方式等,来进行一个明确的划分。同时,针对不同种类的借款,我国的信贷政策在普通公民贷款的限定贷款金额、贷款的利率等方面都有不一样的规定,这样的划分来体现区别对待,以及挑选好的予以扶持的信贷原则。所以说,我们的借款合同一定要明确划分我们借款的种类,因为这样的划分是我们借款合同中必不可少的主要条款。第二个就是我们借款的币种是属于哪种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借款币种,就是指借款合同中所用钱款的种类。在我国,借款合同中可以用作钱款的,除人民币外,还包括了一些外国的货币,就比如说美元、日元还有欧元等等,都是可以的。此外,我们对于不同的货币种类借款利率也是有所不同的,我们的借款合同中应对货币种类明确规定。第三个就是我们需要注明我们的借款是用在哪里。这个内容主要是指,一个借款合同中,需要标明借款的用途是做一定的限定作用的,目的是用来防止有人把合同用在别的地方,而我们的贷款人却不知情。因此,我们需要保障合同的一个安全性和可靠性。第四个需要有的就是借款的金额或者是数额有多少。我们说这个借款数额在合同中是最重要的一点,是不能够忽视的。第五个需要有的就是借款的利率规定标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利率是指一定时期借款利息与借款本金的之间的一个比率。第六个就是我们需要注明借款之后的期限,也就是这个合同的有效期。第七个就是我们需要注明借款人的还款方式是哪种。我们的借款人一般可以采用一次性全部还清借款,和分期分批偿还借款这种方式。最后一个需要有的就是合同在违约之后双方需要承担的责任有哪些。
  
  
  


·根据相关规定夫妻间借条离婚算吗?
      根据相关规定夫妻间借条离婚算吗?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书写的借条离婚后依旧算数,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给另一方出具的欠条,在离婚时可以要求对方进行返还。婚内借条一般都会被法院作为有效证据采信,除非存在相反的证据。如果借款用于借方的个人事务,那么夫妻之间就形成了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


·债务人无偿转让债权的损害有哪些
      债务人无偿转让债权的损害有哪些 一、债务人无偿转让债权 债务的全部转让,通常也叫做免责的债务承担,是债的持有者或者债的旅行者与第三人之间的一种协议。债务转让之后债务将会由第三人代替行使其义务,债务全部转移是需要通过协议的,达成债务全部转移给第三人,转让之后第三人将会全部承担原有...


·向银行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向银行贷款需要什么条件银行贷款的门槛比较高,审核也严谨很多,必须要具备以下贷款基本条件:1、申请人必须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合法身份;2、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具备相应的还款能力;3、个人征信良好,在央行征信系统没有不良记录。另外,银行贷款分为个人信用贷款、房屋抵押贷款...


·债权债务的账务处理是怎样的
      债权债务的账务处理是怎样的 一、债权转让的动因 1、应收款项是信用的标志,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和规范,信用范围会进一步扩大,应收款项的转让成为现实的会计事项。 2、交易的扩大使企业间相互持有债权的现象更加普遍,相持的结果,一方面使企业缺乏现金流量,资金运转困难,另一方面影响企业信...


·双方债权债务先后的履行
      双方债权债务先后的履行当债权债务人互负债务时,且双方债权债务先后顺序时,怎样履行债务,谁先履行债务,是否可以互相抵消债务就成为了关注的焦点。并且这也关系到债务风险的问题,如果先偿债的债务人偿债后的得不到自己债务人的偿还,这样的风险是存在的。我们就带您了解一下互负债务的清偿法则。互...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借条要如何写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借条要如何写 婚内借条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互相写的欠条,就是夫妻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它应包括以下内容: 1、写清楚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法定全名。 2、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


·债权人承担的债务举证责任有哪些
      债权人承担的债务举证责任有哪些在借贷纠纷案件中,原告作为债权人行使债权请求权,首先应该主张其请求权成立并已经届期,为此其应该向法院提供其权利发生并已经届期的法律要件事实成立的证据。由于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义务履行有先后顺序,债权人主张合同权利的发生,其应该为两个要件事实的成立负举...


·借款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 借款担保人的责任有哪些
      借款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 借款担保人的责任有哪些我们知道,在借款活动中,担保人并不是那么好当的,其除了要具备一定的资格条件以外,还要在债务人不履行义务的时候承担一定的担保责任。那在法律上,借款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借贷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借贷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一、借贷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1、诉讼是解决民间借贷纠纷的主要手段。 据调查,当前处理民间纠纷的方式主要为诉讼,通过其他形式解决的民间借贷纠纷数量较少。在法院受理的借贷纠纷案件中,被告大多不愿出庭应诉,并且还存在被告拒签法院应诉手续或于原告起诉前离...


·肇事逃逸罚款怎么罚一万?
      肇事逃逸罚款怎么罚一万?肇事逃逸罚款罚一万是不合法的规定,实际上就意味着不能给我罚款1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


·公司法定代表人借款是公司借款吗?
      很多人都会认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从事的一些行为都是代表公司的。那么关于公司法定代表人借款是公司借款吗?如果法定代表人有公司的公章,在借款的时候,盖了公司的公章,那么就是认为是为公司借款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借款是公司借款吗只有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借款,是否能够认定为公司借款,取决于所借款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