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离婚境外财产房产怎么分割?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一、离婚境外财产房产怎么分割?
  
  
  我国在审理离婚案件时,适用“采取法院所在地法律”原则。也就是说,在我国法院审理的离婚案件,一概适用中国法律。按照中国法律规定,夫妻结婚以来的积蓄和房产都是共同财产,应当平均分割。根据两人的实际情况,应当将国外的房产按照共同财产处理,双方都不想拿到具体房屋的,可以变卖后分割。两人的储蓄应平均分配。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和支配权,这里的有平等的处理权和支配权有两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是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第二层含义是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二、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
  
  
  3、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4、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综上所述,现在一些有钱人在境外购买房产来增值保值。这样的家庭一旦出现危机,闹到离婚这一步的话,处理财产分割是非常关键的一步,对于境外的房产,首先看房产的财产性质,是婚后购买的,算共同财产,双方可以将其变卖,对所得款进行分割。
  
  
  
  


·温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温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为了城市建设的越来越规范、越来越美好,很多城市都开始对城市的老旧违规建筑进行拆迁,拆迁时会按照相关的法律政策给予拆迁户一定的补偿,补偿的标准每一年都会由当地的拆迁部门针制定,浙江温州相关的拆迁部门,针对经济和房屋拆迁情况,推出了温州市房屋拆迁补偿...


·房子的产权到期了怎么办 房屋产权期限是多久
      房子的产权到期了怎么办 房屋产权期限是多久一、房子产权到期了怎么办1、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0年。2、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


·房屋的原始取得有哪些方式
      房屋的原始取得有哪些方式房屋所有权属于原始取得的主要包括以下情形:(1)依法建造房屋;(2)依法没收房屋;(3)收归国有的无主房屋;(4)合法添附的房屋(如翻建、加层)。二、房屋所有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房屋所有权的取得,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两种。(一) 原始取得原始取得是指由于一...


·房屋买卖合同备案后能撒消吗
      在住房商品化的今天,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都会将合同原本拿到房屋管理登记单位进行备案登记,但是很多人还是不了解房屋买卖合同备案后能撤销的具体情况。下面,将对房屋买卖合同备案后能撒消吗?做出如下解答,希望解答对您解决疑问有所帮助。 一、房屋买卖合同备案后,房屋所有人可以申请注销...


·上海厂房拆迁补偿标准最新
      上海厂房拆迁补偿标准最新   上海厂房拆迁补偿标准最新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企业拆迁补偿主要分为三部分:   一是拆迁资产补偿,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   二是拆迁费用补偿,包括搬迁前...


·常见的房产纠纷有哪些?
      常见的房产纠纷有哪些?1、定金纠纷是房产纠纷中的一个很常见的种类,合同签订时定金一定要以书面的形式进行约定才有法律效力。定金的约定要全面,是对定金退回的适用情况进行明确的说明。民法典中适用定金罚则,如果购房者不履行债务,没有权利要求售房者返还定金。售房者如果不履行债务,需要向购房...


·虽然有些时候对于房屋本身
      虽然有些时候对于房屋本身,在离婚的情况下一方不能要求分割,但房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能存在增值的情况。很多时候,对于婚内增值的部分,其实另一方是有权要求分割的。这个时候就需要计算房屋增值部分的具体一点的数额。一般房屋增值部分的计算都不是很简单,略微复杂。我们搜集了两种比较常用的...


·二手房定金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许多人在购买二手房前,会非常关注房屋的价款、地段及其他房屋情况,但是很少会有人注意定金合同的注意事项,其实提前了解这些内容可以避免当事人利益受损。那么二手房定金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今天,来给您做一个详细的介绍。 二手房定金合同注意事项 一、购房前,确认售房人的真实身份。 购...


·诉讼离婚时,原告不分割共同房产怎么办
       在离婚诉讼中,当事人双方往往会因为共同房产的分割引发更多的纠纷。其实只要您了解了诉讼离婚时,原告不分割共同房产怎么办这个问题后您就会对该问题有了清楚的认识。下面我们为您收集整理了一篇文章,以供您学习了解。 一、诉讼离婚时,原告不分割共同房产怎么办 在诉讼离婚时,如果当事人...


·老人去世房产能隔辈继承吗?
      老人去世房产能隔辈继承吗? 一、老人去世房产能隔辈继承吗? 老人去世后孙子可以按照遗嘱进行继承房产,孙子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


·一、在我国夫妻购买小产权房是共同财产吗?
      一、在我国夫妻购买小产权房是共同财产吗? 1、《婚姻法》规定: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