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昆明市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的规定工资支付制度如下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昆明市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的规定工资支付制度如下
  
  
  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工资支付制度。
  
  
  用人单位应当与本单位工会或者劳动者代表通过集体协商方式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支付的内容。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支付标准不得低于本单位工资集体协议的约定。
  
  
  第七条 工资集体协议和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支付内容应当包括:
  
  
  (一)支付项目;
  
  
  (二)支付标准;
  
  
  (三)支付形式;
  
  
  (四)支付周期和日期;
  
  
  (五)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支付计算基数;
  
  
  (六)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标准;
  
  
  (七)工资扣除事项;
  
  
  (八)其他工资支付内容。
  
  
  第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发放劳动者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第九条 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后,用人单位支付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有价证券等其他形式替代货币支付。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资。支付工资按照内部工资支付制度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工资发放日如遇节假日或者休息日,应当提前支付。
  
  
  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任务完成后即支付工资。
  
  
  实行年薪制或者按考核周期兑现工资的,用人单位应当每月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预付工资,年终或者考核周期期满时结算。
  
  
  实行其他工资制的,如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应当每月预付一次工资,预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工资直接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以委托他人代领。
  
  
  用人单位通过银行发放工资的,应当按时将工资划入劳动者本人帐户。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应当实行实名登记制度,准确统计劳动者工资支付数据,并编制工资支付表。其内容应当包括: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工作时间、加班工资、应发金额、扣除项目及金额、实发金额等书面记录,并按规定保存备查。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其个人工资清单。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或者解除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劳动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经与本单位工会或者劳动者代表协商一致,可以延期在六十日内支付劳动者工资,并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工资报酬。
  
  
  第十七条 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从劳动者工资中代扣或者代缴:
  
  
  (一)应当由劳动者个人缴纳的税款;
  
  
  (二)应当由劳动者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三)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判决、裁定由劳动者负担的抚养费、赡养费等费用;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费用。
  
  
  第十八条 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可以依法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以下费用:
  
  
  (一)依法签订的工资集体协议、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可以扣除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讨论通过的规章制度明确规定可以扣除的费用。
  
  
  还有一点就是如果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的时候确实是因为生产和经营遇到了苦难那么这个时候资金因为受到影响力无法进行周转并且不能按时的支付工资那么就要和单位的公会协商或者是与劳动者的代表去协商,这样可以延迟两个月来支付工资。
  
  
  
  


·安阳哪里工伤鉴定,工伤鉴定的流程是怎样的?
      员工在发生工伤之后,应到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以此获得工伤赔偿。如果受伤情况较为严重,经治疗后有可能留下残疾或影响到劳动能力的,还可以申请工伤伤残待遇,但必须先进行工伤鉴定。那安阳哪里工伤鉴定?工伤鉴定的流程是怎样的?我们整理了相关的内容,相信对您会有所帮助。 一、安阳哪里工伤...


·在我国入职与外聘有什么区别?
      在我国入职与外聘有什么区别? 外聘一般不给五险一金,代表没有养老,没有合同保障。正式职工是在劳支法及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后,指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从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包括企业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人以及外籍员工等...


·工厂倒闭赔偿多少给员工?
      工厂倒闭赔偿多少给员工? 一、工厂倒闭赔偿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之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第四十六条第六项之规定,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所以,若所在工厂被宣告倒闭了,则...


·工程造价纠纷案例
      工程造价纠纷案例 一、案例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业主、监理、审计等部门共同招标询价,对该门窗工程进行共同招标询价,由施工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合同中单价为总费用单价,含所有费用。在工程结算中,业主认为应扣除原合同总价中铝合金门窗暂定综合单价以及相应的措施费和规费,再以分包合同中...


·劳动争议调解30日内结案是合法的吗
      劳动争议调解30日内结案是合法的吗在现代社会中企业和劳动人之间的雇佣关系难免会不和谐,当企业和劳动人中间,由于保险、薪酬、福利待遇、劳动关系等发生争议和矛盾时,由第三方进行的和解性咨询,通过劳动争议调解达到法律咨询、和解。那么这个调解周期有多长呢?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争议调解30日...


·债权债务转让委托书 债权转让委托书范文: 甲方:中国工商
      债权债务转让委托书 债权转让委托书范文: 甲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居支行 (下称:甲方) 乙方: (下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平等基础上达成本协议如下: 一、乙方依据本协议自甲方受让蒋美亚(身份证号码:332624197509262841)与甲方签订的 号...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本的验收制度是什么?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本的验收制度是什么 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改变,现如今的地下防水工程已经应用的越来越多。但是在具体操作的时候,其实地下防水工程所面临的环境是比较复杂的,如果一不注意就会引发地下工程渗水。工程如果有渗水的漏洞的话,是不利于地下工程的修建的。下面我们将为您介...


·疫情在家待岗有工资吗?
      疫情在家待岗有工资吗?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当地有关规定执行。对新型冠状病毒感...


·劳动者自己去工伤认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如果所在的用人单位一直拖延不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话,作为受伤劳动者要知道其实自己也是有权利申请进行认定的,并且法律规定的申请认定时间还相对比较长。那实践中,受伤劳动者自己去工伤认定,这个程序是怎样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劳动者自己去工伤认定的程序是怎样...


·工程欠款诉讼时效期如何计算?
      工程欠款诉讼时效期如何计算? 一、工程欠款诉讼时效 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拖欠行为起算。我国法律规定诉讼时效可以通过一定的主张权利行为得以中断,中断后诉讼时效可以重新计算。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六十七条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时...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是什么?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是什么? 房子对于人们来说是非常重要的,那么这就涉及到了建筑业的发展,随着建筑业的发展,这当中就会存在建筑安全的问题,因为房屋建筑的安全性是非常重要的,关乎人民的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我国建筑法的相关规定,在建筑完工的时候要进行验收,那么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