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赔偿协议去哪里?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通常在生活中遇到交通故的时候,后续处理会有交通事故经济赔偿,在办理赔偿事务的过程中,优先会考虑先协议解决,协议不成才会经过起诉阶段,那么交通事故赔偿协议去哪里比较好,就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
  
  一、交通事故赔偿协议去哪里协议
  
  1、发生交通事故后,对于交通事故赔偿事项,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一致,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调解协议。
  
  2、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也可以要求交通警察调解
  
  二、交通事故由交通警察调解的相关问题
  
  1、当事人必须共同请求调解,交通警察当场对财产损失的确定、当事人过错及承担的赔偿责任、赔偿方式等进行调解。达成协议的,交通警察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当场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当事人不同意由交通警察调解的,拒绝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书》上签名的以及经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交通警察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当场送达当事人。
  
  2、有哪些情形交通警察不调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交付当事人:  
  
  (一)当事人提供不出交通事故证据,交通警察因现场变动,无法作出交通事故认定的;  
  
  (二)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三)当事人不同意由交通警察调解的;  
  
  (四)当事人拒绝在简易程序处理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是多少?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十日。  
  
  4、调解的开始期限如何确定?  
  
  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开始;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  
  
  5、调解参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怎么办?  
  
  调解参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应当在预定调解时间一日前通知承办的交通警察,请求变更调解时间。 
  
  6、哪些人可以参加调解?  
  
  交通事故调解参加人包括:  
  
  (一)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  
  
  (二)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三)其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人员。委托代理人应当出具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参加调解时当事一方最多应为几人?  
  
  参加调解时当事一方不得超过三人。  
  
  7、调解应由几名警察主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指派二名交通警察主持调解。  
  
  8、调解采取什么方式进行?  
  
  调解采取公开方式进行,调解事故的时间应当提前公布。  
  
  9、调解是否允许旁听?  
  
  调解时允许旁听,但当事人要求不予公开的除外。  
  
  10、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是否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1、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哪些程序?  
  
  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介绍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  
  
  (2)宣读交通事故认定书;  
  
  (3)分析当事人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客观事实,对其进行教育;  
  
  (4)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当事人责任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5)计算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总额,划分各当事人分担的数额。造成人身损害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计算。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计算,当事人对实际价值有争议的,由当事人委托具有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财产损失评估;  
  
  (6)确定赔偿方式。  对交通意外事故造成损害的,按公平、合理、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  
  
  12、调解未达成协议当事人怎么办?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3、调解达成协议当事人不履行的怎么办?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以上就是关于交通事故赔偿协议去哪里协议,应该注意问题有哪些的相关内容,从内容来看第一可以由人民委员调解会进行调解协商,第二个就是可以请相关交通警察人员进行调解协商。人民调解委员会出具调解协议书,具有民事合同性质,交通警察出会具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书,两都都上具有法律效力经双方当事人签字会产生合法效力。


·一、发生交通事故案件,一定需要委托吗?
      一、发生交通事故案件,一定需要委托吗? 无论是对于受害者还是肇事者,发生交通事故往往是由于意外造成,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会用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一般人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往往是自认倒霉,有的受害者能获得一点赔偿就了事,不知道自己到底有多少权益,因此还会错过了诉讼时效,留下后遗症终...


·房产证加老婆的名字要交税吗?
      房产证加老婆的名字要交税吗?房产证上加老婆名字,是不用交税的,一般就是几百元的手续费。因为房产就是属夫妻共有房产,即使不加名也是共有房产的,所以房产证加老婆名字只用结婚证,双方身材份证就可以加名。是不需要缴税了,只绵延点手续费的。如果是婚前房产要加上婚后老婆名,就需要缴税了,但只...


·新婚姻法汽车分割是怎么规定的?
      离婚率的增高,带来的是由离婚产生的纠纷也越来越多。在离婚的案件中,发生纠纷最多的部分是在房产分割,但是,汽车也是婚姻财产的一部分,对于汽车的分割也应该同样引起重视。那么,新婚姻法汽车分割是怎么规定的?我们将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解答。 新婚姻法汽车分割是怎样规定的: 第一,...


·车辆定损车主是否到场
      车辆定损车主是否到场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受到损伤之后,车主要及时告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就会派人来对车辆进行定损,那么很多人就有一个疑问,车辆定损车主是否到场呢?我们下文做了解答,希望能解开你的疑惑。 一、定损车主是否到场 一般情况下是按标的车辆(被保险人)和三者车辆划分,定损时...


·商业车险怎么退保 退保需要哪些材料
      商业车险怎么退保 退保需要哪些材料一、商业车险退保需要哪些材料?1、退保声请书:写明退保缘故原由以及时间,车主是单位的需盖印,是私家则需签字 。2、保险单:需要原件若保险单亡失,则需事前补办 。3、保险费发票:一般需要原件,有时候拷贝件也能够 。4、被保险人的身份证实:车主是单位...


·如何认定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
      如何认定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 发生交通事故大部分情况下都会造成损失,我国在交通事故的财产赔偿中有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直接财产损失的赔偿,是指因交通事故而导致的财产利益的损失。通常包括车辆、物品及其他有关设施的损失,还应包括现场抢救和善和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这停业...


·出租车的误工费要赔吗?
      出租车的误工费要赔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的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因此,对于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申请复核了需要多长时间才有结果
      一、交通事故申请复核了需要多长时间才有结果?交通事故复核需要30天,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是有期限限制的,应当在收到认定书之日起3日内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应当在30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三条 上...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


·交通事故未发生碰撞责任怎么判定
      交通事故未发生碰撞责任怎么判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五)项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可见,是否发生“接触”,不是构成交通事故的必须要件,只要车辆在道路上发生“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和检验方法》的规定,饮酒驾车判断标准为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根据计算,一般情况下饮用350mL(约相当于1小瓶啤酒或半两白酒)后,血液...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