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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父母对非婚生子女区别对待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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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祖父母对非婚生子女区别对待合理吗?
  
  
  祖父母对非婚生子女区别对待是不合理的。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够独立生活为止。非婚生子女的出生,其本身没有过错。
  
  
  二、基本权益
  
  
  我国《婚姻法》第25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够独立生活为止。该法条所说的“非婚生子女”是指没有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的子女,俗称“私生子”。非婚生子女的出生,其本身没有过错,因此,享有以下权利:
  
  
  1.要求生父母对其抚养教育的权利。如果生父母或其中一方不履行抚养教育义务,未成年的、不能独立生活的非婚生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和教育费的权利;
  
  
  2.非婚生子女的姓名权。在非婚生子女无认知能力时,由其生父生母协商确定。在其有认知能力时,自己可以做出选择;
  
  
  3.非婚生子女有受生父母保护的权利;
  
  
  4.非婚生子女与其生父母的婚生子女有同等继承其生父母遗产的权利等。对于非婚生子女依法享有的权利,任何人都不得干涉侵犯。
  
  
  三、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利
  
  
  我国婚姻法第25条赋予了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并规定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一方支付抚养费的义务,但现实生活中非婚生子女生存、受教育等基本权益难以保障,生父母逃避抚养义务等现象时有发生。
  
  
  我国婚姻法第21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有请求生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婚姻法第21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而我国《婚姻法》第25条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由此可见,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仅包括生活费和教育费,而婚生子女的抚养费却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等费用,二者的区别甚为明显。
  
  
  非婚生子女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与婚生子女是没有任何区别的,祖父母的财产继承权和相应的监护权抚养权都是需要正常履行的,不能因为是非婚生子女就区别对待。非婚生子女的生活和教育问题都要得到保障,否则孩子的扶养人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应尽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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