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赔偿协议时应该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如今,机动车的数量越来越多,发生的机动车交通事故数量也在每年以一定数目增长着。在处理这种交通事故时,签定协议书是很重要的一部分。那么,在签定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赔偿协议时应该注意些什么问题呢?为您说明。
   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赔偿协议时应该注意的问题
  1、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104号令)和《办法》的规定,将统一启用《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协议书”采用无碳复写纸质,以便事故当事人现场快速填写、当场确定事故责任并通过签名形式予以确认,可有效防止个别不讲诚信者因事后反悔而引发争议的情况发生。
  2、当事人填写前须核对当事人驾驶证,行驶证,交强险保险标志,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住址一栏填写当事人常住地址, 联系电话须为随时可以联系的号码,并相互拨打对方所留号码。
  3、协议当事各方签署后,便视为对记载的事实形态无异议,并将作为交通警察确定当事人事故责任和保险公司理赔 的依据。
  4、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及前往理赔中心的案件可采用摄像,拍照或在地面标识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在确保 安全的情况下,将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
  5、对前往理赔中心进行处理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在24小时内就近到达同一理赔中心,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的,理赔 中心不予受理。
  6、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车辆单方发生交通事故的;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发生交通事故后有一方当事人逃逸的;运载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19时至次日8时发生的属于自行协商处理的物损交通事故;理赔中心不予处理。
  7、应先将事故车辆移至不影响交通的地方,以防交通堵塞或二次事故发生。在撤离现场前,应做好证据固定工作,有摄像功能手机的,应先将现场全景、车辆号牌和碰撞损坏部位进行拍摄记录,或将车轮定位;撤离后,在不影响交通的地方,互验驾驶证、行驶证及保险证,并互相拨打对方所留联系电话印证是否正确,确认无异议的,按要求填写《协议书》,确定责任并签名。
  8、当事人填完《协议书》后,在向保险公司报案取得报案号后,可选择到就近的“中心”进行财产损失核定办理保险理赔手续,但事故双方必须到同一“中心”处理,否则保险公司无法对事故车辆进行痕迹比对和勘验工作。如当事人因故不能立即到“中心”处理的,可协商另约定时间到“中心”处理。
  9、不在“中心”处理的,其《协议书》无效。因此,当事人不愿到“中心”处理的,没有必要填写《协议书》,应在撤离现场后报警处理。
  上文已经为您说明了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赔偿协议时应该注意的问题。在各方当事人签字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丢失的话,不用着急,可以向交警部门申报再进行索取。其中有些具体的条例需要根据当地的情况而有所差别,需要参考当地的一些政策法规,如果您想了解


·交通事故人伤赔偿案例
      在发生交通事故时,要第一时间找到适合自己的解决办法。将自己的损失降到最低,维护自身的权益,将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以下是我们为你整理的一起交通事故人伤赔偿案例还有案例的思路供你做相关的参考。 一、交通事故人伤赔偿案例 2007年5月25日中午时分,本案原告王某(行人一方)在沪松公...


·交通事故需做哪些检验鉴定
      随着现在公众法律意识的提升,当发生交通事故后,通常会对交警出具的鉴定意见提出质疑,这就首先需要明确交通事故需做哪些检验鉴定,这样才能保证自己提出质疑的准确性,那么对交通鉴定意见不服怎么办,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需做哪些检验鉴定 (一)尸体检验:尸体检验分为尸表...


·对劳动仲裁社保费交纳裁决不服怎么办?
      对劳动仲裁社保费交纳裁决不服怎么办? 一、对劳动仲裁社保费交纳裁决不服怎么办? 可以直接向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对基层法院的判决不服,还可以向中级法院上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规定,当事人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一裁终局的案件,单位可以在收到裁决...


·交通事故认定书可以重新认定吗
      不是所有的当事人都会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中的内容认可的,而要是当事人对事故认定书不服的话,那么此时可以申请进行复核,不过交通事故认定书可以重新认定吗?相信很多人都搞不清楚,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认定书能重新认定吗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应在接到责任...


·一、六级伤残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六级伤残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六级伤残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1、医药费: 根据医疗费发票确定;2、营养费: 30元/天3、 护理费:76元/天,一般六级残疾需要护理依赖,护理依赖级别一般经司法鉴定是小部分生活护理,生活护理费76元/天×365天×20年×50%(法官酌定...


·一、醉驾交警队的罚款可以不交吗
      一、醉驾交警队的罚款可以不交吗? 行为人醉酒驾驶,构成危险驾驶罪,经人民法院判处罚金5000元,应当自觉缴纳。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并可按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


·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协商解决
      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协商解决 1、交警主持调解,比较常见,事故后双方愿意协商,争议不大的,涉及伤残的一般交警是不予调解的,交警主持双方调解,达成协议的直接在事故认定书上达成调解方案。 2、保险公司主持调解的,这种调解方式是由保险公司在主持,如没有异议,双方可以直接签订协议,保险公...


·买卖人防工程地下车库合法么?
      买卖人防工程地下车库合法么?我们购买商品房的时候,销售通常也会向我们推销地下车库。现在存在一种现象,就是开发商将人防性质的地下车库拿出来售卖。那么买卖人防工程地下车库合法么?下面我们根据掌握的有关资料,具体和您说一说。一、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车库可以买卖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人...


·陕西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案例
      每年,因交通事故而死亡的事件不断发生,由此给受害家庭带来的伤害更是难以想象的。伤痛可能无法抚平,只能在金钱上给予一定补偿,让其家人的生活不至于陷入经济困难。其中,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是极为重要的一项。下面为您讲解陕西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案例的赔偿。 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包括必赔付项目...


·交通事伤伤情鉴定时间有限制吗?
      交通事伤伤情鉴定时间有限制吗?交通事故伤情鉴定时间是有一定的限制的,交通事故致残的,应在治疗终结后,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一般应在治疗终结,出院后进行鉴定,如有内固定的,必须待内固定取出恢复后才能做伤残鉴定。如果在治疗终结前进行鉴定,此时尚未治疗终结,对治疗终结后...


·还不上车贷可以申请延期吗?
      还不上车贷可以申请延期吗? 一、还不上车贷可以申请延期吗 汽车贷款是可以延期的,如果你实在还不上车贷,又担心不还造成逾期会影响个人信用的话,可以向贷款银行申请贷款展期,在汽车金融公司申请的车贷也可以申请延期。 在银行申请贷款展期,短期贷款展期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中期贷款展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