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是什么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当事人解决赔偿问题的重要依据,根据受害人伤情的不同,赔偿的项目和标准也不同。那么,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是什么呢?可能很多人都不太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是什么
  赔偿范围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费用,除此之外,根据受害人残疾或者死亡等,相应增加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项目。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3、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详细]
   二、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
  根据法律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一年,特殊情况可以延长,具体情况如下:
  我国《民法通则》第 136 条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第 137 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道路交通事故受到人身伤害,当然要适用该一年的诉讼时效规定,但是实务中许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后过比较严重,被害人往往还在住院或者还在治疗过程中,时间已经超过一年,如果按照事故发生时作为时效起算点,许多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将不能得到保护,或者虽然能得到保护但是增加了法院诉累……[详细]
   三、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处理程序
  要求交通事故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要参考交警部门作出事故认定书,然后根据受伤人员进行伤残评定的结果确定,最后进行调解。
  1、交警部门作出事故认定书。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是确定各方事故责任大小以及日后索赔的重要依据。
  2、受伤人员进行伤残评定。受害人在治疗终结后应当及时到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残评定,伤残级别的不同,赔偿数目也有较大差异。鉴定报告应确定伤残等级、误工、护理、营养三期的期限,鉴定报告是赔偿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的重要依据……[详细]
  以上就是对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范围的介绍,希望能对您解决纠纷有帮助。从交通事故发生的那一刻起,能否正确的运用法律将直接影响受害者最终获得赔偿的数额。因此,在事故发生后及时咨询专业的交通事故律师显得尤为重要。如有需要,你可以通过网站委托你所在地区的专业律师来为您提供法律帮助。
  
  
  


·一、客车交通事故赔偿精神损失数额规定是什么?
      一、客车交通事故赔偿精神损失数额规定是什么?客车交通事故赔偿精神损失数额规定是而且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以及侵害的手段和他所造成的行为的结果来进行一个确定。根据现有司法解释之精神,交通事故致人残疾(经伤残鉴定为十到一级)或者死亡的,赔偿权利人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法院都会酌情判决;对于...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


·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现在全国每年发生十几万起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的发生对受害人及家庭产生了不可磨灭的影响。发生事故就涉及到赔偿问题,关于赔偿标准各地标准不一,湖北省作为中部大省,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有哪些新内容?下面我们就我们整理的资料来做一个简单了解。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包括人身损害赔...


·随着社会发展,人们出行不一定要坐车或者自己开车,可以通过找代
      随着社会发展,人们出行不一定要坐车或者自己开车,可以通过找代驾来方便自己,有些车主在喝醉酒的情况下也会找代驾。只是找的代驾司机如果技术不佳,或者开车不认真,那就很容易发生事故,那么,问题来了,交通事故中代驾责任应该由谁承担?我们从代驾的类型上分别进行了以下分析。一、临时雇人的有偿...


·贷款买车和全款买车的区别
      贷款买车和全款买车的区别一、贷款买车和全款买车的区别全款购车须交:购置税、挂牌费、交强险、车船税,保险是你自愿的。贷款购车就要上全险了,银行要求的,全国都一样的。因为贷款期间车的产权不是你的,你是用你的车辆作抵押,当你还清贷款了再去办解除抵押。贷款购车就是在贷款期间你的产权证、购...


·一、交通事故人损赔偿误工费的证明是根据什么规定的?
      一、交通事故人损赔偿误工费的证明是根据什么规定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


·法律规定哪些商业车险必须上?
      法律规定哪些商业车险必须上? 一、哪些商业车险必须上 1、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2、车辆损失险是指保险车辆遭受保...


·交通法规事故责任认定是怎样的
      交通法规事故责任认定是怎样的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以下十六种情形通常将被确定为全部责任: 1、追尾碰撞前车的;2、变更车道发生事故的;3、倒车、溜后发生交通事故的;4、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刮的;5、绿灯放行或没有信号...


·1、第一种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1、第一种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


·交通肇事逃逸之人死亡的判罚标准是什么
       交通肇事逃逸之人死亡的判罚标准 实践中发生的交通肇事后逃逸,且发生被害人死亡的案件形形色色,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形,应当分别作出相应的定性和处理。 (1)行为人肇事后,被害人当场死亡,行为人明知被害人已死亡,为逃避处罚而逃逸。行为人虽有逃逸行为,但与被害人死亡的结果没有...


·强行拖上车属于什么罪
      具体定罪需要根据案件情节确定。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2条规定: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司法实践中,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犯罪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