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非法营运罚款法院起诉能撤销吗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如果是当事人一直没有去缴纳处罚所定的金额,那么做出这个处罚的行政机关是可以采取以下的措施的:1. 如果当事人没有按处罚期间去交罚款的,每超过一日就增加被处罚的金额的3%.2.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有权利去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冻结的存款中划账抵扣罚款。3. 可能会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这个处罚。4. 有可能被要求加倍支付延迟期间的处罚金利息和检延处罚金。5. 交管所可能会提出申请搜查当事人的私有隐匿财产。如果是行政的处罚递交到了法院,并要求强制执行的话,没有适当的理由,法院是不会撤销的,如果是当事人认为这个处罚不合理,可以在到法院提出要求撤诉,一般的情况法院都会支持的,但是法院以为是严重的不当行为,就不一定会支持了,对于这种情况,
  就要看法院如何的判断。在当事人接到处罚的决定书后的60日内,都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复议,可以依法听证,在复议决定还是认为不合理的,只要符合了起诉的条件法院一般情况都会受理,只要提出起诉的一方有足够的证据,就可以撤销处罚。在此同时也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保护私有财产,保障自己的财产安全。对于已经撤销的处罚,当事人可以向国家申请上诉赔偿,有的情况因为这个行政处罚被扣押的车辆或其他财产,可能会对当事人造成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那么这种情况当事人就可以向法院起诉交管所,要求赔偿扣押车辆或其他财产期间的的经济损失。这一类属于国家赔偿。如果交管所的处罚出现了不合理和违法的行为,当事人可以通过上诉并提交合理的证据,在法院判决认为是行政错失的,那么对当事人的处罚就撤销了。
  
  
  


·刑法非法制造抵扣税款发票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法非法制造抵扣税款发票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刑法非法制造抵扣税款发票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九条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融资后债务风险注册资本是否会受到影响?
      融资后债务风险注册资本是否会受到影响?融资后债务风险注册资本可能会受到一定的影响,因为毕竟企业如何进行融资的话,那么企业内部的一些资金是需要进行动用的,所以注册资本也有可能会相应的进行节省,当然这一切还需要看融资之后的具体的经营活动是否能够给企业带来一定的利益。融资即是一个企业的...


·公司依法注销后债权转让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公司依法注销后债权转让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一、公司依法注销后债权转让的法律效力 公司注销后股东能否以公司名义主张原属公司的债权,目前并未查到具体有效的相关规定,但公司清算终止后,若有剩余财产,股东是有权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从法理上分析,对于公司清算时尚未实现的债权,公司...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经济法中是怎么规定的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经济法中是怎么规定的 1.发行对象 (1)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应当仅向合格投资者发行,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每次发行对象不得超过200人。 (2)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仅限于合格投资者范围内转让。转让后,持有同次发行债券的合格投资者合计不得...


·讨债时可以将欠债人关禁闭吗
      讨债时可以将欠债人关禁闭吗 一、讨债时可以将欠债人关禁闭吗 债权人讨债时是不能将欠债人关禁闭的,否则便是违法犯罪的行为。 尽管索要回自己的钱财属于合法目的,但由于手段的违法性,即实施了诸如关禁闭等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而导致了犯罪,且涉及的罪名是非法拘禁罪。 非法拘禁罪是指非法...


·伪造借条怎么判刑
      伪造借条可能构成诈骗罪。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伪造借条还可能构成虚假诉讼罪。中华...


·要是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
      要是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当然最好的处理方式就是互相协商解决。如果债务人不配合处理,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起诉之前将债务人信息核实了(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后,会发传票给到债务人,诉讼中,法院也会...


·追讨债务的诉讼程序
      一、选择管辖法院   《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


·被恶意拖欠货款法律该如何救济解决?
      被恶意拖欠货款法律该如何救济解决? 一、拖欠货款的诉讼时效。 1、拖欠货款的诉讼时效为两年。 2、已注明履行清偿货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注明清偿货款日期之日起算。 3、未注明履行清偿货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欠款人出具欠条的次日起算。 4、对已经超过货款纠纷诉讼时效期...


·夫妻离婚时债务应该怎么承担
      结婚是人生大事,离婚更是人生重要的事,做为一个家庭的解体,由此而带来的经济上的问题显然是无法回避的。此时除了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分割外,如果存在共同债务的情况,自然也是需要作出处理、承担。那么夫妻离婚时债务应该怎么承担呢?下面就让本站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夫妻离婚时债务应该...


·重新对账诉讼时效中断还是新的债权债务?
      重新对账诉讼时效中断还是新的债权债务?双方对账,如双方签字确认,则是债务双方对债务的正式确认,中断诉讼时效;即使债务人未确认,也能证明债权人主张了权利,诉讼时效也中断。二、诉讼时效的法定事由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