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时间限制吗?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时间限制吗? 一、关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法律法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国务院令第248号《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 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已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建设部令第131号《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核发程序
  1、行政许可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2、行政许可的条件
  符合《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条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 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 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 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3、申请材料目录
  (1) 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 --主管部门制式表
  (2)营业执照--需要原件
  (3)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需要原件
  (4) 工程规划许可证--需要原件
  (5)土地使用权证书--需要原件
  (6) 施工许可证--需要原件
  (7) 建设工程投资达到25%以上,以完成基础工程的证明并需要工程形象进度符合规定的现场照片--各地要求不一致,我所在地为多层要求2层以上,高层要求5层以上,请咨询当地主管部门
  (8) 商品房预售方案--需要一房一价备案
  (9) 预售款监管协议及专用帐户开户证明
  (10) 土地上无房屋或有房屋未办理房产证的具结书;原房屋办理权属登记的需提供注销证明
  (11) 施工合同及进度说明
  (12)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设置抵押的,抵押权人同意办理预售的书面意见及初始登记前解除抵押的书面保证
  (13) 预测绘报告
  (14) 业主临时公约
  (15)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16)物业管理用房配置情况说明书
   三、行政许可程序
  1、申请人向房地产交易管理所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2、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材料上报县建设局。
  3、建设局进行审核和现场查勘,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准于许可的,于法定时间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许可证书。
   四、行政许可时限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 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4、房屋预售是一种附加期限的交易行为。即商品房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一个期限,并把这个期限的到来作为房屋买卖权利义务发生法律效力或失去效力的根据
   五、行政许可的数量
  无限制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时间限制 吗?有上文可知房屋预售是一种附加期限的交易行为。商品房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一个期限,并且把这个期限的到来作为房屋买卖权利义务发生法律效力或者是失去效力的一个依据,所以说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时间限制的。如果对此还有疑问可以咨询为您详细解答。
  
  
  


·二手房买卖纠纷法律规定具体包括哪些?
      随着我国二手房交易规模的扩大,二手房买卖纠纷案件也多有发生。其中引发纠纷的因素很多,如一房多卖、房屋质量出现问题、合同定金条款不明确等。对于纠纷的解决,我国也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指导。那么二手房买卖纠纷法律规定具体有哪些条文?下面我们就通过我们罗列一篇司法解释来了解一番。 二手房...


·生活中人们在签房屋租赁居间合同时,往往不留心就会掉入各种“陷
      生活中人们在签房屋租赁居间合同时,往往不留心就会掉入各种“陷进”中,产生各种纠纷,使自己遭受到损失,这时就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在本文中为您介绍签订房屋租赁居间合同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房屋居间协议有哪些陷阱 居间协议设定买卖义务居间协议约定的是委托人与中介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一、婚后买房只写一方名字还是共同财产吗?
      一、婚后买房只写一方名字还是共同财产吗第一种情况:《婚姻法》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购房时,双方如果没有明确约定或者有强有力的证据证明购房款全部是个人出资的,即使产权证上只写了配偶一方的名字或者说只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从婚姻法中的规定中就可以很明显的...


·夫妻离婚房子过户费是多少?
      一般的房屋过户是需要按照规定交纳一定的税费,有条件的情况下甚至会交出很高的税费支出,但是也有个别特殊情况可以使税费支出保证在最低,夫妻离婚是其中一种方法,那么夫妻离婚房子过户费是多少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夫妻离婚房子过户费是多少? 夫妻之间过户,只需要工本费,不需要缴...


·女方提出离婚房子男方还贷款孩子也归男方可以吗?
      夫妻双方从恋爱到结婚,最后走到离婚的末路,对于这样的结局千种夫妻可能有万种原因,但既然双方最终选择了离婚,该进行的程序依然要继续进行,例如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孩子由谁抚养等都需要确定,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对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以有利于孩子成长和照顾女方为原则,那么,女...


·最新遗产继承房屋的步骤是怎么样的
      一、遗产继承房屋的步骤 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 《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大致步骤如下: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


·离婚案中公房财产分割规定是什么?
      一、离婚案中公房财产分割规定是什么? 离婚案中公房财产分割规定是将这样的一种使用的权利,进行一个分割,公房也称公有住房,国有住宅。它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拥有权、占有权、处分权、收益权)归国家所有。 二、离婚时公房...


·新婚姻法房产分割是怎样的
      这里说的新婚姻法主要是指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其中对夫妻财产的分割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就包括了对夫妻离婚房产的分割。那么您知道新婚姻法中对离婚房产分割是怎样规定的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一方赠与另一方的房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六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


·现在我们办理离婚按揭的房产怎么算
      现在我们办理离婚按揭的房产怎么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


·父母给买婚房算赠与吗?
      父母给买婚房算赠与吗父母出资购房时未明确购房款是给男女双方的,如果登记前父母出资购房时表示是给男女双方的,则离婚时房屋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由于登记前购房和登记后购房的结果是不同,可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


·实际上,国家对于安置房的政策并不像大家所想的那样。不是所有的
      实际上,国家对于安置房的政策并不像您所想的那样。不是所有的安置房都不允许被买卖,而且目前很多小区的安置房也都是在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之下,允许上市交易的。我们就拿成都安置房买卖政策是怎么规定的问题,来了解一下国家针对安置房买卖的相关政策。 一、成都安置房买卖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