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子女抚养义务到几岁抚养义务是18岁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子女抚养义务到几岁抚养义务是18岁。我国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是生活保持义务。其法律属性和特点有三:(1)抚养义务的无条件性。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无条件的,子女一旦出生,无论父母经济条件及负担能力如何,也不论是否愿意,均必须依法承担抚养义务。即使降低自己的生活水平、牺牲自己的事业发展和生活享受,也必须首先保障子女的生存和生活。(2)抚养内容的复合性。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涉及子女身心成长、发展的全过程,是全方位的抚养,所以抚养内容既包括提供子女所必需的一切生活费用,为子女健康成长和发展提供经济保障;又包括提供子女教育、学习费用,保证子女充分享受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为培养和提高子女的文化素质和生活技能创造条件。(3)抚养义务的长期性与持续性。从子女出生时开始,到子女达到成年年龄乃至具有独立生活能力为止,父母均应责无旁贷地承担抚养义务。2、父母对成年子女的抚养是生活扶助义务。在我国,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即为成年人,依法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该以自己的劳动能力和劳动收入满足自己的经济需求,形成独立能力、独立责任的人格体系,从而不再依赖他人抚养,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应因子女的成年而消灭,子女也应因成年而丧失要求父母抚养的权利。但是,由于目前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局限,社会对公民个体的综合保障系统尚不健全,再加上公民个人生理、心理、学习、就业存在着现实的差异,成年不等于有劳动能力,有劳动能力不等于有独立经济来源和生活保障。于是在社会中有相当一部分成年人还必须依靠他人抚养,当社会无力全部承受时,则只有转化到父母子女等亲属关系中,从而父母对成年子女在一定条件下依法应承担抚养义务。其条件包括两个方面:(1)成年子女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2)父母具备负担能力,即父母在维持自己的生活外还有承担抚养义务的给付能力。如果父母因负担抚养义务即不能维持自己生活,则不负担抚养义务。3、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人民法院审理此类案件时,应首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依法判决,确定抚养费的数额、给付的期限和方法。必要时,人民法院还可以以裁定的方式,责令义务人先行给付,以保障被抚养人的正常生活。如义务人拒不执行裁定,人民法院还可以予以强制执行。同时,对拒绝抚养并且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义务人,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父母对未成年的孩子有抚养的义务,我国法律年满十八周岁即为成年人,并且任何人不能以任何借口拒绝支付抚养费。抚养费包括孩子的日常生活费、教育费以及生病的费用。可以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来支付,条件好的可以支付多一点。
  
  
  


·一、老婆出轨离婚财产怎么份?
      一、老婆出轨离婚财产怎么份?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是因为老婆出轨而导致离婚,并且有确凿的证据证明老婆的出轨行为,那老婆就属于过错方,此时财产的分配可以偏向于老公方。根据诉讼中分财产时...


·离婚可以要求共同拥有抚养权吗
      离婚可以要求共同拥有抚养权吗根据婚姻法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所以,离婚后孩子共同抚养是可以的。对于孩子抚养问题,法院判决都是从能否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如果有两个孩子,不一定会判决一人一个,如果能举证...


·一、在公证处变更抚养权要什么证件?
      一、在公证处变更抚养权要什么证件?应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若是单位办公证应提供法人资格证书或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和身份证。代理人代办公证的,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及委托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还有抚养权变更协议书。一般来说,变更孩子抚养权是否需要公证由离婚夫妻自己决定,因为,变...


·一、父母离婚儿女财产可以分配吗?
      一、父母离婚儿女财产可以分配吗? 父母离婚儿是不可以分配女财产的,父母的属于夫妻共有,与他人没有关系。父母离婚的,由父母之间协商处理或通过诉讼解决,子女成年与否都无权参与分割。如果在婚姻期间父母赠与儿女财产,那么离婚时此财产不作为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分割。如果父母想要赠与儿女财产,...


·全款公证买房有什么风险?
      1.全款公证买房, 是指卖方与买方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后,不办理权属转移登记,买方向卖方支付全部购房款,卖方与买方或者第三方办理售房委托公证,委托买受人或第三人办理房屋买卖手续。 2. 买房人通过委托公证以取得管理房屋,办理房屋过户的权限,以保证资金按约定支付后,其能支配房屋并...


·国家刑事赔偿程序是什么?
      1、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的,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在收到申请人的赔偿申请书后,应当予以审查,决定是否受理,作出处理决定并给予赔偿。2、刑事赔偿程序只有一种,即赔偿请求人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请求,对赔偿义务机关的处理不服,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赔偿的复议决定不服,...


·哪些情况离婚时可要求赔偿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哪些情况离婚时可要求赔偿?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哪些情况离婚时可要求赔偿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


·如果没离婚又分开了财产怎分?
      如果没离婚又分开了财产怎分?如果没离婚又分开了财产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不能协商,一般情况未离婚时财产不能分割。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


·与吸毒的人离婚方式有哪些?
      与吸毒的人离婚方式有哪些? 一、与吸毒的人离婚方式有哪些? 离婚只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 夫妻双方针对离婚达成离婚协议,可直接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部门发放《离婚证》。 如果双方达不成离婚协议,就不能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此时只能到法院起...


·离婚时共同共有房屋所有权归属哪一方?
      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


·婚姻关系无效或被撤销后,同居期间的财产如何处理?
      1、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就是指共有各方根据各自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按比例分享。 但并不是说所有的无效婚姻在分割财产时都完全按以上规定处理,根据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具体...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