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终止后签订的赔偿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合同终止后签订的赔偿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赔偿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由于赔偿协议书也是属于合同的一种,当然会受到《合同法》的调整,因此,如果能够满足法律规定的合同生效要件,那么就可以认定该赔偿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一般来说只有符合法律所规定的生效条件合同,才是有效的合同,否则有可能不仅无效而且会受到法律的制裁。那么,到底什么样的合同是有效的,有效合同有哪些构成要件?下文作出介绍.
  在我国规定合同要生效且有法律效力必须具备以下几个要件:
   首先,合同双方当事人要具有缔约能力。这个问题我们在前面已经谈过。在我国有缔约能力的人分为公民、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以及农村承包经营户等等。另外,他们成为某一有效合同的主体还必须是合同缔约所规定标的在其法定的经营范围之内。
   其次,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行为人希望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在意志与外部表示完全一致。因为人有时候有意或无意说错话或嘴上所说与心里所想不一样,这样就是意思表示不真实。这种不真实在合同中也存在,可能是当事人故意也可能是完全无心,但无论如何都会对合同另一方产生利益损害,因此为了维护合同当事人利益,法律规定在意思表示不真实情况下订立合同无效或应当予以变更和撤销。
   系我国民法规定凡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一律无效。同时,我国民法还规定,凡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以及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也一律无效。另外,在合同签订过程中,非因一方当事人恶意行为而使意思表示不真实或双方利益显失公平的合同也可以由一方当事人请求变更合同内容或撤销合同。这类合同主要包括因重大误解而签订的合同和显失公平的合同。
   而且合同内容不得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合同主体通过意思表示缔结合同所希望产生的法律效果的所有事项,均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或有违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当然,若一份合同中包括多方面的内容,其中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总之,只有符合以上条件的合同才是有效的合同,也才能引起相应的法律后果。对于无效合同而言由当事人提出,由法院裁决,或直接由法院仲裁,对其作出变更、撤销的决定,一般合同无效或撤销的处理,我国合同法又作出了如下的规定:无效的合同及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效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因该合同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看完上文的介绍后,相信您已经知道该如何判断赔偿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可以根据《合同法》中对合同生效要件的规定一一进行对照,如果满足相关规定,那么就可以认定该赔偿协议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办公楼无偿租赁合同怎么写?
      办公楼无偿租赁合同怎么写? 一、办公楼无偿租赁合同怎么写? 办公楼无偿租赁合同应该包括双方的基本信息、房屋基本情况、使用期限、甲方的权利义务、乙方的权利义务、协议解除、争议解决和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等。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签订的关于转让出租房屋的占有权和使用...


·电脑购销合同模板都有哪些具体内容?
      电脑购销合同模板都有哪些具体内容? 电脑购销合同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根据《合同法》和《微型计算机商品管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第二条 定货、交货及验收 1、定货日期为本合同签订之日。 2...


·制定合同免责协议的相关要求有哪些?
      制定合同免责协议的相关要求有哪些?甲乙两方在签订合同时,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以及减少不必要的纠纷,一方会就某些内容做出免责说明。但我们知道免责条款不能随意添加,必须符合一定的要求。那么制定合同免责协议的相关要求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就来为您解答。 制定合同免责协议时的要求 1...


·钢材买卖购销合同范本
      钢材买卖购销合同范本 钢材买卖购销合同范本 甲方(购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乙方(销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经双方协定一致,签订泥购销合同...


·怀孕合同到期了怎么办 怀孕遭辞退如何要求赔偿
      虽然法律中有明确规定,对于怀孕的妇女原则上是不能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但从实际情况来看,有的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刚好遇到劳动合同到期了。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女职工怀孕合同到期了怎么办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跟随本站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怀孕合同到期了怎么办 为了保障妇女的劳动...


·终止合同权利义务的情形有哪些
      终止合同权利义务的情形有哪些 一、终止合同权利义务的情况有哪些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事由,依照《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主要事由有:清偿、解除、抵销、提存、免除、混同,其中 ,清偿、抵销、提存、免除和混同为合同的绝对终止,即合同权利义务的清灭、解除、终期届至...


·合同无效规定的法律条件有哪些?
      合同无效规定的法律条件有哪些?在实际工作过程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合同可以由用人单位拟定,也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共同拟定,但劳动合同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才能签订,否则,订立的劳动合同为无效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如何判定劳动合同是否无效,其主要是看其是否违反了相...


·合同到期领导不办手续怎么办
      合同到期单位拒不办理退工手续怎么办?合同到期自然终止,如果老板不给开离职证明(你说的退工单),建议你直接找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他们会帮助你的,放心。劳动合同期满,不再续签的,不是开退工单,而是由用人单位出具劳动合同终止证明书。证明书载明双方当事人某年某月某一天订立的某期限劳动合同已...


·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将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履行;...


·关于合同没有约定,怎么计算运费?
      关于合同没有约定,怎么计算运费?合同没有约定运费的,可按以下方式计算运费:1、当事人对运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一般货物自提的,运费由买方承担;送货上门的,运费由卖方承担。2、如果依照前一原则仍不能确定的,可...


·证券合同模板要怎么写?
      证券合同模板要怎么写?证券合同有很多种类型,如证券中的期货代理、网上证券、期货承销都是各自有各自的证券合同模板的。因此,在本文中整理出的证券合同模板仅仅是一个总体模板,如果有更加具体的需要最好还是得依照更细的分类去找证券合同模板。证券合同模板甲、乙双方根据公平、自愿、平等的原则,...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