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减资股东会决议怎么写?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公司减资股东会决议怎么写?
  
  一、减资公告股东会决议范本
  
  公司股东会决议
  
  ——关于同意减少注册资本、修改章程的决定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于 年 月 日召开了股东会,会议由代表 %表决权的股东参加,经代表 %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作出如下决议:
  
  1、同意本次减资的总额为 万股,全体股东采用同比例(非同比例)减资的方法。
  
  2、 原拥有本公司 股股份,现减少 股股份,减资方式为 ,减资后的剩余股份为 股,占注册资本的 %; ……
  
  3、股东减少注册资本后,其最新股本结构如下: ,出资额为 万股,占注册资本的 %; ……
  
  4、同意修改本公司章程,具体修改内容见“××公司章程修正案”或见“×年×月×日修改后的公司新章程”。
  
  5、…… ×× 公司股东会
  
  法人(含其他组织)股东盖章:
  
  自然人股东签字:
  
  年月日
  
  二、公司减资程序
  
  
  股东大会作出减资的决议,并相应对章程进行修改,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同时,对于减资,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1、股东会决议,其内容大致有:
  
  (1) 减资后的公司注册资本。
  
  (2) 减资后的股东权益、债权人利益的安排。
  
  (3) 有关修改章程的事项。
  
  (4) 股东出资及其比例的变化等。
  
  2、公司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公司应当自做出减资决议之日起10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一到三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4、办理减资登记手续。自登记之日起,减资生效。
  
  三、注意事项
  
  1、该股东会决议仅适用于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使用;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2、有限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长(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按照《公司法》第四十条规定的人员召集和主持。
  
  《公司法》第四十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3、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是指: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也可同时注明,召开会议前依法通知了全体股东,会议通知的时间及方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4、股东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股东会对修改公司章程、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5、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6、凡有下划线的,应当进行填写;要求作选择性填写的,应按规定作选择填写,正式行文时应将下划线、粉红色提示内容、本注意事项及其他无关内容删除。
  
  7、要求用A4纸、四号(或小四号)的宋体(或仿宋体)打印,可双面打印;多页的,应打上页码,加盖骑缝章;内容涂改无效,复印件无效。
  
  上述内容是我们总结出的公司减资股东会决议的写法,不难看出,企业减资有一套严格的内容和程序上的要求,且减资后的注册成本不能低于法定最低限额,我们在上文还为您整理了公司减资股东会决议书的范文,希望能帮助您解决遇到的问题。
  
  


·企业并购的方式有哪些?每一种并购方式又是怎样的?
      企业并购的方式有哪些?每一种并购方式又是怎样的?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不小的中小企业发展势头也越来越好,但是中小企业的最大的约束条件就是资金不足,所以有很多的大型企业会出面收购小企业,通过企业并购的方式扩大两个企业的发展。企业并购的方式有很多,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的介绍。 一、...


·企业注册资本可以抽走吗?
      企业注册资本可以抽走吗?企业注册资本可以抽走的,只要是用于正常的用途,公司的注册资金是可以使用的。具体是以下几种情况:1、将注册资金用于企业经营。投资者投入的资产一经验资进入企业,其经营使用权及归属于企业。企业对其享有法人财产权,可以用于购买设备、材料,支付职工工资、费用等,不能...


·在我国公司法人职业叫什么
      在我国公司法人职业叫什么严格的来说,生活当中您将公司的董事长或者是总经理等称之为公司的法人,这样说是完全错误的。因为公司法人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这是两种性质,可是在生活当中您经常容易把这两者混为一谈,认为公司法人在公司当中就是属于高层管理者当中的一员。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在我国公司...


·设立公司的程序是怎样的
      设立公司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设立公司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般而言要经过以下步骤: (一)订立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的基本文件,只有严格按照法律要求订立公司章程,并报经主管机关批准后,章程才能生效,也才能继续进行公司设立的其他程序。 (二)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设立公司应当...


·公司法人和企业法人的区别是什么?
      公司法人和企业法人的区别是什么? 一、公司法人和企业法人有区别么? 1、公司必须是企业 “公司必须是企业”也就是说公司必须具有企业的全部特征。我国现阶段的国有企业要实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司制的转变,必须具有企业的四个基本特征:公司直接为市场提供产品和服务,它的目的是追求经济利润...


·根据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属于什么性质?
      根据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属于什么性质? 公司的类型有很多种,最为长见的就是上市公司,那么根据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属于什么性质呢?在这里我们要提示一下,公司法中没有确切的表明上市公司属于什么性质,怎么样才能成为上市公司,因为要结合证券法中的相关条列才能进一步解释上市公司的性质,和如何...


·公司违法做有限公司法人后果是什么?
      公司违法做有限公司法人后果是什么? 一、公司违法作为公司法人后果是什么? 《民法通则》49条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2、向登记...


·法律规定企业加班费怎么算
      劳动者在工作的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需要加班的情况,而此时的加班具体分为了劳动者自己主动自愿的加班和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两种情况。然而根据法律中的规定只有在后者的情况下才需要支付劳动者加班费。那此时企业加班费怎么算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值班费和加班费...


·公司和分公司签合同可以吗?
      公司和分公司签合同可以吗? 一、公司和分公司签合同可以吗? 可以的,一般而言,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经营合同,基本上都是有效的。因此,在与分公司签订相关合同时,作为合同相对方,一定要审查分公司的总公司对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明白总公司是否授权其对外签订合同,以及授权的...


·公司加班不给加班费的话该怎么办
      加班也就是在工作时间以外继续工作,加班可以是劳动者自己主动的,也可以是单位安排的。不过法律中规定了,公司安排员工加班的,具体的加班时间需要在法定的时间范围内。另一方面公司还需要支付相应的加班费才行。那现实中,要是公司加班不给加班费的话该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


·公司融资的风险有哪些
      公司融资的风险有哪些内容呢? 融资作为一个公司集资的主要方式之一,在融资的过程中也会受到像市场经济的波动等原因的影响从而产生风险,作为公司的经营管理者 理应分析清楚风险产生的原因及风险的性质,并运用市场经济相关规律根据公司自身情况制定经营对策,化解融资风险。那么公司融资的风险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