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破产清算和购房业主有关系吗?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破产清算和购房业主有关系吗?破产是公司经营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问题,房地产企业在遭遇破产清算时,购房的业主的利益可能会受到损害。但是很多人对于这方面的问题一知半解,为了解开您的疑惑,在本文中主要介绍破产清算和购房业主有关系吗这个问题。开发商破产清算和购房业主的关系?开发商破产清算和购房业主的关系主要体现在购房业主是否能够依照购房合同取得房产所有权,以及若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时的权利救济。开发商破产清算时购房业主能否取得所有权以及怎样取得?一、房屋已建成时,房屋所有权形成,破产企业没有履行不能的情况,则破产企业对购房业主是有履行约定的义务的,即此时购房业主有可能取得房屋所有权:1、按揭贷款买房。开发商得到全部价款后,房屋所有权转移给购房人,此后开发商的破产对购房业主并无影响,只需要以房屋为担保,继续向银行清偿债务即可。2、向卖方分期付款买房。通常开发商直至购房人付清价款才会转移所有权,在转移所有权之前,根据破产申请受理时购房人是否已经足额支付价款可以分为两种情况:(1)购房人已经付清全部价款。此时破产管理人不能解除合同,购房业主可以主张破产管理人转移房屋所有权并向不动产登记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2)购房人尚未付清全部价款。此时若房屋尚未交付,破产管理人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若已交付则根据最高法《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交付的不动产不属于债务人财产,若此后购房人未能如约付款,破产管理人才能够解除合同或者要求购房人承担其他违约责任。二、房屋未建成时,因卖方破产导致无资金建房,破产管理人决定不再继续建房,则开发商会无法履行购房合同,此时分两种情况:1、房屋未作预告登记。如果购房人在企业破产之前没有与开发商在不动产登记管理机构进行预告登记,则只能对开发商享有普通债权,在开发商破产清算时作为普通债权人申报债权,等待破产清算,参与以货币的形式进行的破产分配。2、房屋已经预告登记。因预告登记只是为保护将来的物权得以实现,房屋未建成且不再建则物权将无法实现,预告登记也毫无意义。不能取得所有权时的权利救济?事实上,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购房人可以据此向不动产登记管理机构申请预告登记,可以以此对抗破产管理人对房屋的处分权,主张继续履行合同。若未进行预告登记,购房人只能以普通债权人的身份申报债权并参与以货币形式进行的破产分配,其利益很难得到维护。但总体而言,期房买卖中开发商破产将会使购房业主陷入十分不利的境地。我们在上文为您解答了破产清算和购房业主有关系吗这个问题。综上所述,我国法律对于企业破产清算的程序以及债权人的权利救济有明确的规定,购房业主遇到开发商破产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以上就是对于开发商破产清算与购房业主的关系的解答。如果您在生活中遇到了一些法律问题,也可以向我们网站的律师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为您答疑解惑。
  
  
  


·公司宣告破产破产清算是必须的吗?
      公司宣告破产破产清算是必须的吗? 企业由于经营不善或资金问题使公司无法继续运行时,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破产。破产需要成立清算小组进行破产清算,在清算小组对该企业的资产进行盘点,将公司的债务依照法律规定的顺序偿还完毕后,该企业就可以注销了。破产清算是要支付清算小组清算费用的,那么,...


·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是怎样的
      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是怎样的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不清楚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虽然我国法律中对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作了一些规定,但是关于在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的问题可能还不是很清楚,下面就在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作一个简要的阐述。 一、公司的解散 第一、公司自行解...


·破产管理人清算期间账务处理的程序
      破产管理人清算期间账务处理的程序 一、清算期间是什么 清算是指由于企业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正常的经营活动终止,依照法定的程序收回债权、清偿债务,分配剩余财产的行为。按照税法规定,纳税人依法进行清算时,其清算所得,应当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这时企业的财会部门应及时处理好相关的税...


·破产撤销权支付工资有什么问题?
      破产撤销权支付工资有什么问题? 一、破产撤销权的定义和目的 破产法规定撤销权的目的,在于恢复因破产人不当处分而失去的利益,保护全体债权人公平受偿的机会。国内也有学者称之为否认权,并定义为:对于破产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一定期限内所为的有害于破产债权人利益的行为,通过管理人行使撤销权...


·公司面临倒闭怎么办,申请破产重整的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面临倒闭怎么办,申请破产重整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公司面临倒闭怎么办 根据《破产法》的相关规定,总结出公司面临破产时,可以申请破产、破产保护或破产重整等。 二、公司申请破产重整的流程 1、公司出现《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重整事由。 2、债权人和债务人直接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


·做申请破产有什么好处?
      做申请破产有什么好处?在现代社会中,企业申请破产是债务人在法院的主持下对企业财产重新整理。虽然申请破产使企业不复存在,但是在申请破产后无论是对债务人、债权人都有很多益处。现在就让我们为您总结一下,企业申请破产有什么好处。 一、企业申请破产对债务人的影响 ①债务人成为破产人。在我国...


·个人老板破产工人工资怎么办
      会按照破产清偿顺序进行工资的发放。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


·债务重组和破产重整的关系
      债务重组和破产重整的关系债务重组和破产重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一、二者的联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债务重组是指,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主要方式包括:以资产清偿债务,将债务转为资本,修改其他债务...


·公司破产提出重整要求需要哪些条件
      公司破产提出重整要求需要哪些条件 一、公司破产提出重整要求需要哪些条件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第二款规定,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在宣告债务人破产之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因此,破...


·破产清算员工补偿怎么算?
      企业破产,职工必然面临一个再就业的问题。所以企业破产中,解决职工的就业安置问题关系要破产能不能顺利进行,社会矛盾能不能平稳处理。它是企业破产,尤其是国有企业破产过程中要处理的一个重大问题,它是一个政府负担起社会责任的体现。要进行职工安置必然需要职工安置费,而如果该安置费由企业出的...


·企业申请破产保护处置方式是怎样的
      企业申请破产保护处置方式是怎样的? 一、什么是破产保护? 破产保护是指不管债务人是否有偿付能力,当债务人自愿向法院提出或债权人强制向法院提出破产重组申请后,债务人要提出一个破产重组方案,就债务偿还的期限、方式以及可能减损某些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作出安排。这个方案要给予其一定的时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