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医学上不能收养子女的疾病有哪些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在医学上不能收养子女的疾病有哪些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包括:主要指精神病和传染病。精神疾病包括:精神分裂症、精神抑郁症等有精神障碍的疾病。传染病包括:我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鼠疫、霍乱等甲类传染病,病毒性肝炎、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艾滋病、淋病、梅毒、脊髓灰质炎、麻疹、白喉、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猩红热、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钩端螺旋体病、布鲁氏菌病、炭疽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流行性乙型脑炎、黑热病、登革热等乙类传染病,肺结核、血吸虫病、丝虫病、包虫病、麻风病、流行性腮腺炎等丙类传染病。对患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或者对患传染病在传染期内的,收养人应当暂缓收养。二、收养人可以收养多少个孩子根据《民法典》规定,一般而言,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不受一名的限制。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收养人应当符合一定条件:须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三十周岁。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但是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同时,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收养人需要提供身份证和户籍、婚姻、子女状况、身体、政治面貌、经济条件等方面的证明,还要有被领养小孩的来历证明,再到民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建议:养人可以先到社会福利院看看有没有合适的小孩,再向民政部门提出领养申请,这样手续会相对简单。子女被他人收养后,虽然和生父母仍有血缘上的联系,但是,他们之间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已经完全解除。父母对送他人收养的子女不再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同样,被收养的子女对生父母也没有赡养的义务。当然,如果被收养的子女自愿赡养生父母的,法律并不禁止。
  
  
  


·医患纠纷赔偿依据
      医患纠纷赔偿依据 身体出现问题就应该去医院治疗,但是在治疗的过程中也可能会因为医院方面的疏忽导致个人受到损失,不管是病情加重还是导致更多问题出现,这些问题都是需要医院来解决的。当前国家也出台了相关的医患纠纷赔偿依据政策,这些内容是我们遇到这类问题时必须要去了解的。 医患纠...


·如何判断手术医疗过错
      如何判断手术医疗过错 1、术前判断的过错 手术进行与否、手术方案的选择、手术时期的判断不当。 2、手术进行中的过错 ·手术部位选择错误 ·手术操作不当,损伤或误切组织、器官; ·擅自更改手术方案、扩大手术范围; ·不认真执行器械物品计数核对制度,异物遗留在手术腔内。 (3)...


·医疗器械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
      医疗器械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 一、医疗器械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 医疗器械购销合同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精神,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___________设备的配置、价格及其售后服务等事项达成一致,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 成交价格:乙方愿以报价___________...


·申请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调解需要的材料
      申请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调解需要的材料 (一)申请医疗纠纷调解需要什么材料 1、填写《医疗纠纷调解申请书》,填写时注意: (1)患者本人未死亡且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患者本人为患方当事人; (2)患者本人未死亡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其监护人为患方当事人; (3)患者本人死亡的,按照相关...


·医疗纠纷打官司主要需要哪些证据
      医疗纠纷打官司主要需要哪些证据患者一方要打赢官司,仍然要举出比较充分的证据。一般来说,下列证据是不可少的:1、患方的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患者身份证复印件,如患者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则还需法定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如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的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以证...


·发生医疗事故怎样打医疗事故官司
      发生医疗事故怎样打医疗事故官司第一、如果涉嫌构成医疗事故罪的话是必须先经过医疗事故鉴定,由卫生局组织协调后才交由警方处理的。但是如果单纯的民事赔偿责任,是可以直接起诉的,具体是到门诊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时效只有1年,注意及时起诉。第二、关于赔偿的问题,首先得说清楚医生未...


·五险一金和人们的生活密切相关,这涉及到人们平时的医疗、住房、
      五险一金和人们的生活密切相关,这涉及到人们平时的医疗、住房、生育以及退休后能领取到的退休金等实实在在的问题。单位给员工缴纳的五险一金的多少是依据当地政府出台的政策的。那么,海口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多少呢?为您解答。 一、海口五险一金缴费基数如何确定 通常以上一年度自个薪酬收入为...


·医学会不会受理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医学会不会受理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哪些 一、医学会不会受理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哪些 按照我国相关法规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医学会不会受理医疗事故鉴定。这就是我们在前面提到的,如果是患者及其家属...


·医疗事故赔偿款监护人有权利领么?
      我国医患关系一直是大众关注的焦点问题,医患关系紧张阻碍了医疗机构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也增加了患者的危险性。在医疗事故发生时,医疗机构会积极赔偿尽量挽回损失,那么监护人有没有权利领取赔偿金?答案是可以的。具体内容由我来为大家介绍一下。 一、医疗事故赔偿金监护人可以领取吗? 未成年人...


·医疗过错鉴定费用是按比例承担么?
      医疗过错鉴定费用是按比例承担么? 一、医疗过错鉴定费用是按比例承担么 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收取司法鉴定费用,收费的项目和标准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 司法鉴定的鉴定费仍然是按照,谁提出,谁预先缴纳的原则!因此,最终的鉴定费用的承担还是与鉴定结果相关系的。按照我国司法鉴定规则的规定,经...


·非法行医罪的处罚是怎样的
      非法行医罪的处罚是怎样的 你知道实践中的哪些行为是构成了非法行医罪的吗?而我国对非法行医罪的处罚又是怎样的呢?非法行医行为不仅扰乱了市场秩序,还容易耽误患者的治疗时间,严重的甚至还会造成患者的死亡。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详细介绍一下非法行医罪处罚的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