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二手房签了合同后违约的怎么办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在签了二手房合同后,一方当事人出现违约情况是不可避免的问题。当对于当事人来讲,要是二手房签了合同后违约的话该怎么办呢?大部分人在遇到了这种问题都不知道该如何处理,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解答吧。
   一、二手房签了合同后违约怎么办
  按照约定全面履行房产买卖合同义务是合同履行的一项基本原则。因此,除合同另有约定或出现可单方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外,无论是合同签订后的预期违约还是合同履行期届满后的实际违约,如另一方坚决要求继续履行的,除符合《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外,应责令双方继续履行。在履行义务的同时,另一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对于确不能继续履行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因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预期可得利益损失。其中房屋涨跌损失的确定,可参照以下方式:一、双方协商确定的,从其约定;二、双方不能协商确定的:(一)原则上可比照最相类似房屋的市场成交价(首先是同幢相同楼层及房型;其次是相邻幢同楼层及房型;再次是相同区域内房屋)与买卖合同成交价之差确定房屋涨跌损失;(二)无最相类似房屋比照的,可通过专业机构评估确定房屋涨跌损失。认定损失的时间点应从保护守约方的利益出发,以守约方的请求为基础,结合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违约方的违约行为确定之日以及审理中房屋的涨跌情况等,合理确定。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应当遵守合同的约定,如果购房合同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合同,守约方就可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当然守约方也可以找律师协助。想要挽回损失,首先要确定损失。守约方损失的认定应综合考虑守约方的履约情况、违约方能预见的因房屋价值涨跌而产生的损失以及双方是否已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等因素。守约方要综合考虑各个因素,避免损失无法挽回。
   二、违约金的执行是否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违约金可以由买卖双方依据自己的意愿协商确定,但如果发生纠纷,并不一定能完全按照约定的数额执行。因为我们国家合同法的违约责任是一种补偿,只是弥补损失,而不是惩罚性的违约金。因此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都可参照实际损失进行调整。
  具体说,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的30%,则认为违约金约定过高,需要适当调低;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则守约方除可主张违约金外,对于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部分,还可要求违约方赔偿,即参照实际损失调高违约金。
   二手房签了合同后违约的,此时另一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属于根本违约的话,那么还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对方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要是你在遇到这类问题的时候不知道该如何处理的话,可以委托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来帮助你解决。
  
  
  


·因租房纠纷引起的毁财可定罪吗
      因租房纠纷引起的毁财可定罪吗 一、因租房纠纷引起的毁财可定罪吗? 如果是故意损坏财物的话就可能按照故意损坏财物罪定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特别严重...


·买农村房屋要哪些条件
      在我国,不是所有人都可以购房农村房屋的,因为国家通过相关法律和政策的规定限制了农村房屋的买卖。其实,限制也就意味着附条件的可以,也即是说,只要具备了条件,农村房屋也是可以买卖的。那么,购房者买农村房屋要哪些条件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买农村房屋要哪些条件 ...


·我国的住房租赁市场十分庞大,有大量的城市外来人员通过租房来解
      我国的住房租赁市场十分庞大,有大量的城市外来人员通过租房来解决住宿问题。而租客承租房屋的时候,会和房东签署一份房屋租赁合同。近年来,关于租赁合同方面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多发,针对这种情况,最高法出台了有关司法解释,那么最高法关于房屋租赁合同司法解释的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就给您做...


·购房违约应该如何处理
      在我国,法律为了规范房屋买卖市场,保护房屋买卖当事人的利益,严格打击一方违约,比如:规定没有违约的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等。那么,对于购房违约应该如何处理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购房违约应该如何处理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因一方当事人要求解除...


·房屋共有部分收益该怎么分配
      一栋楼里面的业主,除了对自己的房屋也就是私有空间拥有所有权外,对于楼道、电梯等公共部分也是享有所有权的。而有时候物管公司可能会在楼道、电梯里面让其他人打广告,那此时房屋共有部分收益应该怎么来分配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房屋共有部分收益该怎么分配 (一)应当...


·购房者不按时付款有什么后果
      购房者在与开发商就商品房买卖达成一致之后,那么此时购房者就需要按照约定的时间、数额支付相应的购房款,而开发商也应当在约定好的时间内就商品房进行交付。但现实中要是购房者不按时付款的话,则就会产生不利的后果。那到底不按时付款的后果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购房者不按...


·遗嘱房产继承协议书怎么写?
      当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时,财产的分割就成了很重要的问题,而遗产的继承又是其中很重要的一部分。一般的遗产继承会根据遗书上写的内容来确定,当遗书上没有明确的规定的时候,可以申请法院来进行判决。遗嘱的继承需要写协议书,那么遗嘱房产继承协议书怎么写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 一、遗嘱房产继...


·如何办理二手房登记
      如何办理二手房登记 二手房购买后应当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个人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一般需要经过以下四个程序:(一)申报房屋产权人,包括共有人在内,应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屋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房屋所有权登记。申报时应当填写申请书并按规定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原房...


·房屋租赁合同什么情况下可取消
      又一次毕业季结束,大波毕业生强势来袭,租房大军也势不可挡。马有失蹄,人有失足,如果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后才发现不合适,那么还能取消吗?接下来,为您从不同方解答——房屋租赁合同什么情况下可取消。 首先是在友好的情况下,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也就是当事人可以...


·父母赠与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父母赠与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


·为了解决中低收入家庭购房难、住房难的问题,昆明市政府面向全市
      为了解决中低收入家庭购房难、住房难的问题,昆明市政府面向全市所有的中低收入家庭推出了公共租赁用房保障项目,对符合相关规定和条件的申请家庭,提供简单装修、配套齐全、租金低廉的公租房居住,为了更好地保护公共房屋,促进承租人遵守公租房管理和使用规定,相关部门将向公租房承租人收取一定的押...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