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非法持有毒品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一、非法持有毒品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制和他人的身体健康。
  
  2、客观要件。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持有毒品数量较大的毒品。
  
  所谓持有毒品,是指行为人持有毒品时,没有合法的根据;或者说,行为人持有毒品,不是基于法律、法令、法规的规定或允许。如果行为人合法持有毒品,则不构成犯罪。即依法生产、使用、研究毒品的人持有毒品时,是正当行为,不构成犯罪。如医生因病人病情的需要,为使用毒品而持有毒品的,经过有权机关批准从事毒品管理职业的,经过有权机关批准制造毒品后持有毒品或依法运输毒品的,都是合法行为,不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国家禁止非法持有的毒品而故意持有。
  
  二、贩卖毒品和非法持有毒品的区别是什么
  
  1、刑事责任年龄不同
  
  贩卖毒品: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年龄必须年满16周岁。
  
  非法持有毒品:贩卖毒品罪为14周岁。
  
  2、客观要件不同
  
  贩卖毒品:有偿出售毒品或者是以营利为目的的非法收购毒品。
  
  非法持有毒品:非法持有毒品数量较大的毒品,没有基于法律、法令、法规的允许,不以营利性为目的。
  
  3、处罚量刑不同
  
  贩卖毒品: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非法持有毒品:
  
  《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 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 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持有毒品的数量是认定非法持有毒品罪的重要情节,但由于案件本身存在许多复杂情况,因此必须综合考虑其他情节,包括行为人持有毒品的原因、动机、目的、来源、次数及犯罪后的态度等都反映其社会危害的大小,对定罪量刑起着很大的作用。
  
  


·在什么时候适用数罪并罚
      什么时候适用数罪并罚根据刑法典第69条、第70条、第71条的规定,不同法律条件下适用数罪并罚原则的具体规则分为以下三种:1.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合并处罚规则刑法典第69条规定表明,我国刑法规定的数罪并罚原则及由此而决定的基本适用规则,是以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情形为标准确立...


·当事人属于脑梗患者能被行政拘留吗?
      当事人属于脑梗患者能被行政拘留吗? 其实人身体上的很多疾病都是跟当事人自己的心态和生活方式有很大的联系的,就比如说脑梗就可能因为高血压,饮酒,长期吸烟等这些不良的生活习惯而导致,大多数的脑梗还是在于后期的调养的。可是有些民众关于脑梗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是当事人属于脑梗患者能被行政...


·不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我们知道,死刑作为我国最严重的一种刑罚,其使用条件是相当严格慎重的。可是,很多人对死刑判决的情形问题不太清楚。那么,不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情形有哪些?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不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一、罪当判处死刑,但考虑到...


·根据刑事法律规定缓刑最长时间是几年?
      根据刑事法律规定缓刑最长时间是几年?根据刑事法律规定缓刑最长时间是五年,《刑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有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之日起计算。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二、哪些人能适用缓刑判断...


·刑法修正案八废除死刑的罪名有哪些?
      死刑是最高程度的处罚,它直接剥夺了犯罪分子的生命。我国目前并没有废除死刑,还保留了不少的死刑罪名,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已经有很多罪名并不适用于死刑了,所以国家在刑法修正案八中取消了一些死刑的罪名。那刑法修正案八废除死刑的罪名有哪些?我们将为您提供相关的内容供您参考。 一、刑法修正...


·抢劫毒品是否构成抢劫罪
      常见的抢劫犯罪,一般行为人抢劫的都是财物、包括手机、现金、首饰等等,但实践中,也有人会抢劫毒品。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行为人抢劫毒品的是否也会构成抢劫罪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探讨一下吧。一、抢劫毒品构成抢劫罪吗1、毒品可被看成一种特殊的财物,具有一定价值和使用价值。2、毒品为法...


·对于盗墓未遂怎样判刑?
      对于盗墓未遂怎样判刑?对于盗墓未遂的,可以对照既遂标准从轻判罚,根据《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 【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


·刑诉法202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在刑事诉讼中,大部分案件都是公诉案件,也就是说由检察院发起诉讼的。法院受理后,会启动一审程序,并且,要在规定期限内做出判决,关于审理期限,刑诉法中有明文的条文做出规定,包括第202条。那么刑诉法202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来听听我们的说法。 一、刑诉法202条的具体内容是...


·新刑法减刑规定的减刑条件是怎样的
      当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时候,如果表现良好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可以申请减刑。申请减刑有一定的标准,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归纳一下新刑法减刑规定的减刑条件,希望可以对您了解减刑方面的知识有所帮助。 一、新刑法减刑规定的减刑条件 1、对象条件 减刑只适用于被判处管制...


·刑法上虐待罪如何判刑处罚
      刑法上虐待罪如何判刑处罚 一、刑法上虐待罪如何判刑处罚 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本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是指由于被害人长期受虐待逐渐造成身体的严重损伤或导致死亡,或者由于被害人不堪忍受长期虐待而...


·犯罪分子减刑的条件有哪些
      在服刑的过程中,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实在符合规定条件的情况下,就可以获得减刑的机会,那实际坐牢的时间就会变少。不过您知道法律中规定的犯罪分子减刑的条件有哪些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介绍。 一、犯罪分子减刑的条件有哪些 被判处管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