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上班途中他摔伤算不算工伤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上班途中他摔伤算不算工伤?上班途中摔伤的不算工伤,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对工伤范围作出了规定,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第十六条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对于职工下班以后的生活,用人单位总不能去制定一套衣食住行的相关规章制度,所以,上班途中自己不小心摔伤的,不管从哪方面来讲都不能享受工伤待遇的.就算是在工作过程中摔倒的,也不能只要摔伤就是工伤。
  
  
  


·遇到工伤认定失败如何处理?
      现如今,虽然科技在不停地发展,但是劳动人民也是不必可少的角色,所以,在工作时受伤也是屡见不鲜的一个现象,工伤认定就是一个让许多人头疼的事情,因为工伤有许多的标准,所以,工伤认定失败的也很多,如果工伤认定失败如何处理呢,下面我们就来为您介绍一下。 一、工伤认定失败如何处理 如果工...


·钢构工程多少
      钢构工程多少钱? 一、钢构工程多少钱 就目前来讲,钢结构报价的标准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按照平米,一种是按照吨数。而这两种报价方式在市场上都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差距,价格并不是统一不变的。 按照平米报价,举例来说,家庭的阁楼有300-400元/平米的 ,还有700-800元/平米,...


·个人加工厂倒闭,欠款怎么办
      个人加工厂倒闭,欠款怎么办 工厂倒闭了 ,破产后其原本的欠款及债务该怎么偿还?工厂破产后,首先要成立清算组代为管理工厂的财产,由清算组对工厂的债权债务进行计算,同时制定工厂倒闭后的偿还方案。而工厂倒闭,其债务清偿是有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不是随意进行的,它是有一定顺序要求的。接下来...


·工地开工所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一般建筑工程施工需具备的开工条件包括以下:在文件审批方面需要的开工条件:1)施工图经过审核(现在规定由具有审图资质的第三方企业审图)并加盖审图章;另外,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进行会审、交底,图纸会审纪录已经有关单位会签、盖章、并发给有关单位;2)合同或协议已经签定...


·劳动者在同一家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
      劳动者在同一家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可以说算是单位的老员工,但即使是这样的情况下,也不排除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这个时候多数也会涉及到补偿的问题。那么劳动合同满十年后解除的话,该如何进行补偿呢?请跟随本站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是如果是当即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还需要另...


·2023年员工试用期的期限和工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2023年员工试用期的期限和工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对于试用期的期限和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


·公司如何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如何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一)法定解除。 法定解除是指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法定解除合同情形,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者可以依法解除合同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辞职权:我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


·签订劳动合同有哪些陷阱?
      签订劳动合同的目的是为了确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合法劳动关系,双方应履行合同中的义务。作为劳动者,要遵守所在单位内部的章程制度,承担一定的职务与岗位。那签订劳动合同有哪些陷阱呢?我们整理了相关的资料,一起看一下: 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常见花招 目前存在部分企业滥用的情形,比如试用期...


·工伤认定决定书是县级市级决定的吗?
      在现实生活中,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情形是十分常见的,这也是由于在职工受伤后,若没有进行工伤认定,则不能要求得到赔偿决定的。有些不了解相关法律知识的朋友认为工伤认定决定书是县级市级决定的,事实是否确实如此呢,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是县级市级决定的吗? 工伤认定...


·对于很对在外务工的人来说,在本地购买一套房子实属不易。在本地
      对于很对在外务工的人来说,在本地购买一套房子实属不易。在本地购买一套房子以后,可以享受的教育,医疗等各个方面的优惠。但是对于租房的人来说,肯定也想得到和本地人一样的权利。广州市对于租售同权出台了一些新的政策。以下是广州楼市租售同权的规定是什么的相关资料。 广州楼市租售同权的规定是...


·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辞职
      对于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而言,要是因为个人原因辞职的话,则此时需要按照单位规定的流程想单位提出辞职申请。那现实中,要是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辞职呢?不少人遇到过这样的问题,却不知道该如何处理,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辞职 根据《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