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集体企业清算程序怎么走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集体企业清算程序怎么走
  
  ?集体企业清算程序怎么走
  
  
  (一)、成立清算组
  
  1、公司权力机构决议
  
  公司权力机构(股东会或董事会)在公司解散事由出现之后应及时召开股东会或者董事会,表决通过公司解散决议。
  
  2、清算组的成立和备案
  
  公司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天内公司即应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也可选任注册会计师、注册律师或其他熟悉清算事务的专业人员作为清算组成员,清算组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自清算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须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所在的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3、清算公告和债权登记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天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其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清算组核定债权后,应当将核定结果书面通知债权人。
  
  书面通知和清算公告应包括企业名称、住址、清算原因、清算开始日期、申报债权的期限、清算组的组成、通讯地址及其他应予通知和公告的内容。
  
  (二)、清算组接管公司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清算组依法从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处接管公司的管理权,接管的主要内容有:
  
  1、清算公司公章的接交和管理,并从接交之日起建立公章使用审批登记制度,指定专人保管。须移交的公司公章包括:
  
  (1)公司公章;
  
  (2)公司内各职能部门的印章;
  
  (3)各种财务印章及合同印章;
  
  (4)独立法人分支机构的印章;
  
  (5)非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的印章。
  
  2、债权债务清单,要求不能遗漏,按清算组的要求详细填写相关内容。
  
  3、资产清单,按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分类登记,按清算组的要求详细填写相关内容。
  
  4、职工花名册,含在职和离退休的全体人员的花名册,要记载工龄、工种、用工形式、工资及工资拖欠、社保拖欠等情形。
  
  5、合同书、协议书,各种法律文件及厂内相关文件分类统计移交。
  
  6、财务账册及相关财务资料。
  
  7、企业购买的有价证券,享有的无形资产的权利凭证。
  
  8、企业的历史档案等其他应当移交的资料。
  
  (三)、清理公司资产
  
  这是公司清算的基础性工作,只有对解散公司的财产状况详细的了解之后,清算组才能进一步执行清算事务。
  
  1、核定公司资产的范围
  
  公司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
  
  (1)公司经营管理的财产。包括公司在解散时实际占有的厂房、机器设备、房产、土地使用权等,企业提取的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等也包括在内。
  
  (2)公司对外享有的债权。
  
  (3)公司对外投资享有的股权。
  
  (4)公司享有的其他财产权利。如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
  
  2、接管公司资产
  
  (1)实物的清查、登记。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库存现金的清查登记、清查银行存款、国定资产的清查与登记、库存材料和产成品的清查和登记。
  
  (2)债权的核实与登记。
  
  (3)公司的对外投资情况清查。
  
  (4)对公司享有的其他财产权利的核实与登记。
  
  (四)、核定公司债务
  
  公司债务一般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银行借款。
  
  (2)应付货款及其他业务欠款。
  
  (3)应付工资。
  
  (4)未缴税金。
  
  (5)其他应付款。
  
  (五)、通知或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进行债权登记
  
  1、根据《公司法》186条规定,通知或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
  
  2、债权申报登记。
  
  3、债权审查。
  
  4、债权、债务清产报告表的编制。
  
  (六)、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收取公司债权
  
  1、未到期债权的收取。
  
  2、附停止条件的债权的处理。
  
  3、有担保合同债权的收取。
  
  4、对于无担保合同债权的收取。
  
  5、对合同以外的债权的收取。
  
  (七)、参与公司的诉讼活动
  
  如果通过协商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清算组应以公司代表人的身份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最终诉讼解决争议。清算组可以推选1至2人代表公司进行诉讼,也可以委托律师作为代理人代理民事诉讼。律师作为法律专业人员,可以为清算组提供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及时解决争议的咨询意见。在法律调解时,还可以就实体问题帮助清算组做出正确判断,防止公司做出不应有的让步而遭受损失。律师代理诉讼的费用,计入清算费用中。
  
  (八)、处理公司财产
  
  在收取公司债权、登记公司债务的同时,清算组应对公司的金钱以外的资产进行变价处理,除可以依照合同交付其他债权人的以外,都应进行变卖。公司解散以后,公司的债务除以公司存货清偿的以外,都转为金钱清偿。因此,必须将公司财产转换为货币形式。
  
  (九)、清偿债务
  
  当债权人就解散公司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物权时,清算组应对其债权优先清偿。债权人如果对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物权,则应由第三人代替解散公司清偿或由债权人对担保财产行使权利后,由第三人以一般债权人的身份同其他债权人一道受到清偿。
  
  (十)、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在公司的债权清理完毕,债务登记清楚和财产变价处理完以后,清算组应当重新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公司开始清算时的所有会计报表都是根据清算开始时的账面价值编制的,账面所反映的资产数据与实际不一定相符,当公司财产变价处理完毕后,资产的实际价值和负债的最终数字都得到最终的确定,此时编制的资产负债表才能真正反映出公司实际的偿还债务能力。
  
  (十一)、制定清算方案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编制清算方案。清算方案应写明债权人姓名或名称、债权数额、清偿数额及清偿方办法,并报股东(大)会确认。股东(大)会对清算方案进行表决,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十二)、确认并实施清算方案
  
  清算组制定的方案经股东(大)会确认后,清算组即可按清算方案执行。按照《公司法》第187条规定的清偿顺序清偿,具体清偿顺序如下:
  
  1、支付清算费用。
  
  2、支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3、缴纳所欠税款。
  
  4、清偿公司债务。
  
  5、分配剩余财产。
  
  (十三)、提交清算报告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制作清算报告,并制出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各种账册,将这些材料一并提交股东(大)会或政府主管部门(国有独资公司),由上述机构对这些材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予以确认。
  
  (十四)、办理注销登记
  
  清算报告和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各种财务账册经股东(大)会或国有独资公司的政府主管部门分别确认后,清算组应将清算报告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后,公告公司终止。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介绍的集体企业清算程序,希望上述内容能够帮助到您。总而言之,集体企业清算程序是比较复杂的,首先要成立清算组,然后再由清算组接管公司,接着再清理公司的资产,当然后续还有很多的问题要处理,此时可以委托专业律师来帮助你处理。
  
  
  
  
  


·申请财产保全后房产公司破产怎么办
      申请财产保全后房产公司破产怎么办有时人民法院为了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会采取财产保全,有时遇到申请财产保全后房产公司破产的情况不知道该怎么解决,财产保全有相关的法律规定,由来为您解答。 申请财产保全后房产公司破产的解决办法 根据我国《破产...


·企业进行破产清算最快多久
      企业进行破产清算最快多久正常情况下,只要企业宣布破产之后就会有清算人员接管公司,对公司的财产进行清算。公司破产清算不仅是债权人还是企业的职工都比较关注破产清算需要多久,这是因为破产清算早一天结束就可以早一天拿到赔偿金,破产清算需要很久,您应该想知道破产清算最快多久呢?下面我们就为...


·合伙企业清算后剩余财产分配是怎样进行的
      合伙企业清算后剩余财产分配是怎样进行的 《合伙企业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十...


·企业新破产职工补偿内容是什么?
      企业新破产职工补偿内容是什么? 一、《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法中规定清算程序是怎么样的?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法中规定清算程序是怎么样的?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法中的清算程序 1、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2、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


·公司欠债破产股东还钱规定是什么?
      公司欠债破产股东还钱规定是什么?公司欠债破产股东还钱规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果股东在他的出资范围之内有限的承担公司的债务偿还的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91年11月17日以法(经)发〔1991〕35号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破产...


·到底什么是破产和解?
      到底什么是破产和解? 什么是破产和解?咱们一说到破产,很大部分人都会先想到一个企业赔本破产,其实并不全是如此,破产和解其实是双方当事人通过一些会议协商达到双方表达意思一致,和解的自由度很大,但是要经过人民法院的裁定认可才可以通过。接下来我们给你介绍分析。 一、破产和解的概念 破产...


·破产管理人与清算组的区别是怎样的?
      破产管理人与清算组的区别是怎样的?当有限公司在宣布破产之后会出现破产管理人负责对破产财产保管、处理和分配等,同时也会成立清算组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很多人在公司破产之后不知道破产管理人与清算组的区别,下面由来为您介绍二者的区别。一、破产管理人破产管理人,是指破产案件中,在法院的指挥...


·驳回破产申请能否上诉?
      驳回破产申请能否上诉? 一、驳回破产申请后应该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


·如何对破产清算期间从财政借入款项账务处理
      如何对破产清算期间从财政借入款项账务处理如何对破产清算期间从财政借入款项账务处理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 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


·在中国公司破产保护债务怎么办的?
      在中国公司破产保护债务怎么办的? 公司在成立之后如果是因为资金不足或者是经营者没有合理的经营公司就会面临着破产的危机,一般公司在破产之后都会有清算小组来进行清算,但是在这期间有一个问题需要您注意,就是在中国公司破产保护债务怎么办呢?我们这就来解答一下。 一、在中国公司破产保护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