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中国邮政贷款好贷吗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中国邮政贷款好贷吗由于贷款日益火爆,成为了现代人买房商业各种用途的主要消费方式,比较不同的银行贷款的难易程度和利率就变得尤为重要。那么作为小额贷款做得比较好的邮政银行,邮政贷款好贷吗?网站为您准备了下面的内容。一、邮政贷款好贷吗根据当前的情况知道,在借款人满足相关条件以后,邮政银行借款人还是比较容易申请到的。邮政银行借款办理具体需要满足的条件包括:1、借款人在邮政银行当地有稳定的居住场所;2、借款人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3、收入稳定并且达到半年以上,达到当地邮政银行要求借款的条件;4、借款人信用良好;5、当地邮政银行 规定的另外的条件。如您是申请抵押贷款,还需提供抵押物相关权属证明材料,并且您拥有该抵押物的一切权,这样才能办理抵押贷款。二、不同类型贷款条件1、邮政储蓄银行农户小额贷款是用于农村种植,养殖等生产经营用途的贷款,需要借款人必须已经结婚,家庭成员中有两名以上的劳动力,年龄在18周岁到60周岁之间,具有当地户口或者在当地居住满一年以上,具有一年以上的种植、养殖经验,同时需要提供1到2名自然人进行担保,担保人要求是国家公务员、教师、医生等有稳定收入的人群,或组成3到5户的联保小组,若各项条件都符合,最高可贷5万元以内的金额
  。2、邮政储蓄银行的商户小额贷款是用于商户、微小企业主进行经营、周转的用途,要求借款人要有营业执照,正常经营在半年以上,年龄在18周岁到60周岁之间,具有当地户口或者在当地居住满一年以上,同时需要提供1到2名自然人进行担保,担保人要求是国家公务员、教师、医生等有稳定收入的人群,或组成3户联保小组,若各项条件都符合,最高可贷10万元以内的金额。3、质押贷款:需要有邮政储蓄银行未到期整存整取定期存单进行质押;商务贷款:需要有营业执照正常经营在一年以上,同时有房产进行抵押;4、个人综合消费贷款:需要有以借款申请人所有(共有)的住房进行抵押;5、个人住房贷款:以借款申请人购买的、房龄 不超过当地邮储银行规定年限、且能够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的住房作为主要担保;6、个人商业用房贷款:以所购房屋抵押担保;借款申请人是否能够通过贷款申请,以及通过申请所能获得的贷款额度、期限、利率和还款方式,由当地邮储银行分支机构综合考虑国家住房信贷政策和借款申请人资信状况,予以明确答复。通过上面对邮政银行贷款条件和不同类型的邮政银行的贷款条件我们可以看出,邮政银行的贷款还是很好办理的,所以民众不用太担心邮政贷款好贷吗这样的问题,需要贷款的时候准备好材料去邮政银行进行咨询就可以了。另外,若有其他问题,请咨询网站。
  
  
  


·企业之间相互借贷是否可以
      企业之间相互借贷是否可以 一、企业之间相互借贷是否可以 企业之间禁止借贷,其借贷行为无效,法院应当按照联营合同纠纷有关规定判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规定,企业法人、事业法人作为联营一方向联营体投资,但不参加共同经营,也不承担联营的风险责任...


·20万注册资本的公司承担多少债务?
      20万注册资本的公司承担多少债务?注册资金起一个责任作用,是公司能力的一种体现, 比如注册资金为20万元 以后要是公司由于负债什么的宣布破产,原来欠80多万那么你只要赔偿20万元就行 当然 申请破产是很严的 如果不申请破产,就要还清债务注册资金另外一个作用是担保作用。二、最低注册...


·债权人死亡债权怎么办?
      债权人死亡债权怎么办?债务人在尚未还清债务的情况下要是去世的话,那么债权人可以要求其合法的继承人偿还债务。但要是债权人突然死亡的话,那么此时生前的债权该怎么办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债权人死亡债权怎么办债权人死亡,生前存在的债权就成了争议点,不...


·债权债务关系成立的情形有哪些
      债权债务关系成立的情形有哪些在生活中,我们经常听到因债务债权关系而已发的一系列纠纷,其实债权债务在处理的时候,需要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就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的内容,否则发生这种纠纷的时候,是不利于债权人维护自己的权益的。下面我们将详细为您介绍债权债务关系成立的情形有哪些? ...


·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是哪些?
      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是哪些?债权人为了保全债权可以行使撤销权,那么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情形有哪些?债权人行政撤销权的情形包括债务人无偿赠与或遗赠财产;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债务人放弃担保物权;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等。 一、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情形有哪些 一般来讲包括以下...


·两方债权债务转让协议怎么写
      两方债权债务转让协议怎么写 现代社会,借钱是经常的事情,所以经常会出现两方发生债权和债务的关系。我们知道,双方的债权债务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转让的。转让的过程需要签订转让协议,那么,两方债权债务转让协议怎么写?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了解具体的内容吧。 一、二方债权债务转让协议范文 ...


·郑州债权债务纠纷律师费用是多少
      郑州债权债务纠纷律师费用是多少 一、什么叫债务纠纷 债务(debtor),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 纠纷(dispute),争执不下去,产生矛盾关系。 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


·夫妻之间打的欠条是否有效?
      夫妻之间打的欠条是否有效?一、夫妻之间打的欠条是否有效 1、婚前一方向另一方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婚后双方共同生活多年,离婚时出借方要求另一方偿还借款。 2、婚内双方产生的借款。 针对第一种情况: 婚前一方向另一方借款,和普通的借贷关系一样,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意味着出借方可...


·股东在外面欠债能执行公司吗?
      股东在外面欠债能执行公司吗?股东对外的个人债务,公司不承担责任,但股东个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其他债权人的,该股东在公司的股份会被拍卖。其他股东维护自身权益依据公司章程,例如章程约定股东因为资不抵债,公司其他股东可以按比例购买该股东股份,或者该股东退出该公司等公司章程有约定的按约定,没...


·离婚了没有能力偿还债务怎么办
      离婚了没有能力偿还债务怎么办?应该由有偿还能力的一方先偿还。《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偿还;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


·婚前债务是怎么追究责任的
      婚前债务是怎么追究责任的对夫妻离婚时,只有将所有的债务都处理清楚,离婚夫妻之间才能真正的如他们所愿,即二人从此不再有任何牵连。那具体而言,在离婚的时候,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是怎么追究责任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婚前债务是怎么追究责任的 夫妻一方婚前所欠个人,是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