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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有没有规定自离没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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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法有没有规定自离没工资?劳动合同法并没有规定自离没工资,相反,自离也是要按照劳动者的工作来发放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拒发工资属于拖欠克扣工资的行为,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但劳动者应当赔偿损失。赔偿损失与结清工资是不同法律关系,二者应当分别计算,合并结算。
  自离,自动离职,即不告而别,属于违法解除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知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道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专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属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综上,法律并不是只保护员工单方面的,虽然法律规定单位在员工离职以后也是要给其必要的报酬,但是单位所遭受的损失也是会被法律所保护的,法律也要求出现这种情况的员工弥补单位的损失,但是这两个关系是独立进行的,而不能与发工资混为一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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