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在合同到期后裁员合理吗?该如何补偿?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劳动雇佣关系是当今社会中最为普遍的关系,用人单位在雇佣时候雇佣双方必定会签订相关劳动合同,由此雇佣双方才产生法律关系,那么公司在合同到期后裁员的合理吗?如果合理,公司该如何对员工进行补偿呢?接下来我们会给您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公司在劳动合同到期后裁员的合理吗?
  
  裁员分为合法裁员和非法裁员,不同的裁员形式赔偿也是不同的。合法裁员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裁员,并支付经济性补偿。非法裁员为未按照法律规定裁员,是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的。  
  
  合法裁员的要求: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二、公司该如何对员工进行补偿?
  
  1、合法裁员的经济性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非法裁员的经济性补偿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公司在合同到期后裁员分为非法裁员和合法裁员,员工根据签署的劳动合同中以及相关的法律中可以要求企业对其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如果您在遇到相关的劳动合同补偿争议的时候,可以先咨询下网站的律师。
  
  


·公司裁员赔偿金怎么计算?
      公司裁员赔偿金怎么计算? 一、公司裁员赔偿金怎么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


·有限公司股东责任及义务有哪些?
      有限公司股东责任及义务有哪些 一、有限公司股东责任及义务有哪些? 公司股东享有的责任主要有: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


·股权转让后的公司章程如何修改?
      股权转让后的公司章程如何修改?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司股权转让的现象非常普遍,这是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优化股权结构的重要手段。按照《公司法》规定,公司股权变更后要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由于公司章程是公司经营发展过程中总的指导文件,所以要慎重对待。那么股权转让后的公司章程如何修改?下面...


·装饰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的内容有哪些
      装饰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的内容有哪些 装饰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一、公司的合同包括: 1、 公司与客户签订的装饰、施工工程合同。 2、公司与材料供应商、物品供应商、印刷制作商、广告推广商签订的合作、合伙合同。 3、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二、合同的起草 1、 由项目负责...


·合伙开公司流程的内容有哪些
      合伙开公司流程的内容有哪些 当今社会的飞速发展,带给人们很多便利和机遇。在如今市场经济的浪潮里,人们想要开办公司也不是很困难,如果资金不足或者欠缺经验还可以和他人合伙开一个公司。那么,什么是合伙公司以及合伙开公司流程有哪些呢?为您解答。 一、合伙公司 合伙公司也叫合伙企业...


·变更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应该怎么写呢?
      变更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应该怎么写呢? 现代社会,市场上竞争激烈,各种各样的外资企业相继设立,设立外资企业是需要办理一系列手续的。如果之前不是外资企业现在想要变更为外资企业的,还需要写一份申请书,那么,变更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应该怎么写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变更设立外资企...


·公司没有加班费违法吗?
      公司没有加班费违法吗 我国《劳动法》第36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作制度。”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


·浦口企业拆迁补偿安置是如何规定的?
      浦口企业拆迁补偿安置是如何规定的? 对于工程项目,拆迁是一个比较大的工程,不仅需要耗费巨大的财力、物力和人力,还需要与相关拆迁人员进行沟通协调,并且给予相应的补偿,南京作为江苏的省会,其浦口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是如何规定的?下面是我们整理的资料,浦口企业拆迁适用此办法。 南...


·诉前财产保全合伙企业财产需要提供担保吗?
      诉前财产保全合伙企业财产需要提供担保吗?诉前财产保全合伙企业财产也是需要提供担保的,就算当事人不主动提供,人民法院也可以责令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提供担保。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基本程序是什么?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一、对内转让 《公司法》第141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在哪些情形下合伙企业应当解散
      在哪些情形下合伙企业应当解散《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八十五条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