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施工合同毁约协议怎么处理?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施工合同毁约协议怎么处理?
  
  一、施工合同毁约协议怎么处理?
  
  施工合同毁约协议是可以到当地的法院来进行诉讼,具体的诉讼的方式如下所述。
  
  1、首先要准备起诉状,各项证据材料,包括合同及证明对方违约事实的证据。
  
  2、各项材料准备好以后,到管辖地法院立案厅立案就行了。
  
  3、立案后法院程序如下:立案-庭前调解-庭审(开庭、法庭调查、质证、辩论、最后陈述、休庭)-领取判决-申请执行。
  
  二、诉讼要注意的情况有哪些?
  
  1、案件的判决结果要看法律规定以及双方的证据。
  
  2、对于违约一方,法官主动调取证据是法律法规允许的,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的,法院可以主动调取证据或应一方申请调取证据,并不属于偏袒一方。您如果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也可以申请法官主动调取证据。
  
  3、立案八个月未开庭确实是不正常的,可以向有关机关反映。但如果被告充分利用了法律规定的程序,拖延开庭的时间,立案八个月未开庭是可能存在的。
  
  4、被告就同一案件起诉原告,是正常的,可能属于反诉,也可能是另行起诉。
  
  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依据,证据问题是诉讼的核心问题,全部诉讼活动实际上都是围绕证据的搜集和运用进行。
  
  在买卖合同中,如对方的产品出现了质量问题,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进行证据的保存:
  
  (1)要求对方当事人到场对此问题进行确认,并采取产品共同检验记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字。
  
  (2)发出质量异议通知书,要求在通知书上记载质量问题属实。
  
  (3)对产品质量问题进行拍照。
  
  (4)对产品质量交由双方约定的质检机构进行检验。并对取样过程进行公证。
  
  (5)双方共同交由事先或事后约定的质检机构进行质检。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在当代社会任何的一项民事诉讼活动,他都离不开证据,比如说我们国家现在在一些房屋买卖合同或者是其他类型的施工合同当中都明确的规定呢,存在着一些违约责任的情况之下,需要承担违约的赔偿,当然也可以通过法院诉讼方式来解决,此时就需要提供一定证据。
  
  


·五年劳动合同辞职违约金多少钱?
      不管是大型国企,还是私营企业,都应该和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里面,会写清违约责任条款。企业违约的,要承担赔偿责任。企业计算经济补偿,要根据离职员工的工作年限计算,基数就是员工的月工资。对于离职员工而言,要积极向企业索赔。那么,五年劳动合同辞职违约金多少钱?现在我们就给您做...


·以什么形式签订劳动合同
      《合同法》中规定,订立合同的可以采取书面、口头以及其他形式。但,对于劳动合同这样的特殊合同而言,是否有比较特殊的规定呢?究竟实践中以什么形式签订劳动合同才是合法的?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以什么形式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


·退休工人死亡丧葬费还可以领取吗
      退休工人死亡丧葬费还可以领取吗可以领取丧葬费的。因病去世属于非因工死亡的一种。退休职工非因工死亡,一般可以领取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或救济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遗属如果没有固定收入来源,没有劳动能力或未成年,因职工去世造成生活困难的话,可以申请生活困难遗属补助。如果企业退休职工...


·劳动法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劳动法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到24个月本人工资,根据劳动者的劳动能力障碍等级确定)、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受伤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和劳动者的劳动能力障碍等级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受伤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和劳动者的劳动能...


·砌体工程的质量要求是什么?
      砌体工程的质量要求是什么虽说随着工程技术的进步砖砌体建筑已经减少了许多,但是在当前工程建设中还有有很多都会涉及到砖砌体,而且砖砌体的工程建筑是有许多要求的,其中砌体工程的质量要求是需要得到我们重视的,不管是施工方还是检验放都需要对砌体工程的质量要求有一定的了解,那具体来说砌体工程...


·厦门市工资支付条例
      劳动者去用人单位工作的时候,用人单位要给付劳动者工资,这在我国是有明确的规定的。但是由于每个地方经济水平的不同,不同的地方规定可能也不一样。下面,我们为您带来了厦门市工资支付条例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维护劳动者取得劳动...


·劳动争议调解后对方不执行可以重新申诉吗
      劳动争议调解后对方不执行可以重新申诉吗? 一、劳动争议调解后对方不执行可以重新申诉吗 劳动争议调解后对方不执行无需重新申诉,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如果劳动仲裁裁决书下达后,劳动纠纷双方当事人都没有在法定期限内申请撤销或者到法院起诉,那么裁决书生效; 2、对已经具有...


·门窗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
      门窗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 我们知道,门窗对于房屋来说是重要工程,对房屋门窗进行合理的设计,并在选材上严格把控,规范施工,有利于使得外墙防水工程更加完善,为人们的生活及工作提供一个舒适安全环境。那么,门窗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了解下具体的内容吧。 1 一...


·死亡工伤认定决定书出来后多久可以申请仲裁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很少有用人单位在员工发生工伤以后,积极的为员工进行理赔。所以说员工遇到工伤以后,一般情况下都是自己申请做工伤鉴定,通过法院来对自己工伤的事情争取到一个比较合理的赔偿。对工伤的理赔,其实是一个比较漫长的过程。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死亡工伤认定决定书出来后多久可以...


·工伤鉴定9级规定到底有哪些?
      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的伤害,如果被认定为工伤的话,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来赔偿的,工伤鉴定标准一共就分为十级,最严重是十级,依次来类推,在遇到很严重的时候鉴定如何去申请呢,那么下面就由我们来为大列举一个工伤鉴定9级规定,工伤鉴定九级如何去认定以及如何去赔偿的问题。 九级工伤赔偿...


·工地施工监护人的职责是什么?
      工地施工监护人的职责是什么? 1.在安全技术人员和单位领导的指导下,项目负责人、安全监护人负责检查并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检查现场是否达到施工条件,发现异常情况有权及时采取措施或停止施工。要求安全监护人佩带红袖标,不得私自离开现场。2.安全监护人员在监护过程中,要严格履行监护职责,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