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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不能继承父母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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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生子女不能继承父母财产
  
  一、独生子女不能继承父母财产吗
  
  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但是并不一定是全部的遗产。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配偶、子女、父母同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如果没有有效遗嘱,遗产便会由在世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都不在世,则由在世的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也就是说,独生子女虽然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但不一定是唯一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适用继承法的相关原则
  
  (一)、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继承权的原则
  
  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继承权的原则主要有以下表现:
  
  1、凡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均为遗产,全得由其继承人继承。
  
  2、继承人的继承权不得非法剥夺或限制。
  
  3、继承权为绝对权,任何人都负有不得侵害的义务。
  
  (二)、继承权平等原则
  
  1、继承权男女平等
  
  2、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继承权平等
  
  3、在遗嘱继承和遗赠中保护老、幼、残疾人的利益
  
  依《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以遗嘱处分其财产时,遗嘱中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
  
  4、遗产分割不能侵害未出生人的利益
  
  按照《继承法》的要求,在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以保护被继承人死亡后出生的子女和利益。
  
  5、承认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
  
  我国《继承法》特别规定了遗赠扶养协议。公民可以与无法定扶养义务的自然人或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以保障受扶养人的生养死葬。
  
  (三)、互谅互让、团结和睦原则
  
  1、继承人的继承权受法律的平等保护
  
  2、法定继承人有平等的继承权
  
  3、继承人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四)、权利义务一致的原则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子女是父母的第一继承人,法定继承顺序的,第一继承人会有同等的继承权利。在没有第一继承人的情况下,会由第二继承人继承遗产,既没有第一继承人也没有第二继承人,被继承人的财产在缴纳完税费之后,会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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