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事实合同的终止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事实合同的终止期限是怎么规定的?事实合同的终止期限没有统一的规定,应该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民法典》认可口头合同的有效性,只要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不论是否存在书面形式,当事人就应完全诚实守信地履行,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如果满足合同解除的条件的,通知到对方,即可解除合同。《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如果出现了法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一方当事人就可以依法解除合同,终止合同的权利与义务,这就是合同的单方解除。《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同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如果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或者其他合同条款对当事人权利义务至关重要,一方有违约行为将严重影响到当事人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经济利益时,当事人可以不经过催告程序而直接单方解除合同。比如季节性、时效性强的标的物迟延交货,则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二、事实合同是否有效?一般来说,如果有证据能证明存在口头协议,口头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可以通过口头形式进行订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如果没有人证(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人)和物证来证明口头协议的存在,是很难认定有口头协议的。综上所述,事实合同的期限是不确定的,所以终止期限也没有固定的参考依据。不过,事实合同实际上就相当于是口头合同,口头合同虽然也具有法律效力,但法律风险太大,我们不建议在日常合作的过程当中订立口头合同。
  
  
  


·国际贸易运输合同有哪些内容
      国际贸易运输合同有哪些内容 一、国际贸易运输合同范本及内容 合同号码: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 本合同由买卖双方缔结,用中、英文字写成,两种文体具有同等效力,按照下述条款,卖方同意售出买方同意...


·合同法抗辩权包括哪几种?
      合同法抗辩权包括哪几种? 买卖双方签署合同后,就应该各自履行自己的义务,在履行义务的同时,合同当事人也享有各项权利,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其中就包括抗辩权。这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民事权利,当合同一方提出无理要求时,对方可以行使抗辩权,拒绝履行。那么民法典抗辩权包括哪几种?下面我们...


·订立书面合同一定要盖章吗
      订立书面合同一定要盖章吗书面合同属于《合同法》中规定的合同的形式之一,更是人们使用的最多的形式之一。订立书面合同其实也就是白纸黑字的将双方协商好的内容固定下来,那么订立书面合同一定要盖章吗?可能很多人对此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你解答。 一、订立书面合同一定要盖章吗 1、如果...


·双务合同中的同时抗辩权是什么?
      双务合同中的同时抗辩权是什么意思?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抗辩权的一种,来自于双务合同中。双务合同是规定双方义务的合同,比如买卖合同,买方的义务是支付欠款,卖方的义务则是交付产品,双方都承担义务。那么,同时抗辩权是什么意思?我们为您找到了权威的解释,请看下文。 一、什么是同时履行抗辩权?...


·民诉讼第几条合同保全是怎样规定的
      民诉讼第几条合同保全是怎样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


·板栗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
      板栗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存在哪些陷阱? 一、板栗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 板栗购销合同范本 买受人(甲方): 卖出人(乙方): 为加快农村经济快速健康规模发展,沟通城乡流通渠道,促进农业产业化进程,根据《民法典》,经买卖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入职后一直不签合同应该怎么办
      在日常生活当中,劳动关系之所以能够得到保护,主要是依据我国各种法律法规对劳动者的保护。这其中劳动关系的签订是非常重要的,这也是法院处理劳动纠纷的重要依据。其实员工在入职以后一定要注意和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在下文当中我们将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入职后一直不签合同应该怎么办? 一、入...


·合同只签名没盖章是否有效
      合同只签名没盖章是否有效一般来说,只要该合同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那该合同就是有效。而没有盖章只是程序问题,只是没有盖章不能否定合同本身的效力。但有特别说明的除外,例如没有盖章就是无效的合同或者没有公司盖章该合同不生效之类的。在交易活动中,“签字盖章”是许多法律的基本要求。我国《合...


·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是否属于知识产权 ?
      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是否属于知识产权 ?一、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是否属于知识产权 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本质上属于合同纠纷,根据考民事诉讼法第23条的原则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实践中,当事人往往对管辖问题做出约定,人民法院经审查合法有效的,不违...


·合同效力中止期间什么意思?
      合同效力中止期间什么意思?合同效力中止期间就是合同因相关原因导致无法履行的时间,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事由,依照《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主要事由有:清偿、解除、抵销、提存、免除、混同,其中,清偿、抵销、提存、免除和混同为合同的绝对终止,即合同权利义务的清灭、解...


·合同诈骗罪司法解释数额划分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合同诈骗罪司法解释数额划分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合同诈骗罪“数额较大”是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1万元以上,单位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数额巨大”,是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万元以上,单位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数额特别巨大”,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30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