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借条金额大于实际借款怎么办?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借条金额大于实际借款怎么办?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借条记载的金额大于实际借款金额的,债务人有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减少还款的金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二、借条作为证据的法律效力出借人基于民间借贷法律关系要求借款人按照借条、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本金数额归还借款的,首先应当举证证明双方当事人已达成借贷合意的事实,以及按照债权凭证载明数额已经实写交付的证据,如汇款凭证、银行转账记录等。如不存在疑点事实,可以认定出借人完成了自己的举证责任。借款人主张利息已经提前扣除的,应对该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如果出借人未举证证明其已按照债权凭证载明数额实际支付款项,借款人抗辩主张利息已经提前扣除的,且出借人主张的借款本金数额存在不可排除的合理怀疑的。比如债权凭证载明的大部分款项通过银行转账而其余部分款项以现金交付且无其他证据印证的,人民法院应该要求出借人补强证据,以排除合理怀疑。如果出借人不能证明与债权凭证载明数额的差额以现金交付事实的,应对该部分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对于借条上书写的金额,应当根据双方具体的借贷情况来进行处理,特别是涉及到支付的金额不正确的,应当立即协商进行更改处理,后期造成了矛盾纠纷的,可以通过司法的途径来维权处理,对于存在诈骗行为的,还需要追究法律责任。
  
  
  


·欠条起诉都需要什么材料?
      欠条起诉都需要什么材料? 在社会中,欠款纠纷经常发生,很多债务人写了欠条一直拖着欠款不还,债权人协商也是解决不了,只有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那么欠条起诉都需要什么材料呢?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欠条起诉都需要什么材料? 1、提交起诉状,书写起诉状确...


·如何对待离婚贷款合同改名?
      如何对待离婚贷款合同改名? 不能变更贷款人。所以房产证不可以更名。 1、银行不会同意你们变更贷款人的。 2、因为贷款中的房产无法变更产权,也无法变更贷款人,为了日后能过正常过户,以及防止日后纠纷,现行的做法是:你们夫妻带着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结婚证到公证处办理协议书公证(也可...


·有谁知道网贷属于民间借贷吗
      有谁知道网贷属于民间借贷吗? 随着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和互联网技术的普及,加上国家法律法规的完善,人的思想观念的开放性,借贷已经成为一件很普通的行为。借贷,在法律意义上,是指由贷方与借方成立一项“借贷契约”,贷方将金钱所有权移转给借方,到期时由借方返还同额的钱。借贷的形式也多种多...


·公司债务股东承担?
      公司债务股东承担?对于公司来讲,其在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债务,通常是由公司独立承担清偿责任的。那要是公司资不抵债的,此时公司债务可以由公司股东承担吗?公司债务股东承担?相信很多人都搞不清楚这个问题,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介绍吧。 一、股东要承担公司债务吗 一般来讲,对于公司的债务,...


·如果遇到敲诈所签下借条怎么办?
      如果遇到敲诈所签下借条怎么办?如果遇到敲诈所签下借条可以主张借条无效。“胁迫”有两种情形:一种情形是以将要发生的、会造成被胁迫人生命、财产、名誉、自由、信誉的损害进行胁迫;还有一种情形是以直接对被胁迫人或其亲友实施不法行为,造成对当事人及其亲友的生命、财产、名誉、自由、信誉的损害...


·非法集资与民间借贷的区别
      非法集资与民间借贷的区别 民间借贷是在法律上是被认可的,但是非法集资则是属于刑事犯罪类型的行为,二者虽然都是向他人借贷满足自己的资金需要,但二者很多方面都是有本质上区别的。我们需要对二者的区别进行深入的了解,才能更好地规范自己的行为。那么,非法集资与民间借贷的区别是什么呢?请阅...


·我国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区别是什么?
      我国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区别是什么?1、发行主体不同:公司债券目前仅能由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2、募集资金用途不同:企业债券的募集资金一般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固定资产投资、重大技术改造、公益事业投资等方面;而公司债券可根据公司自身的具体经营需要提出发行需求。3、监管机构不同:公司...


·借款合同未约定违约金该怎么办?
      借款合同未约定违约金该怎么办? 一、违约金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


·逾期付款违约金上限是怎样的?
      逾期付款违约金上限是怎样的?我们知道,合同中是可以约定违约金条款的,同样,我们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但需要双方达成合意并不违反法律的规定才能产生法律效力。那么,法律对于逾期付款违约金的上限是怎么规定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介绍。一、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是指当...


·个人贷款欠钱不还怎么办
      个人贷款欠钱不还怎么办 一、个人贷款欠钱不还怎么办 欠款不还,这是借款合同关系,属于民事行为。对方如果逾期不还钱,债权人可以携带相关的借贷证明去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的民事审判庭作出裁判。 法院作出判决后,对方是有财产而拒不还钱的话,那么法院对通过强制执行的手段将对方进行拘...


·老公借钱老婆没签字,妻子也要一起还钱吗
      老公借钱老婆没签字,妻子也要一起还钱吗 夫妻双方本是一体,财产也是共同所有,所以无论是债务还是财富双方都要一起承担。但是夫妻双方的想法与做法不一定相同,可能一方瞒着另一方做了一些事,比如老公借钱老婆没签字,那么妻子也要一起还钱吗?下面的我们为您解答。 一、丈夫借钱妻子没签字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