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分公司没有建筑资质可以签合同吗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分公司没有建筑资质可以签合同吗?分公司没有建筑资质可以在经营范围内签合同。建筑公司的分公司如果有营业执照的,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建筑企业分公司可以直接签订施工合同,不管是建筑还是销售类型的分公司,若是在分公司成立之初就已经被授权可以独立签署合同,那么只要在授权范围内签署的合同就有效。建筑分公司在经营范围内,无需请示总公司,也可以独自签署合同。建筑公司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建筑总公司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建筑总公司承担。二、建筑公司设立分公司需要提交什么材料?设立分公司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3、公司章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对于总公司来讲,并不一定设立分公司就是让分公司去签施工合同的,部分施工合同对合同相对方的建筑资质是有要求的,简单点来说,分公司签的合同没有超过总公司授权范围的一般都是有效的。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定义是什么?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定义是什么?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我国物权法专章规定的不动产所有权一种形态。所谓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指的是权利人即业主对于一栋建筑物中自己专有部分的单独所有权、对共有部分的共有权以及因共有关系而产生的管理权的结合。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 [2] 的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我国是一个建设大国,我们的社会生活是由各种建筑物所组建而成的
      我国是一个建设大国,我们的社会生活是由各种建筑物所组建而成的,故而若建筑物的质量存在瑕疵会危及到人们的生命安全。所以要求与工程相关的各方单位采取适当的措施对会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进行防范,其中,按照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一的规定拟定承包合同时最基本的措施。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一) ...


·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由什么构成?
      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由什么构成?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由专有部分和共有部分共同构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章第七十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第七十一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


·建筑业发展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制定一个科学合理的《建筑
      建筑业发展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制定一个科学合理的《建筑工程施工管理规范》 ?,影响着建筑工程的质量及整体效果,也影响着人们的生活品质,人们愈发感觉到《建筑工程施工管理规范》制定的重要性,也不断对它进行探究。接下来,我们围绕《建筑工程施工管理规范》为您做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权利包括哪些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权利包括哪些根据《物权法》规定,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了三个方面的基本内容:一是对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即业主对建筑物内属于自己所有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门可以直接占有、使用,实现居住或者经营的目的;也可以依法出租、出借,获取收益和增进与他人感情;还可以用...


·建筑公司法人的风险都包括哪些情形
      建筑公司法人的风险都包括哪些情形您在生活中,不管被赋予什么样的角色,其实不同的社会职位都有享有不同的权利,同时也有相应的义务和责任,这都是相互的。担任公司的法人代表自然也是如此,在我国的公司法和民法总则当中都对公司法人有着相关的要求。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建筑公司法人的风险都包括...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公摊面积是如何规定的?
       一、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公摊面积是如何规定的? 开发商在房子交付之前,都要由房管部门的专业测绘机构,对房子的建筑面积和实用面积进行整体的测量,公用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就是公摊系数,每套房子再根据这个系数进行公摊面积的计算。最后,报房管部门审核后用于办理产权证。这是通常的做法。...


·怎么确定定建设工程项目的实际施工人
      法院认为的实际施工人一般是指,对相对独立的单项工程,通过筹集资金、组织人员机械等进场施工,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与业主方、被挂靠单位、转承包人进行单独结算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若当事人仅提交了部分施工协议等材料,但未能提供案涉工程项目的施工记录、工程签证单、领款单、工程...


·建筑工程层层分包,工人受伤找谁索赔?
      在建筑工程实际施工中,工人会因意外、操作不规范等原因而受伤亡,这种情况下,受伤工人及其亲属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向实际施工人、分包人、发包人追讨相应的损失。 1、工人受伤,可以直接找实际施工人索偿。工人参加建筑工程施工,一般是受包工头、小建筑公司等实际施工人雇佣,在无重大过失或故...


·建筑法律顾问服务内容有哪些?
      建筑法律顾问服务内容有哪些? 1.工程招投标(项目谈判)阶段 1.1 协助企业调查拟承包工程的承包人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履约能力及其他状况,避免企业遭受承包人履约不能的商业风险。 1.2 企业以非招投标方式发包工程的,就企业以此种方式发包工程的合法性提供法律建议或意见、参与...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司法解释》具体内容是什么?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购买商品房后,就成为了小区业主。因为特殊情况,有时我们会同开发商及物业公司在小区建筑物所有权上发生纠纷。为此,最高法也出台过指导处理该类纠纷的司法解释。那么《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司法解释》具体包括哪些内容?下面我们通过我们整理的这篇文章了解一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