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未出生胎儿有继承权么?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未出生胎儿有继承权么?《民法通则》1、第九条 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继承法》2、第二十八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回。4、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及第二十八条之规定,1、未出生的孩子享有继承权。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2、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3、所以未出生的孩子一样是法定继承人。可以分的遗产。第二十八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也就是说,孩子没下生之前,孩子应该继承的份额先保留。如果孩子正常出生的话,孩子继承该保留份额。如果孩子下生后是死体的话,那么为孩子保留的遗产份额,由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分配。三、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九条规定:1、“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也就是说,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未出生的胎儿就不能被认为有民事权利能力。2、那么,这是否意味着法律对未出生的胎儿没有任何保护措施呢?回答是否定的。我国《继承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3、故未出生的胎儿没有继承权,但在分割遗产时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综上所述,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胎儿没有有民事能力,没有继承权,遗产继承法定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开始后,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被继承人怎么立遗嘱有法律效应
      被继承人怎么立遗嘱有法律效应 一、被继承人怎么立遗嘱有法律效应?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7条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根据这项规定,自书遗嘱的要求是: 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 2、须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 ...


·一、赡养孤寡老人遗产怎样继承?
      一、赡养孤寡老人遗产怎样继承?赡养孤寡老人遗产可以遗赠扶养协议的方式发生继承,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


·继承权丧失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继承权丧失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1.继承权的丧失于继承开始时即发生效力丧失继承权的法定事由既可发生于继承开始前,也可发生在继承开始后,但因继承权的丧失是使继承人失去继承的资格,因此,继承权的丧失应于继承开始时即发生效力。因继承权的丧失,涉及继承人的继承资格的被依法剥夺,因此继承人之间...


·财产继承中遗产的处理和分配方法:
      财产继承中遗产的处理和分配方法: (一)析产 析产,是指将共有财产中属于个人的份额分割出来。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


·一、无子女的老人遗产继承人有哪些?
      一、无子女的老人遗产继承人有哪些?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事实婚姻财产任何继承人都可以得到吗?
      事实婚姻财产任何继承人都可以得到吗?只要是属于继承人就可以得到;1、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2、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


·离婚后财产继承顺序是什么?
      离婚后财产继承顺序是什么 (1)配偶。配偶是指符合结婚条件,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合法夫妻。另外,经法院确认属于事实婚姻的夫妻也取得配偶身份。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我国法律还规定,于1950年婚姻法公布以前的妾,如双方不愿意接触关系的,也是夫的合法配偶。 (2)子女。子女包括婚生子女...


·一、在哪里办放弃遗产继承权公证?
      一、在哪里办放弃遗产继承权公证? 可以到公证部门办理,申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时,应当逐项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被继承人死亡前,放弃继承权不具有实际的法律意义。 (3)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


·一、遗产继承权丧失条件?
      一、遗产继承权丧失条件有哪些(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但属于正当防卫的除外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其行为必须是以剥夺被继承人之生命为目的,若继承人对被继承人所实施的不法行为虽为危害人身安全之行为,但不以剥夺其生命为目的,则尚不能构成杀害行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继承人...


·应该怎么去公证处公证继承 一、应该怎么去公证处公证继承?
      应该怎么去公证处公证继承 一、应该怎么去公证处公证继承? 一)申请遗嘱公证 1、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2、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


·根据法律规定遗产转赠证明怎么写?
      遗产转赠证明怎么写?遗产转赠证明需要书写清楚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的一些最基本的情况,紧接着就是关于转赠的一些财产的基本的状况作出说明。房屋继承人证明中应该表明死亡人的基本信息,身份证号码,注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全部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 、身份证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